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再好,也別對孩子無底線給予
2024-10-08 23:30:30
作者: 麗罡
老汪今年已經六十多歲了,早已過了花甲之年,育有兩個兒子。年輕的時候老婆因病去世,他獨自將兩個孩子撫養長大,其中的艱辛只有自己懂。老汪覺得兒子已經失去了母愛,便想著法地補償他們:「你們要什麼,我就給什麼,只要我能做到。」這是老汪對兩個兒子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老汪年輕時有些手藝,靠打零工一個月才賺幾千塊錢,其中大部分都給了兩個兒子。兒子們要什麼,他就給他們買什麼,小時候是玩具車、零食,再大些是高檔服裝、名牌手機,為此他更加努力地工作。後來兩個兒子要結婚了,老汪拿出了自己的所有積蓄,給他們在縣城一人買了一套房,自己則住在舊房子裡。
看著兩個兒子成了家,老汪心中無愧,可是兒子們卻一直認為父親還可以給他們更多,還隔三岔五地伸手要錢。
這天,兩個兒子都從縣城回來了,老汪很高興,準備去炒幾個菜,然後吃晚飯。其間,他準備回房間拿鹽,只聽得兩個兒子在小聲議論著什麼,出於好奇,他停下了腳步。
「哥,咱們一起和咱爸要錢買輛車吧,你看現在誰家沒有車啊?跟你說,咱爸肯定還有錢。只是,我有些擔心,爸會給我們嗎?」這是小兒子的聲音。
「爸那麼喜歡喝酒,我們今晚陪他好好喝,多說點好聽的,然後說我們過得有多苦多累,壓力有多大,他肯定就會給我們的。」大兒子說道。
「你說,爸現在還有多少存款?」小兒子問道。
「誰知道,讓他給咱們再一人拿5萬,應該夠吧。」大兒子說。
聽到這樣的對話,老汪淚水忍不住地流:「我幾乎把所有的積蓄都給他們分了,現在還要這樣來算計我,我這是養了兩個白眼狼啊!」
相信,任何一個父母看到這裡都會感到心酸,憤怒不已。
曾經,我們以為只有做個無私奉獻的父母,才是好父母,孩子才會愛我們。只要孩子需要的,就是家庭需要的,孩子要什麼都想方設法滿足,任孩子予取予求,沒有邊界、沒有底線地付出自己的一切:我們有這個經濟條件,滿足孩子的要求也沒什麼困難,為什麼不能讓孩子高興呢?甚至沒有經濟條件的時候也聲稱:「沒錢借錢也要給孩子買,別的孩子有的,咱的孩子不能沒有。」
然而,父母這樣的自我犧牲會得到什麼?無數的事實已經證明,在這樣的教育下,孩子會覺得自己被愛是應該的,父母就該這樣對我,對父母從來不聞不問;認為從父母那裡得到東西是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地不斷索取;容易養成有求則須必應的玻璃心,一旦欲望得不到滿足,很容易走極端。
關於這一點,盧梭在其著作《論教育:愛彌爾》中一針見血地指出:「你了解什麼辦法可以讓你的孩子痛苦嗎?那就是,讓他想要什麼就有什麼。他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就越多,遲早有一天,你不得不拒絕他,這種意料不到的拒絕,對他的傷害,遠遠大過他不曾得到過滿足的傷害。」
還記得上海浦東機場那場令人震驚的刺母血案嗎?
汪佳晶在日本留學5年,從來沒有打工掙過一分錢,其間的生活費和學費都來自單身母親。汪母靠打零工一個月才幾千塊錢,雖然生活過得很拮据,但為了讓兒子過得更好,她總是有應必求,還四處借錢,最後實在沒錢給兒子了。結果,汪佳晶乘飛機回國,見到母親後竟然從行李包內拿出兩把尖刀,對母親頭部、手臂、腹部、背部多處進行砍、刺,造成母親重傷。
我們抱怨自己那麼愛孩子,為孩子付出那麼多,為什麼到頭來孩子一點都不愛我們?
其實,孩子不是天生的「白眼狼」,這都是父母無底線、無限度給予的結果。
是的,養育孩子的路上肯定是需要犧牲的,可是對孩子無底線給予,這樣的做法看似是毫無保留地愛孩子,但實際上根本不是真正的愛。所以,即便家庭條件再好,也別對孩子無底線給予。尤其是二孩家庭,更要注意這一點,因為一個「白眼狼」就已經令人傷神,兩個「白眼狼」更傷心。
為此,父母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多加注意:
愛要適度,不要百分百滿足孩子
有個成語「慾壑難填」,意思是縱容欲望,欲望將是無止境的。在教育孩子時,作為父母,當你想要無原則地滿足孩子的欲望和要求時,請捫心自問:「我這樣做是在愛孩子還是在害孩子?」愛要適度,不要百分百滿足孩子,要告訴孩子,哪些消費是合理的,哪些消費是超標的,並適當地控制孩子的零用錢,即使你完全是可以滿足他的。必須讓孩子知道,不是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
吃穿用度上夠用就好,杜絕鋪張浪費
在早期的成長階段中,孩子們不知道什麼是必需品,父母給予什麼,他們就接受什麼。如果父母給了孩子過多不需要的東西,孩子們就會將這些當作生活的必需品。所以,在孩子的吃穿用度上,父母不要買過量的東西,夠用就好。在生活的點點滴滴中,要教孩子杜絕鋪張浪費,學會勤儉節約。
比如,給孩子買東西,父母要事先定好他要買的東西及價格上限;不要給孩子買太多名牌,衣服樸素一點也沒什麼,只要乾乾淨淨,孩子不會低人一頭;在吃的方面也一樣,不要孩子想吃什麼就給孩子買什麼。對於正在長身體的孩子來說,多吃水果蔬菜,營養均衡是最重要的;學習用品不能不喜歡了就換,筆要用到沒有水才可以換新的,本子沒用完也不能輕易丟掉。
給孩子灌輸「要花錢,自己掙」的意識
太容易得到的東西,孩子往往不珍惜,就會有恃無恐,消費無度。在孩子還小的時候,父母就要教會孩子「自己去追求更好的」,給他們灌輸「要花錢,自己掙」的理念。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父母的最終目的是讓孩子明白任何東西都要靠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才能得到,而不是一味地和父母索取。
森森和妹妹林林總是和媽媽要這要那,今天你要買一個腳踏車,明天我要買一個遙控車。媽媽這樣告訴孩子們:「孩子們,這個社會要想得到什麼,就得付出什麼。這樣吧,你們幫媽媽做一次家務,就可以賺到一定的錢,如擦桌子一元,掃地一元,洗衣服兩元,你們誰先攢夠了錢,誰就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當孩子辛苦賺來錢之後,明白物質得來不易,自然就不會隨意索取,也會有計劃地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