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第三帝國史> 第九章 富國強兵還是圖謀戰爭 第一節 擺脫國際組織的束縛

第九章 富國強兵還是圖謀戰爭 第一節 擺脫國際組織的束縛

2024-10-09 04:44:56 作者: 鄭寅達,陳暘

  1961年,英國史學家A.J.P.泰勒(Alan John Percivale Taylor,1906—1990)出版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起源》一書,對二次大戰結束以來統治史壇的「正統學派」提出挑戰,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不是希特勒挑起的,而是起源於各國政治家們的忙中出錯。「正統學派」的學術漏洞,在於混淆了稱雄歐洲乃至全球,同戰爭狂人般地蓄意發動戰爭兩者之間的差別。儘管希特勒在《我的奮鬥》一書中說過:「人類在永恆的鬥爭中壯大,而在永恆的和平中只會滅亡。」但作為一種國家政策,他所追求的,首先是不戰而勝,通過恐嚇、欺騙、局部戰爭等手段打破凡爾賽體系,擴大德國的領土,統治歐洲乃至世界。然而,他清楚地知道,不論是從事「神經戰」、局部戰爭還是世界大戰,軍事準備都是必要的後盾。而且,按希特勒的說法,由於世界上不存在無主的空間,進攻者總是要碰上占有者的,因此任何空間的擴張都只能在打破抵抗和承擔風險的情況下進行。[1]

  希特勒政府執政之初,德國在軍事裝備上起步相當低。《凡爾賽條約》規定德國不得擁有空軍、坦克和潛艇,軍隊徵募實行志願兵制(而不是義務兵役制),陸軍人數的最高限額為10萬。儘管各屆政府和各種組織在20年代曾經局部違反該條約,訓練過一些各種形式的「黑兵」,但是由於受到凡爾賽體系的束縛,其軍事實力不僅難以發動世界大戰,就連同鄰國相匹敵的能力都沒有。德國要對外擴張,首先必須打破《凡爾賽條約》的束縛,使重整軍備的工作公開化和合法化。另外,德國在外交上也比較孤立,在中西歐外交舞台上幾乎沒有朋友,在歐洲軍事戰略格局上幾乎處於被包圍的狀態。其西面是宿敵法國,比利時和法國有同盟關係。東面是法國的東歐盟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南斯拉夫。其中波蘭長期對德國抱有敵意,捷克斯洛伐克是法國的忠實盟友,且在地理條件上對德國能攻易守。希特勒在口授《我的奮鬥》時曾提出,德國擴張的第一步是對內「鑄造神劍」,對外「尋覓朋友」,他上台後即把這一設想付諸實踐。

  從20年代後期起,德國魏瑪政府在世界裁軍會議上就提出「軍備平等」的要求,建議世界各國允許德國適度擴軍,否則就讓德國的鄰國裁軍。希特勒上台後接過這一口號,以《凡爾賽條約》受害者要求有限擴軍的姿態走出第一步。[2]該政府繼續參加世界裁軍會議第二階段的會議。當時各大國由於最後幾屆魏瑪政府的努力,勉強同意給予德國「軍備平等」的權利。在1932年12月11日召開的英、法、意、德、美五國裁軍會議上,與會國同意「在一個保障集體安全的體系之內給予德國和其他由條約規定裁軍的國家以平等的權利」。希特勒政府與會後,要求將「軍備平等」的原則付諸實施。1933年5月17日,希特勒在國會發表對外政策聲明,譴責戰爭是「瘋狂透頂的事」,會「造成現有社會和政治秩序的崩潰」。他表示「德國完全願意放棄一切進攻性武器,如果有武裝的國家也銷毀他們的進攻性武器的話」,「德國也完全願意解散全部軍隊,銷毀現有的少量武器,如果鄰國也這樣做的話」,「德國願意同意任何莊嚴的互不侵犯條約,因為它並不想進攻別國,只想謀求安全」。[3]

  法國政府繼續堅持1932年11月提出的原則,要求縮減各國的進攻性軍事力量,建立一套複雜的安全保障體系。它建議把歐洲各國的軍隊全部縮減成服役期為三個月的民兵組織,所有重炮、坦克等進攻性武器在國際監督下儲存在每個國家裡,但各國民兵不能動用它們。英國政府的計劃更具有可操作性。1933年3月16日發表的《麥克唐納計劃》建議:將德、法、意、波等主要歐洲國家的陸軍兵員最高數額限制在20萬,各國應在五年內從現有兵員數縮減或擴大至這一限額;海軍方面遵守《華盛頓協定》和《倫敦協定》規定的義務,在1935年召開特別會議重新討論該問題;裁減甚至取消空軍,禁止實行空中轟炸;成立一個常設裁軍委員會,以監督各項條款的執行。該計劃得到美國政府的支持。

  希特勒的擴軍目標是數百萬,根本不滿足於計劃規定的20萬,同時認為法國與其盟國的兵力相加,將達到125萬,而且其殖民地的部隊也不在限制之列。然而他出於策略考慮,在1933年5月17日的國會演說中表示原則上接受《麥克唐納計劃》。[4]

  法國對該計劃不甚滿意,但迫於世界輿論的壓力,勉強表示同意。同年6月7日,世界裁軍會議總委員會通過《麥克唐納計劃》。然而隨著德國國內反猶政策逐步升級,引起部分國家公眾輿論和政府的反感,法國政府趁機要求將《麥克唐納計劃》的實現年限從5年延長到8年,前四年為試行期,用以鞏固已經達到的軍備水平,同時建立起軍備監督制度和制裁製度,從第五年起正式裁軍或擴軍。該建議得到美國代表的支持。英國政府也同意在實施裁軍之前先建立軍備監督制度。義大利政府則提出一個折衷方案:首先著手裁軍,在裁軍結束以前建立起軍備監督制度。但該方案遭到法、英兩國的反對。1933年9月24日,國聯會議以英、美、法、意四國名義向德方提出一項新的公約草案,建議裁軍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3—4年的鞏固期,德國應在這段時期內以短期兵役取代長期兵役,第二階段也為期3—4年,實現真正的裁軍。

  希特勒立即抓住時機,在國際外交舞台上做出第一個冒險舉動。1933年10月6日,德國政府照會英、意兩國政府,聲稱德國如果接受四國的建議,就等於接受自己所不能容忍的差別待遇,「德國希望,要麼獲得完全自由,要麼同其他國家一樣接受質量方面的限制」。10月14日,德國政府致電裁軍會議主席內維爾·漢德遜(Nevile Henderson,1882—1942),稱由於「擁有龐大武裝的國家」既不裁軍,又不滿足德國軍備平等的需求,裁軍會議不可能完成全面裁軍的任務,德國政府認為不得不退出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組織。[5]同年10月19日,外交部長牛賴特致電國際聯盟秘書長,正式宣布「德國根據盟約第一條第三款退出國際聯盟」。

  由於是第一次在國際外交舞台上冒險,希特勒在事後採取了一些後續行動,以緩和其衝擊力。1933年11月12日,希特勒將退出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的決策付諸公民表決,結果96%的合格選民參加投票,其中95%支持政府的做法。他以此向國外表示其政策充分反映了本國的民意。同時,他向法英兩國大使吹「和平」之風,表示願意同各國締結為期10年的互不侵犯條約。[6]

  

  此後,德國政府繼續就軍備問題同法國交涉。1933年12月18日,德國向法國遞交備忘錄,以下述要求作為恢復裁軍談判的條件:德國徵兵30萬,以短期服役為基礎;德國能擁有其他國家所擁有的一切武器,裁軍會議應明確這些武器是「防禦性」的;民用航空不受監督或限制;德國的衝鋒隊、黨衛隊等應視為非軍事組織,不得列入裁軍會議的討論範圍;薩爾區立即歸還德國,並就薩爾煤礦所有權問題舉行談判。1934年1月1日和2月14日,法國政府兩次復照德國,堅持德國必須返回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在此前提下才能討論實質性的問題。英國政府反對德國退出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的行動,但認為此舉在一定程度上情有可原,故而希望通過勸說使德國返回這兩個機構,或者推動德國接受一項限制軍備的條約,以防止它無限制地擴充軍備。[7]希特勒虛與委蛇,婉拒了英國的建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