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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一年九月十五日

2024-10-11 00:52:39 作者: 曾國藩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

  八月十四接家信三件,內系得父親信一,叔父信一,丹閣叔信一。

  十八日男發家信第十二號,不知已收到否?男等在京身體平安,甲三母子如常。惟九弟迫思南歸,不解何故。自九月初間即言欲歸,男始聞駭異,再四就詢,終不明言。不知男何處不友,遂爾開罪於弟,使弟不願同居。男勸其明白陳辭,萬不可蘊藏於心,稍生猜疑。如男有不是,弟宜正容責之,婉言導之,使男改過自贖。再三勸諭,弟終無一言。如男全無過愆,弟願歸侍定省,亦宜寫信先告知父親,待回信到時,家中諭令南歸,然後擇伴束裝,尚未為晚。男因弟歸志已決,百計阻留,勸其多住四十天,而弟仍不願,欲與彭山屺同歸。彭會試罷屈,擬九月底南旋,現在尚少途費,待渠家寄銀來京。男目下已告匱,九弟若歸,途費甚難措辦。

  英夷在浙江滋擾日甚。河南水災,豫、楚一路,饑民甚多,行旅大有戒心。胡詠芝前輩扶櫬南歸,行李家眷雇一大船,頗挾重貲,聞昨已被搶劫,言之可慘。九弟年少無知,又無大幫作伴,又無健仆,又無途費充裕,又值道上不甚恬謐之際,兼此數者,男所以大不放心,萬萬不令弟歸。即家中聞之,亦萬萬放心不下。男現在苦留九弟在此,弟若婉從,則讀書如故,半月內男又有稟呈;弟若執拗不從,則男當責以大義,必不令其獨行。

  自從閏三月以來,弟未嘗片語違忤,男亦從未加以詞色,兄弟極為湛樂,茲忽欲歸,男寢饋難安,輾轉思維,不解何故,男萬難辭咎。父親寄諭來京,先責男教書不盡職、待弟不友愛之罪,後責弟少年無知之罪,弟當翻然改寤。男教訓不先,鞠愛不切,不勝戰慄待罪之至。伏望父母親俯賜懲責,俾知悛悔遵守,斷不敢怙過飾非,致兄弟仍稍有嫌隙。男謹稟告家中,望無使外人聞知,疑男兄弟不睦,蓋九弟不過堅執,實無絲毫怨男也。男謹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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