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勞動大爆炸 放寬勞動力市場管制
2024-09-26 06:39:11
作者: [日] 上野千鶴子
將《男女僱傭機會均等法》解釋為新自由主義改革的一個環節是有根據的。這是因為在1985年,即《均等法》頒布的同年,日本又頒布了另一項重要的勞動法律:《勞動者派遣事業法》。與《均等法》不同,媒體對此沒有大張旗鼓地報導。
讓我們以年表(見表3-1)列出20世紀80年代以後新頒布、新設立的勞動相關法律和制度。
表3-1 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勞動相關法律和制度
(續表)
《勞動者派遣事業法》(以下簡稱《派遣法》)解禁了拼縫兒、掮客[1]這一類職業介紹業務。這些叫法當然都是蔑稱。這是因為,僅僅通過介紹工作就不費吹灰之力地賺錢實在不太合理。過去很多職業介紹所確實都是黑店,因此政府將私營的職業介紹業務取締,並把就業安置當成公共責任。政府當時還成立了「公共職業安定所」,也就是現在的「Helo Work」[2]。《派遣法》放鬆了相關限制,允許私營企業通過職業介紹而贏利,從而承認了民間職業介紹行業的合法地位。這就是「勞動大爆炸」——從此像開閘泄洪一樣,勞動管制被放開了。
隨著《派遣法》的制定,勞務派遣公司應運而生。經濟同友會的第一批女性成員之一的奧谷禮子就是一家名為「The R」的勞務派遣公司的創始人。奧谷女士也是第一個使用「女女格差」[3]一詞的人。小泉改革的核心人物竹中平藏離開政界後,也轉任大型勞務派遣公司保聖那的董事。小泉改革帶來「格差」的始作俑者正是竹中。新自由主義者似乎很喜歡拉大社會差距,而社會差距拉大就是放寬勞動管制的結果。
起初,派遣工作僅限於一些專門性的工作。當時辦公自動化(OA, Office Automation的簡稱,這個詞好令人懷念啊)的普及如火如荼。20世紀80年代後半期,能用文字處理器和電腦打字的專業人才,會被派遣到時薪1800日元乃至2500日元的企業。就算有派遣公司在中間賺差價,派遣員工的時薪也比正式員工高很多。在泡沫經濟時代(1985—1991年),派遣員工的薪水、能力和自豪感都比普通白領女性高出很多。
此後,《派遣法》經歷了數次修訂,每次修訂都在放寬勞動管制[4]。最初,《派遣法》存在對職業種類的管制,勞務派遣僅限專業性較高的職業,後來的修正案放開了非技術性和常規性的工作,直到放開製造業的普通工種。這些修訂名為「修正」,實為「修惡」。有些人說,「法律雖然已經制定,但今後還是可以根據情況修訂的」,藉此在法律中留了「後門」。我們必須對這種陰謀詭計保持警惕。這個放鬆勞動力市場的管制改革方向正是日後新自由主義改革的一環,人稱「勞動大爆炸」。回想起來,1985年《派遣法》的頒布似乎就是為引發「勞動大爆炸」投石問路。
現在,幾乎所有職業都允許勞務派遣。不僅僅是勞務派遣,合同工、短期僱傭、承包工、零工等各種所謂非正規就業遍地開花,一時間令人眼花繚亂。
這些非正規就業有個共性,那就是僱主再也不必為勞動者承擔什麼責任,非正規僱傭沒有什麼僱傭保證,更不用說各種保險、擔保和福利了。製造業有一種勞務派遣方式,叫日結承包工。我聽說這種僱傭方式的陰險毒辣之後,簡直瞠目結舌。承包工實行包工制,包工頭是私營業主,勞動者找他們簽訂日結勞務合同,被包工頭派遣到工程現場。日結工的合同都是按天簽,從來不保證第二天的工作,這些工人簡直是每天都要被炒一次魷魚。當然工人也沒什麼失業保險、健康保險。萬一發生工傷事故,因為工人的身份與包工頭對等,都是「私營業主」,責任自負,所以包工頭完全沒有責任。真是狡猾!狡猾!也不知道誰想出的「好」手段!
千萬不要忘記,在戰後的勞資關係下,「賣的沒有買的精」,資方總能比勞動者先行一步。包括《均等法》在內的政策缺陷,使得勞動者們接連維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