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廢除士族俸祿

2024-10-13 10:09:54 作者: 吳廷璆

  1869—1871年,明治政府通過「版籍奉還」和「廢藩置縣」,剝奪了地方諸侯對領地、領民的統治權,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與此同時,在「四民平等」口號的掩飾下,進行了身份制度改革,將公卿和大名編入「華族」,一般武士編入「士族」,農工商業者編入「平民」。然而,雖然「華族」失去了采邑,武士失去了「主公」,但其生活上依然有政府支付俸祿[1]的保證。據1871年10月至1872年12月的政府財政決算,5733萬日元總支出中,家祿支出1607萬日元,約占總支出的30%。當時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地稅,同期收入為2005萬日元,這意味著地稅收入大部分被用於支付華士族家祿了。[2]顯然,供養這個龐大的社會寄生群體成了明治政府一個尾大不掉的沉重財政負擔。

  明治初年百廢待興,新政府既要時不我待地殖產興業,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又要兌現「廢藩置縣」時的承諾,償還幕府和各藩積累的7813萬日元債務,保證華士族俸祿的支付,在財政窘困的現實條件下,必須找到徹底擺脫困境的出路,廢除士族俸祿便是其大膽的政治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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