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節 《竹書紀年》出土
2024-10-11 12:21:12
作者: 舊時艷陽
咸寧五年(279)十月,在河內郡汲縣(今河南衛輝市)發生了一件對中國歷史有重要影響的事件——一個名叫不準的盜墓賊挖了魏襄王(1)的墳。
不準是當時著名的盜墓賊,據說當他進入魏襄王那漆黑一片的墓室後,不一會兒火把就燃盡了,他見墓道里有大量竹簡,便撿起來點著了照明,借著這光,他搜尋到一些金銀珠寶,然後就溜出來逃跑了。
幾天後,有老百姓發現墓地被盜,報告給了官府,官府派人來到現場,發現了大量或整齊堆放或四下散落的竹簡。官府的人從墓葬規格判斷,覺得這不是一般的墓地,不敢擅自處理,便立即上報,後來這件事逐級上報至晉武帝司馬炎的耳中。
司馬炎接到報告後,也預感到這座墓葬的價值非同尋常,命人將竹簡裝車運到洛陽,足足裝滿了幾十車。書簡到了洛陽後,他立即組建了臨時班子負責竹簡的清理工作,由中書監荀勖、中書令和嶠任組長,小組成員有束皙、衛恆等數位當時的學界泰斗,當然還有一些助手,負責整理、解讀這些竹簡。
因為小組的兩位組長平時還承擔著重要的政務工作,整理竹簡的工作主要由束皙等人來做。束皙(261—300),字廣微,陽平元城(今河北大名縣)人。衛恆(?—291),字巨山,河東安邑(今山西夏縣)人,衛瓘之子。竹簡上的字都是蝌蚪體,難倒了很多學者,束皙等人只能一片一片地整理、除塵、修復、辨認、翻譯。這是個複雜的工程,前後花費了十幾年的時間,整理出的結果震驚了當時的史學界,束皙等人也因為整理有功而被升官,具體官職這裡就不再一一細表。後人專門給這批出土的竹簡起了名字,叫《竹書紀年》,又稱《汲冢紀年》或《古文紀年》。
《竹書紀年》共十三篇,記述了八十九位帝王,共一千八百四十七年的歷史。它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以君主紀年為綱目,按年編次,周平王東遷後用晉國的方式紀年,韓、趙、魏三家分晉後用魏國的方式紀年,至魏襄王二十年為止。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針對當時一些代表六國的分裂勢力發布了焚書令,規定史官須將《秦記》以外的史書全部燒毀,亦即除博士官掌管收藏外,天下所有史書和諸子百家書籍一律要送到郡中燒毀。秦始皇焚書的後果是慘痛的,戰國時期的各國史書,除秦國的以外均被毀壞,因此《竹書紀年》就成了中國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經秦火的編年通史。但它在宋時歷經了佚散,之後又被重新搜集整理,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可信度和史料價值。
《竹書紀年》比司馬遷著的《史記》還要早成書二百年。古本《竹書紀年》里說,商王朝自盤庚遷殷後,經過二百七十三年被周朝所滅,而《史記》記錄為七百七十三年,兩相對照,後者的記錄整整多了五百年。古本《竹書紀年》與《史記》的這一段公案,因為甲骨文科學考古工作的推進而終得定論。經過考證,古本《竹書紀年》的說法是正確的。目前學界普遍認為,商王盤庚遷都直到商王朝覆滅,只經歷了二百多年時光。由於盜墓者不準的闖入,揭開了這消失的五百年的歷史謎案,糾正了《史記》中一個極為罕見的錯誤。
很多後人寫書的時候都參考了《竹書紀年》,例如唐代著名史學家司馬貞的《史記索隱》(2)、酈道元(3)的《水經注》、郭璞(4)的《山海經注》等。
(1) 魏襄王(?—前296),戰國時期魏國的第四任國君,公元前318年到公元前296年在位。
(2) 司馬貞《史記索隱》與南朝時期的宋國裴駰的《史記集解》、唐朝張守節的《史記正義》合稱「史記三家注」。
(3) 酈道元,公元466年至公元472年間出生,公元527年去世,南北朝時期北魏著名地理學家。
(4) 郭璞(276—324),兩晉時期著名文學家、訓詁學家、風水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