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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4-10-11 00:52:42 作者: 曾國藩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

  十月十七日接奉在縣城所發手諭,知家中老幼安吉,各親戚家並皆如常。七月二十五由黃恕皆處寄信,八月十三日由縣附信寄折差,皆未收到。男於八月初三發第十一號家信,十八發第十二號,九月十六發第十三號,不知皆收到否?

  男在京身體平安。近因體氣日強,每天發奮用功,早起溫經,早飯後讀《二十三史》,下半日閱詩、古文。每日共可看書八十頁,皆過筆圈點,若有耽擱,則止看一半。

  九弟體好如常,但不甚讀書。前八月下旬迫切思歸,男再四勸慰,詢其何故,九弟終不明言,惟不讀書,不肯在上房共飯。男因就弟房二人同食,男婦獨在上房飯,九月一日皆如此。弟待男恭敬如常,待男婦和易如常,男夫婦相待亦如常,但不解其思歸之故。男告弟雲「凡兄弟有不是處,必須明言,萬不可蓄疑於心。如我有不是,弟當明爭婉諷,我若不聽,弟當寫信稟告堂上。今欲一人獨歸,浪用途費,錯過光陰,道路艱險,爾又年少無知,祖父母、父母聞之,必且食不甘味,寢不安枕,我又安能放心?是萬不可也」等語。又寫書一封,詳言不可歸之故,共二千餘字,又作詩一首示弟。弟微有悔意,而尚不讀書。十月初九,男及弟等恭慶壽辰。十一日,男三十初度,弟具酒食,肅衣冠,為男祝賀,嗣是復在上房四人共飯,和好無猜。

  昨接父親手諭,中有示荃男一紙,言「境遇難得,光陰不再」等語,弟始愧悔讀書。男教弟千萬言,而弟不聽,父親教弟數言,而弟遽惶恐改悟,是知非弟之咎,乃男不能友愛,不克修德化導之罪也。伏求更賜手諭,責男之罪,俾男得率教改過,幸甚。

  男婦身體如常。孫男日見結實,皮色較前稍黑,尚不解語。男自六月接管會館公項,每月收房租大錢十五千文,此項例聽經管支用,俟交卸時算出,不算利錢。男除用此項外,每月僅用銀十一二兩,若稍省儉,明年尚可不借錢。比家中用度較奢華,祖父母、父母不必懸念。男本月可補國史館協修官,此輪次挨派者。

  

  英夷之事,九月十七大勝,在福建、台灣生擒夷人一百三十三名,斬首三十二名,大快人心。

  許吉齋師放甘肅知府,同鄉何宅盡室南歸,余俱如故。同鄉京官現僅十餘人。敬呈近事,余容續稟。男謹稟。

  又呈附錄詩一首云:

  松柏翳危岩,葛藟相鉤帶。兄弟匪他人,患難亦相賴。行酒烹肥羊,嘉賓填門外。喪亂一以聞,寂寞何人會?維鳥有鶼鶼,維獸有狼狽。兄弟審無猜,外侮將予奈?願為同岑石,無為水下瀨。水急不可磯,石堅猶可磕。誰謂百年長,倉皇已老大。我邁而斯征,辛勤共粗糲。來世安可期,今生勿玩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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