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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書生施政變法維新

2024-10-04 14:13:51 作者: 上官雲飛

  光緒二十三年(1897),德國強占膠州灣,俄國艦隊駛入旅順灣,強租旅大,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危機日深。康有為趕回北京,於十一月第五次上書光緒帝,提出「采法、俄、日以定國是」,「大集群才而謀變政」,「聽任疆臣各自變法」,提出亡國危險的嚴重警告說:如果現在再不變法強國,「恐自爾之後,皇上與諸臣雖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與諸臣,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矣」。還提出國事付國會議行,並請頒行憲法。

  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三日(1898年1月24日),光緒帝命王大臣延康有為於總理衙門,「詢問天下大計,變法之宜」。康有為批駁了榮祿「祖宗之法不可變」的頑固思想與李鴻章維持現狀的保守思想,講述了變法的具體措施。旋又上書統籌全局,說明推行新政,就要走明治維新的道路,認為明治維新的要義有三:一日大誓群臣以定國是;二日設待詔所以征賢才;三日開制度局於宮中。制度局下分設法律、稅計、學校、農商、工務、礦政、鐵路、郵政、造幣、遊歷、社會、武備等十二局,分別推行各項新政。

  康有為「既上書求變法於上,復思開會振士氣於下」,結合各省旅京人士紛紛倡設學會,「以續強學會之舊」。於是粵學會、蜀學會、閩學會、關學會先後成立。此時需「成一大會,以伸國憤」,遂於三月二十七日(4月17日)開會,擬定《章程》三十條,主要內容是:一、「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故開斯會,以冀保全,名為保國會」;二、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即「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保人民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三、講求變法、外交、經濟,以協助政府治理國家。規定在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略具政黨規模。共集會三次,意在合群策、群智、群力,發憤救亡,推動維新。接著,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成立。吏部主事洪嘉與慫恿浙江舉人孫灝出面攻擊,說康有為是「厚聚黨徒」,「辯言亂政」,「形同叛逆」。御史潘慶瀾也上疏彈劾,說康有為「聚眾不道」。御史黃桂救鋆參劾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認為是「乘機煽惑,糾合不第舉子,逞其簧鼓之言」,「若准各省紛紛立會,恐會匪聞風而起,其患不可勝言」,要求嚴禁。這樣,保國會雖未封閉,然已形存實散,但它「合群結社」,表達了禦侮圖存的愛國意願,促使了各省自保的救亡運動和「詔定國是」的實現。

  這時,康有為又上《請告天祖誓群臣以變法定國是折》,又代楊深秀擬《請定國是而明賞罰折》,代宋伯魯擬《請講明國是正定方針折》。光緒帝採納了他的建議,於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下「定國是詔」,宣布變法,並於二十八日(16日)召見了他。此後,康有為迭上奏摺,對政治、經濟、軍事、文教方面提出不少改革建議,包括擬定憲法、開制度局、禁止婦女纏足、裁冗官、置散卿、廢漕運、撤厘金、裁綠營、放旗兵、廢八股試帖楷法取士、改書院、廢淫祠等,希望中國有一個不要根本改變封建制度而可以發展資本主義的憲法;要求保護工商業,予中國資本主義適當的發展;要求重練海陸軍,挽救中國被帝國主義瓜分的危機;要求廢科舉、辦學校,以培養新的人才。這時,他還和梁啓超、譚嗣同、楊深秀等積極策劃推行新政。

  「百日維新」期間,新舊鬥爭異常尖銳,例如廢八股疏上,後黨即多方阻撓,公開宣稱嫉惡康有為如仇敵,說是「搖惑人心,混淆國是」;還有人嚴參康有為,說其「聚集匪徒,招誘黨羽」,「遍結言官,把持國是」。康有為和御史宋伯魯、楊深秀等予以反擊。但是,後黨掌握了軍政實權,而光緒帝則只有起草上諭權。七月中旬,後黨懷塔布、楊崇伊先後到了天津看榮祿,陰謀策劃政變,推翻新政。光緒帝先後發出兩次「密詔」,擔心「今朕位幾不保」,並明諭康有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遷延觀望」。八月初五日(9月20日),康有為離京南下。次日,慈禧太后再出「訓政」,政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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