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一封信
2024-10-13 05:45:39
作者: (法)奧諾雷·德·巴爾扎克
我到半夜才離開伯爵夫人。那時她表面上是鎮靜了,但臉色陰沉,似乎暗暗作著打算,教無論怎麼銳利的眼光都猜不透的打算。我走不了幾步就在聖莫街上遇到伯爵,他受著一股不可抗力的吸引,不能再待在大街上我們約定的老地方了。
我把經過情形告訴了他,他嚷道:「可憐的孩子這一夜怎麼過哇?要是我闖得去,要是她忽然看到我又怎麼呢?」
我回答說:「這時候她連跳窗都可能。伯爵夫人是呂克雷斯一流的女子,受了污辱寧可死的,即使污辱她的是她願意委身的男人。」
「你年紀太輕了,」他說。「你不知道,一個人被痛苦的念頭劇烈擾亂的時候,他的意志好比湖上起了大風暴,風隨時在變,波浪也跟著一會兒涌到這邊的湖岸,一會兒涌到那邊的湖岸。今天晚上,奧諾麗納見了我撲在我懷裡的可能性,和跳窗的可能性是均等的。」
「而你預備冒這個險嗎?」我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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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答道:「得了罷;為了要等到明天早上,我家裡已經由台北蘭醫生預備好一些鴉片,讓我能太太平平的睡一覺。」
第二天中午,高朋女人遞給我一封信,說伯爵夫人筋疲力盡,到六點才上床,吃了藥劑師配的安眠藥才睡著的。
我把那封信抄了一個副本;——因為,小姐(領事向加米葉莫班說),藝術的手段,風格的訣竅,你是精通的;許多在結構方面很高明的作家,他們的功夫你是知道的;可是你一定會承認,在造作虛偽的感情的文學作品中決找不出這樣的文字。真的,世界上最可怕的莫過於現實。下面的信便是那位太太,或者說那個痛苦的化身寫的:——
莫利斯先生:
你舅舅所能說的話,我都知道了;他不見得比我的良心更通達事理。人的良心原是上帝的喉舌。我知道如果不跟奧太佛言歸於好,我是要罰入地獄的:這是宗教的判決。人間的法律要我不顧一切的服從。不管我過去做些什麼,只要丈夫不拒絕我,大家都認為我是純潔的,貞節的。不錯,婚姻就有這點兒妙處,能夠教社會批准丈夫的寬恕;但社會忘了一點,就是這寬恕必須要被寬恕的人肯接受。按照法律,按照宗教,按照世俗的慣例,我都應當回去。單單以人事來說:不給他幸福,不給他生孩子,把他的姓氏從貴族院的金榜上抹掉[64]不是太殘忍嗎?我的痛苦,我的厭惡,我的感覺,我所有自私的成分(我知道自己是自私的),都應當為家庭犧牲。我將來會生兒育女,兒女能使我破涕為笑!我可以非常快樂,受人尊敬,大家會看到我豐衣足食,高車肥馬,在人前得意揚揚!僕役,府第,別莊,應有盡有;一年有多少個星期,我就有多少次領袖群英的宴會。不必說,大家會把我招待得很好。我用不著重新攀登貴族的寶座,因為我根本沒下過台。由此可見,上帝,法律,社會,意見都是一致的。
天上的神明,地上的教士,法院,都要異口同聲的問我:你反抗什麼呢?倘若伯爵要求王上來干預這件事,王上也會這樣問我。你的舅舅必要時還能說,上帝會賜恩給我,使我覺得盡責是快樂的。上帝,法律,社會,奧太佛,不是都要我活著嗎?唉,如果沒有別的困難,我只要回答一句話就可以一了百了,就是我不想活了!一朝裹在屍衣中間,慘白的臉色就能恢復我的潔白和無邪。這不是什麼固執的騾子脾氣。你一邊說笑一邊埋怨我的脾氣,其實只表示女人把事情肯定了,對前途看清楚了。倘若我的丈夫因為愛我而寬宏大量,把一切都忘了,我可是忘不了!「遺忘」可是我們能做主的?一個寡婦再嫁的時候,愛情能使她恢復少女的心情,因為她嫁給一個心愛的男人;但我不能再愛伯爵了。關鍵就在這裡,你看到沒有?我一遇到他的目光就看到我自己的過失,即使他的目光充滿了憐愛也沒用。他越度量寬宏,我越顯得罪孽深重。我的永遠不會安定的眼睛始終會看到一個無形的判決。亂七八糟的回憶勢必在我心中衝突。
結婚生活不可能再使我嘗到心驚肉跳的快感和熱情洶湧的醉意;我的冷冰冰的態度,以及雖然深藏、但人家還是猜得到的、把情人與丈夫所作的比較,會致我丈夫的死命。噢!有朝一日,如果在額上的皺痕中,在悲哀的眼神中,在微妙的舉動中,我咂摸出一點兒對方不由自主的,甚至還是竭力壓制的責備,我就一發不可收拾了:我會腦漿迸裂的躺在階石下,還覺得階石比我丈夫慈悲多呢。這種殘酷而又甜蜜的死,或許是單單由於我的多疑。但或是奧太佛為了什麼事而煩躁,或是我為了錯疑他而起了誤會,也都可能促使我的死。唉!說不定我還會把愛情的表示當作輕蔑的表示呢。這不是教雙方都受罪嗎?奧太佛始終不放心我,我始終不放心他。我不由自主的要拿一個絕對比不上他的男人跟他相比;我瞧不起那男人,但他讓我體驗到的銷魂盪魄的境界,像火印一般留在我的心頭,我為之羞愧無地,卻禁不住常常想起。我對你總算夠坦白了吧?先生,沒有人能向我證明愛情可以再來一次,因為我現在不能也不願意接受任何人的愛了。一個少女有如一朵被人採摘的花;一個失身的女子卻是被人踐踏的花。你是種花的,應該知道是否還能把那根花莖扶直,使憔悴的顏色恢復它的鮮艷,把樹液重新引到那麼嬌嫩的管子中去,——它們是全靠枝幹挺拔才會有強盛的生命力。倘若有什麼植物學家敢作這種挽救殘花的嘗試,他可有本領把膜上的皺痕抹掉嗎?能重造一朵鮮花的,簡直是上帝了!而能把我重造的也只有上帝!我喝著贖罪的苦杯;但一邊喝一邊翻來覆去的想著那句老話:贖罪不是洗刷。我一個人關在小樓上吃著浸透淚水的麵包;可是誰也看不見我吃,看不見我哭,回到奧太佛身邊,等於從此不能哭泣,我的眼淚會使他著惱的。向一個被你欺騙過的丈夫投降而非甘心情願的委身,噢!先生,這種行為要污辱多少德行恐怕只有上帝知道。因為那些教天使們看了也要心驚膽戰的羞惡之心,只有上帝明白它的底細,同時也是由上帝鼓動的。
再進一步說,要是丈夫蒙在鼓裡的話,妻子還能有勇氣,會拿出一股意想不到的力量來作假,為了保全丈夫與情人雙方的幸福而欺騙。但夫婦倆都心中雪亮的局面,豈不教人屈辱?用屈辱去換取快樂,豈是像我這樣的人所能辦到的?奧太佛不是遲早要覺得我的委曲求全可鄙嗎?夫婦生活的基礎是互相敬重,互相犧牲;但我們破鏡重圓之後,我不能再敬重他,他也不能再敬重我了:他可能像老人愛一個娼妓似的愛著我,辱沒我的身份;我,我也要因為自己是一樣東西而非高貴的太太,時時刻刻感覺到恥辱。在他家裡,我不是代表端莊賢淑而只代表私情肉慾了。這是女人失身以後的苦果。我把夫婦的床鋪變了一堆炭火,永遠睡不著覺的了。在這兒我還有些安靜的時間,忘掉一切的時間;可是在丈夫家裡,一切都要使我回想起不守婦道的污點。我在這兒受苦的時候,我祝福我的痛苦,我感謝上帝。在他家裡,一邊體會著我不該享受的快樂,一邊就得深深的害怕。先生,這些並非抽象的推理,而是一顆廣闊無邊的靈魂感覺到的;因為那顆靈魂已經被痛苦挖掘了七年。最後,還得告訴你一件可怕的事:我有過一個在陶醉與歡樂中、在深信幸福是可能的心情中受胎的孩子,有過一個我餵養了七個月但永遠不會離開我母體的孩子;他始終把我的奶頭咬著不放!如果將來再有孩子需要我餵養,他們喝到的乳汁是和著眼淚的,因此是發酸的。我表面上性情輕快,你覺得我像兒童……噢,是的,我就有兒童一般的記憶,能夠保持到進墳墓。現在你該看到了罷,社會和丈夫的愛都想把我拉回去的那個美妙的生活,其中沒有一個局面不僵,沒有一個局面不藏著陷阱,不是隨處有些懸崖峭壁,讓我骨碌碌滾下去,一路被無情的荊棘刺得遍體鱗傷的。五年功夫,我在未來那片荒土中摸索,沒有能找到一個適宜於懺悔的地方,因為我的心的確完全被懺悔包圍了。對於這些,宗教自有它的一套答案,我連背都背得。它會說,這些痛苦,這些艱難的處境,都是對我的懲罰,上帝會給我勇氣忍受的。先生,對某些天性堅強的虔誠的婦女,這種理由固然很合適;我卻沒有她們的力量。在上帝不會禁止我祝福他的地獄,和在奧太佛家裡的地獄之間,何去何從,我已經決定了。
末了還有一句話。倘若我是一個少女而有了我現在的人生經驗,要挑丈夫還是會挑中奧太佛的;但就因為這個緣故,我此刻拒絕他:我不願意在他面前臉紅。怎麼!難道我得永遠跪著,他永遠站著嗎?要是我跟他換了一個姿勢,我又會瞧不起他的。我不願意他因為我犯了過失而待我更好。只有天使才敢在雙方都無可責備的情形之下做出些粗暴的行為,而這種天使是在天上不在地下!我知道奧太佛體貼入微;但不論這顆靈魂修養得多麼偉大,畢竟是人的靈魂,它對我將來在他家裡所過的生活並不能有所保障。因此請你告訴我:你答應我的替無可挽救的災難做伴的那種孤獨,那種靜默,那種安寧,上哪兒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