讓「理性的我」凌駕於「情緒的我」之上
2024-10-08 17:06:41
作者: 蘇菲雅 姚彥宇
情緒付諸行動的一方,需要學習情緒表達。
情緒表達,指用語言表達出自己的情緒和產生情緒的原因,學習的重點分三部分:情緒覺察、情緒命名和情緒表達。
①情緒覺察
要想用語言把情緒表達出來,首先你得意識到自己有情緒,你才會想到用語言表達。所以首先需要學習的是情緒覺察。
判斷自己有無情緒覺察能力,可以通過這句話來判斷:「我知道我處於情緒狀態中」。缺乏情緒覺察能力的人,是後面這個我,整個人處於情緒狀態中而不自知,會被情緒所操控而做出種種讓自己後悔和詫異的行為。
具備情緒覺察能力的人,是前面這個我,是知道自己正處於情緒狀態中的人,儘管依然會被情緒折磨,卻能夠在有情緒時把自己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無情緒的完全理性的我,另一部分是被情緒所折磨操控的我,且讓「理性的我」凌駕於「情緒的我」之上,奪取身體的控制權。
要讓自己從「情緒的我」變成「理性的我」,就需要培養情緒覺察能力。
情緒覺察能力分為兩部分,情緒回憶訓練和情緒記錄。
情緒回憶,需要先回想幾件最近引起自己情緒且訴諸行動的事情,再從中挑一件你印象最深刻的事情進行回憶訓練。
回憶訓練的第一步,閉上眼睛,回憶情緒發生前的周圍環境,有哪些人在,在幹什麼,附近都有什麼東西,各種人物和東西是什麼顏色的。
第二步,我們需要讓場景中的人動起來,推進劇情。讓你的狀態從一開始的平靜到有情緒,再到把情緒訴諸行動。這個過程有點像我們看電影時,把進度條拉到特定的劇情節點,然後讓它繼續播放。
第三步,把注意力放到自己的感受上,體驗情緒重新在自己身上逐漸浮現出來,又如何離開的整個過程。體會自己的心跳、呼吸、體溫變化,不需要抗拒或壓抑情緒,記住這些感覺。
通過這個訓練,你就擁有了覺察情緒的基本能力,接下來是情緒記錄。
(如果回憶不起來,那就在下次發脾氣之後立刻嘗試回憶。)
情緒記錄,是指按照時間、地點、情緒、事件把情緒過程記錄下來,如下例:
時間:1月15日,11∶30
地點:家裡
情緒:生氣
事件:和老公爭論過年去誰家,結果碗摔了一地
就情緒表達來說,寫情緒記錄的目的,是為了培養有情緒時先寫情緒記錄的反應,堅持一個月,你就會發現情緒訴諸行動的情況會越來越少。因為有情緒的時候,寫情緒記錄成了你的第一反應,那你的理智就打斷了情緒的發酵和操控,也就成功擺脫了情緒對你的一次控制。堅持記錄情緒,你的情緒控制力就會越來越強,也才有理智思考如何用情緒表達自己的感受。
②情緒命名
在情緒被命名之前,它就是一股不可名狀、無法控制的能量。一旦被命名,它就能被看到、被表達。按照表達難度的高低,我把常見的負面情緒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的情緒名稱比較容易表達,第二階段難一點,但第二階段的情緒名稱更加具體,更方便伴侶理解你的情緒。
第一階段:難受、不開心、累、傷心。
第二階段:委屈、生氣、絕望、害怕、無力、疲憊、抑鬱、低落、焦慮、煩躁。
③情緒表達
情緒表達,核心是說清楚引發情緒的原因。要披露足夠多你關注到的,而伴侶沒有意識到的信息,要引導伴侶從你的角度看問題,對方才可能理解你。一般引發情緒的原因可套用公式:我的預期+預期依據+現實落差+導致情緒。
錯誤示範:「我覺得你都不愛我!你變了!我好傷心。」
正確示範:「我原先還以為你也會支持到我爸媽家過年呢(預期),上一年就是在你爸媽家過的年,今年到我家過年就是理所當然的呀(預期依據),我是不理解你為什麼反對,還跟我吵了這麼久(現實落差),我好委屈(情緒)。」
吵架時雙方的邏輯都是合理的,之所以有分歧,原因在於雙方關注的信息重點不同,所以情緒表達需要把自己情緒背後的信息說清楚,讓雙方基於相同的信息去思考一件事,那達成共識的可能性就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