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又一個不速之客

2024-10-11 00:48:13 作者: (英)P.G.伍德豪斯

  我深深地吸了口氣。男方一走,那種緊張的氣氛似乎也隨之而去。過去,扎飛一向是我眼中志同道合的最佳夥伴,不過剛才那一場戲裡,他的友好水平實在有點兒低,以至於有那麼一陣子,我忍不住覺得自己頗像身陷獅窟的但以理[1]。

  玻琳有點氣喘吁吁,說是從鼻子裡噴氣吧,又並不確切,總之,不妨說是介於噴與不噴的邊緣。她眼神兇巴巴、亮閃閃的。可見是激動得不能自已。她撿起泳衣。

  「走開,伯弟。」她說道。

  我本來希望兩個人平心靜氣地聊聊,其間可以理順來龍去脈,通過說長道短,以期制訂接下來的最佳行動計劃。

  「可是……」

  「我要換衣服。」

  「換什麼衣服?」

  「泳衣。」

  我摸不著頭腦。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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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要游泳。」

  「游泳?」

  「游泳。」

  我大吃一驚。

  「你難道要回遊艇去?」

  「我的確是要回遊艇去。」

  「可我還想跟你談談扎飛呢。」

  「我以後永遠也不想聽到這個名字。」

  看來該經驗豐富的中間人上場了。

  「哎,得了!」

  「怎麼?」

  「我說『哎,得了!』呢,」我解釋道,「我是說,你不會真的打算就這麼跟那個可憐蟲一刀兩斷吧?就為了小兩口雞毛蒜皮的口角?」

  她望著我,神情頗為古怪。

  「你能再說一遍嗎?就最後一句。」

  「小兩口雞毛蒜皮的口角?」

  她重重地喘氣,一瞬間我覺著又掉進了獅窟。

  「我以為聽錯了呢。」她說。

  「我的意思是,當甲方(女)和乙方(男)在氣頭上,雙方註定要說一些口不對心的話。」

  「哦?哼,那我告訴你吧,我的話字字當真,我說永遠不想和他講話,我就不想。我說我恨他,我就恨。我罵他是豬,他就是。」

  「對了,扎飛的豬倒是蹊蹺。我壓根不知道他養豬。」

  「有什麼稀奇?一丘之貉。」

  豬的話題似乎就此窮盡了。

  「你是不是太心狠了?」

  「我有嗎?」

  「而且對扎飛也太兇了點。」

  「我有嗎?」

  「而且他的態度本來還算可以原諒的,不是嗎?」

  「就不是。」

  「那個可憐的傢伙準是嚇得不輕,我是說,闖進來發現你在這兒。」

  「伯弟。」

  「在?」

  「你腦袋有沒有被椅子砸過?」

  「沒有啊。」

  「那,你可能快了。」

  看得出,她這會兒沒心情聽道理。

  「哦,這個嘛。」

  「你這句話的意思還是『哎,得了!』?」

  「不是啦,我只是想說,這樣太可惜了。好好一對有情人,就這麼一刀兩斷——嗚呼!」

  「怎麼?」

  「那,既然你這麼想——你是這麼想吧?」

  「不錯。」

  「那現在來談談游泳回家的問題。依我看,那就是發神經。」

  「現在這兒又沒有什麼可留戀的,不是嗎?」

  「是。不過大半夜遊泳……會很冷的。」

  「還很濕,但我不在乎。」

  「可你怎麼爬上遊艇呢?」

  「我自有辦法,可以順著系錨的那個東西爬上去,我以前就爬過。好了,你快迴避一下,我要換衣服。」

  我迴避到樓梯平台。不一會兒,她就穿著泳裝走出來。

  「你不用送我。」

  「當然要送,如果你真的要走。」

  「我是要走,假不了。」

  「那,既然你決定了。」

  出了大門,更覺得寒氣逼人。光是想到跳進海里,我就忍不住哆嗦。但玻琳卻不為所動,她一語不發地潛進夜色中。我轉身上樓跳上床。

  大家或許會覺得,經歷了車庫啊盆栽棚啊什麼的,再往床上一趟,我准能立刻睡著。可惜沒有,我睡意全無,越是努力想睡,思緒越是集中,不住回想剛才親身經歷的這樁慘劇。我不怕承認,我為扎飛而心痛,也為玻琳而心痛,同時為他們兩個痛。

  我是說,想想看吧,這兩個都是良善的青年,甚至可以說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本來應該白頭偕老,卻無緣無故地彼此不理不睬的,這事兒弄的。可憐,可嘆。人畜無益嘛。我越想越覺得不可理喻。

  可是事實如此,狠話也說了,感情一筆勾銷,徹徹底底的覆水難收了。

  此情此景,我一個心有戚戚的局外人,只有一件事好做。我突然意識到,上床睡覺之前沒想到,真是腦子壞掉了。我爬出被窩,下了樓。

  威士忌酒瓶擺在碗櫃裡,還有蘇打水瓶,還有酒杯。我動手調了一杯平復心神的飲品,坐了下來。這麼一坐,才注意到桌子上多了一張紙。

  是玻琳·斯托克留的字條。

  親愛的伯弟:

  關於冷的問題,你說得不錯。我沒勇氣游泳了,幸好棧橋附近停了一隻小船,我打算划船回去,過後讓船順流漂走。我回來是為了借一件大衣。因為不想吵到你,所以我還是爬窗戶進來的。只怕你這件衣服要犧牲了,因為我上了遊艇後只能把衣服扔進海里。抱歉。

  玻·斯

  瞧見這文風沒有?簡單粗暴,前言不搭後語,足可見她心中哀慟,鬱鬱不樂。我越發覺得她可憐,但想到她至少不會頭傷風,又很欣慰。至於大衣,滿不在乎地聳聳肩膀,如此而已。區區一件衣服,我怎麼會記恨她呢。縱然那是我新買的,而且是綢里子的。總之一句話,樂意效勞。

  我撕掉紙條,又端起酒杯。

  要說凝神靜氣,那是什麼也比不上濃威士忌蘇打。約莫一刻鐘後,我只覺通體舒泰,又可以考慮上床休息的事兒了。我願意打賭,至少押八賠三,這一次准能安然入睡。

  我站起身,正準備爬樓梯,今夜第二次響起了震耳欲聾的敲門聲。

  不知道大家會不會覺得我是暴脾氣,但應該不會吧。隨便去「螽斯」打聽一下,十有八九大家會說,伯特倫·伍斯特嘛,只要風平浪靜風和日麗的,基本是溫文爾雅的化身。不過呢,我也不是隨便任人欺負的,例如在班卓里里一事上,我就不得不給吉夫斯點厲害瞧瞧。此時我拉開安全鏈,雙眉緊鎖,眼神凌厲,準備罵得沃爾斯警長——我以為定然是此人——狗血淋頭,讓他終生難忘。

  「沃爾斯,」我打好了腹稿,「是可忍,孰不可忍。這種警察迫害馬上給我停下。簡直荒謬,而且無緣無故。咱們又不是在俄國,沃爾斯。你給我記好了,沃爾斯,有種東西叫《泰晤士報》讀者來信!」

  我本來計劃如此這般地申飭沃爾斯警長,但之所以口下留情,並非一時軟弱,也非動了惻隱之心,實在是因為抓著門環的人根本不是沃爾斯。來客赫然是J.沃什本·斯托克,只見他端詳著我,強行壓下一腔怒火的樣子。要不是我剛飲盡一杯還魂劑,並且清楚其女玻琳已經安然離開,我准要嚇得方寸大亂。

  幸好,我一個不動聲色。

  「怎麼?」我明知故問。

  這兩個字里飽含冷眼旁觀和俾睨眾生之氣,換了一般人,大概要仰天一跤摔倒,一如被子彈擊中。但斯托克眼也不眨,一把推開我,徑直邁進屋子,然後轉身抓住我的肩膀。

  「行了!」他說。

  我冷冷地甩開他。為此我不得不扭著身子掙脫了睡衣,但總算成功了。

  「抱歉?」

  「我女兒呢?」

  「令女玻琳嗎?」

  「我只有這麼一個女兒。」

  「您是問我這麼一個女兒在哪兒?」

  「我知道她在哪兒。」

  「那您何必問我?」

  「她就在這兒。」

  「那把睡衣還給我,叫她進來吧。」我答道。

  我從沒有親眼見過誰咬牙切齒,所以我不好說J.沃什本·斯托克這會兒做的就是這個動作。我只能篤定地說,他雙頰肌肉繃緊,下頜微微運動,仿佛在嚼口香糖。這畫面實在不夠賞心悅目,不過幸虧剛才那杯特調威士忌蘇打純度夠高。本來是為了助眠用,這會兒正好為我平添了不屈不撓、鎮定自若。

  「她就在屋子裡!」他繼續咬牙切齒。如果這真的是咬牙切齒。

  「何出此言?」

  「我這就告訴你。半個小時前,我去了她那間特等艙,結果裡面空無一人。」

  「可您怎麼會以為她來這兒了?」

  「因為我知道,她對你痴心一片。」

  「沒有的事兒,她跟我只有兄妹之情。」

  「我要搜遍這屋子。」

  「請便吧。」

  他噔噔奔上樓梯,我又回去端起酒杯。不是原來那杯,我又調了一杯。我認為,依眼下的情況,續一杯是合情合理的。不一會兒,我這位不速之客,上去的時候還如一頭兇猛的獅子,下來已然變成溫馴的羔羊。想來為人父母者深更半夜闖進某位點頭之交的茅舍尋找離家出走的女兒,結果發現半個女兒的影子也沒有,大概都會覺得平白做了傻子。換作是我肯定會。這個斯托克似乎也不例外,只見他一副手足無措的模樣,看得出,他那股子火氣或者說原動力已經蒸發了。

  「伍斯特先生,我要向你道歉。」

  「別提它了。」

  「我發現玻琳不見了,自然而然地以為……」

  「快別多想了。誰不會呢,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什麼的。您走前要不要來點什麼?」

  我認為,穩妥起見,應該儘量拖延他,好讓玻琳有足夠的時間回到遊艇上。可他不為誘惑所動。顯而易見,他心事重重,顧不上喝兩杯。

  「我真想不明白她還能去哪兒。」他喃喃地說。這語氣如此溫和,甚至有幾分傾訴衷腸的哀婉,仿佛把伯特倫當成睿智的老朋友,正娓娓道出自己的小困擾。他絕對是泄了氣的皮球,跟小孩子玩兒都不怕了。

  我儘量安慰他。

  「她可能去游泳了呢。」

  「這大半夜的?」

  「女孩子家古怪著呢。」

  「她倒的確是不可理喻,比如說她對你痴心一片。」

  我看他這也忒不通禮數,正想眉頭一皺,卻突然想到,我本來就要匡正——如果這個詞沒用錯——他對於所謂「痴心」的錯誤觀念。

  「此言差矣。斯托克小姐並非鍾情於我,」我勸慰道,「她一見到我,就笑得肚子疼。」

  「我看今天下午那一幕不像啊。」

  「哦,那事兒呀,純粹的兄妹之情,以後絕不會了。」

  「最好不會,」他一瞬間又恢復了所謂的本色,「那,就不打攪你了,伍斯特先生。我要再次向你道歉,是我一時犯糊塗。」

  我有點想拍拍他後背,但最後只是模擬了一個拍背的姿勢。

  「算啦,」我連忙說,「算啦。我犯糊塗的時候,數都數不盡。」

  就這樣,我們其樂融融地分道揚鑣。他沿著花園小徑走了,我怕又有人來串門,於是候了約十分鐘,喝光了杯中物,這才起身回房。

  有的起了頭,有的完成了,掙來了一夜的酣眠,或者最起碼,在充斥著各種斯托克、玻琳、沃爾斯、扎飛和多布森之地——半夜的酣眠。疲憊的眼皮合上才沒多久,我就墜入了黑甜鄉。

  說起來真是不可思議。體會過扎福諾·里吉斯的夜生活,接下來將我驚醒的居然不是床底下躥出個女子,接著她爹滿眼血絲地奪門而入,也不是警長用門環大玩爵士樂,而是窗外的鳥雀嘰嘰喳喳地報曉。

  說是報曉,其實此刻已經十點半了。這是個明媚的夏日,陽光透過窗戶灑進來,似乎喚我快快起床,來一點雞蛋、燻肉和一壺可愛的咖啡。

  我迅速泡了個澡,刮乾淨臉,一溜小跑奔向廚房,一派「巧兒宜」[2]之樂。

  [1] 《但以理書》6:16-27記述希伯來先知但以理被擄至巴比倫,因篤信上帝,雖身陷獅窟而未受害。

  [2] 法語Joie de vivre,意為生活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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