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兩次「戰後經營」
2024-10-13 10:10:58
作者: 吳廷璆
產業革命時期,日本的財政政策以甲午戰爭為界,前後發生了很大變化。如表2-9所示,甲午戰爭之前,中央和地方的財政支出在國民經濟總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不超過10%,戰後直線上升,1907至1910年同比達到25.6%,相對廉價的「小政府」變成了昂貴的國家機器。
表2-9 甲午、日俄戰爭後財政支出的擴大(表內數字為對國民總支出比重)
資料來源:中村隆英:《明治大正期的經濟》,東京大學出版會,1985年,第83頁。
財政擴張是根據國家擴軍備戰總戰略的要求進行的,其擴張的高峰發生在甲午、日俄兩次侵略戰爭之後,日本經濟史上稱之為兩次「戰後經營」,財政支出急劇擴大的領域是擴大軍備、殖民地經營、產業投資及其基礎設施的改善,但重中之重是加強國防經濟。下面看一下兩次「戰後經營」時期為擴充軍備而擴大財政支出的情況。
日本在甲午戰爭中的勝利,對於其近代化道路的走向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為這場戰爭使日本嘗到了侵略的甜頭,更加相信「強兵」才能「富國」,軍部的地位空前提高,軍國主義路線從此占據了統治地位。正因如此,日本對甲午戰爭中到嘴的肥肉得而復失刻骨銘心,因此臥薪嘗膽,戰爭一結束便急不可待地開始了更大規模的軍備擴張,以報「三國干涉還遼」之仇。[4]當時制定的軍備擴張計劃包括,陸軍在7年內組成12個師團,海軍在10年內建立以6艘戰艦和6艘巡洋艦為基幹的「六六艦隊」。1896至1903年的陸海軍擴軍費達到3.75億日元。與此同時,軍工廠規模大力擴充,人員和設備大量增加。
10年後,日本在日俄戰爭中打敗了強敵,但其軍備擴張的步伐非但沒有停止,反而邁得更快。戰後的「帝國國防方針」制定的新目標是,陸軍進一步增加到25個師團,海軍則要建立以8艘戰艦和8艘巡洋艦為基幹的「八八艦隊」,並且明確了實現武器國產化的目標。1905至1913年陸海軍擴軍費為4.73億日元。[5]
但是,急速增長的龐大軍費開支還不是國防經濟的全部內容。產業革命後期日本的國家財政在其他與國防相關的諸多領域也進行了大規模的投入。例如,甲午戰爭後使用部分戰爭賠款興建的國營八幡制鐵所,其目的之一就是生產軍用鋼材,對此,當時的農商務大臣榎本武揚直言不諱,他在「設立制鐵所意見」中說:「本業設立之要點,首要目的是製造軍器材料,故暫時可不必考慮收支費用,而在於造出特殊鋼材,且製品種類上亦有須嚴加保密者。」[6]結果,在日本政府的一手操作下,建立了當時民間無論從資金還是技術上都難以承辦的大型鋼鐵企業,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八幡一家的鋼材產量就占全國總產量的90%以上。再如,日俄戰爭後的鐵路國有化政策,也是從保證國防運輸的需要出發的,日本政府為此投入了更大的一筆資金。
產業革命後期,由於財政擴張的速度大大超過經濟增長和稅收自然增加的速度,出現了巨大的財政虧空問題。對此,日本政府採取了增加國民稅收和舉借內外債兩種對策。
國民增稅從甲午戰爭後的1896年就已經開始,1898年又進行了第二次增稅,其後不僅稅率仍在提高,而且不斷出現新稅目。結果,人均租稅負擔由1897年的324日元,增加到1909年的878日元,即使把物價上升的因素考慮在內,12年中負擔率也整整加重了一倍。[7]
儘管如此,僅憑增加稅收還遠遠不能解決財政困難,因此便開始大量發行政府公債。表2-10顯示了產業革命時期日本政府擴大公債發行的進程。國內公債由1885年的2.33億日元增加到1914年的10.58億日元,其中包括近2億日元的金祿公債和近5億日元的收購私鐵公債;國外公債主要是從日俄戰爭開始籌措的,由1903年的1.91億日元猛增到1914年的15.25億日元。這樣,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日本的國內外債務為總計25.83億日元,與其在海外的債權抵沖後,純債務額約20億日元,負債率為1914年日本國民總產值的25%和國家一般財政支出的202%[8],已經陷入嚴重的財政危機狀態。
表2-10 產業革命時期日本的國家債務(單位:億日元)
資料來源:石井寬治、原朗、武田晴人編:《日本經濟史》第2卷,東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