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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分裂與對立

2024-09-26 06:41:30 作者: [日] 上野千鶴子

  我已多次強調,揀選和競爭是新自由主義的原理。它給競爭者帶來了優勝劣汰、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原則。請大家回想一下「男女僱傭平等法」是如何狸貓換太子,變成《男女僱傭機會均等法》的。

  「機會均等」地爭奪同一個目標,這種競爭必然產生贏家,也必然產生輸家。一方面,勝者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而贏得勝利,贏得敗者心悅誠服,這就是公平競爭的規則。另一方面,敗者別無選擇,只能將失敗的原因歸咎於自己不努力、沒能力。這樣一來,即使敗者明知自己處於不利地位,也只能忍氣吞聲。換言之,所謂「機會均等」的原則,實則是大量敗者支撐少數贏家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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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優勝劣汰的原則之下,贏家因自己而贏,輸家因自己而輸,因而勝者對敗者不抱絲毫的理解和同情。但同時,敗者對勝者懷有極大的羨慕和嫉妒。這樣,在「女女格差」之下,女性群體一旦分裂,她們再想結合為利害一致的同盟就變得非常艱難了。

  年輕的社會學家妙木忍出過一本非常有趣的書:《女性之間的爭端因何而起》(青土社,2009年)。這本著作指出,隨著生活方式選擇的多樣化,女性之間的對立往往會加劇。是否結婚生子,區別了「勝犬」「敗犬」;而是否在事業上取得成功,劃分了「贏家」「輸家」。當初,女性的人生是人人一樣的固定套餐;而現在,同樣是20年前的同窗,有人升職加薪做高管,有人結婚生子當主婦。落差越大,嫉妒和焦躁就越強。這就叫人比人,氣死人。

  實際上,大量數據表明,日本的職場既不「公平」,也完全稱不上「機會均等」。不過,學校之類的教育機構表面平等,學生意識不到性別歧視的存在。比方說,偏差值競爭是平等的,考試成績也不會按照男女分開公布。如果男女同學結為夫妻,妻子往往就有底氣對丈夫說「那時候我成績比你強多了」。

  我在教育領域中觀察到這樣一種現實:在考試戰爭中過關斬將的「贏家」女生,往往早已將新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深刻地內化了。在這種已經滲入骨髓的意識形態的影響下,這些女生一味地自責、自傷。每每看到這些年輕的女性因自己的缺點而自我譴責、自我孤立,看著她們刻意遠離他人,自己摧殘自己的身心,心中便升起毫無希望的暗淡之感。

  倘若自己的處境真的是「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結果,那麼即使對自己的境遇不滿,也完全無法歸咎他人。這樣一來,女性就不能發現和譴責自己外部的敵人。這是一種「拔劍四顧心茫然」的處境。女性也無法面對共同的敵人而結成統一戰線。看到她們被分裂、被孤立,我不由得懷念起過去那段女性一致對外、痛罵父權社會的激情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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