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紅樓夢寫完了沒有
2024-10-06 00:45:21
作者: 西嶺雪
庚辰本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癖 瀟湘子雅謔補余香》開篇,有一段「錯漏百出」的回前批:
「釵玉名雖兩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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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論寶釵、黛玉二人性情志向大相逕庭,怎麼也不可能是「合而為一」,只說這回明明是四十二回,批言裡卻說是「三十八回」,已經是個明顯的「錯誤」。
那麼這錯誤是怎麼造成的呢?是這段批寫錯了地方嗎?顯然不是,因為三十八回的回目是《林瀟湘魁奪菊花詩 薛蘅蕪諷和螃蟹詠》,薛林二人各擅勝場、平分秋色,還遠遠扯不到什麼「名雖兩個,人卻一身」;而這一回是寫兩人第一次推心置腑,婉言相交,與批語的指向倒是統一的。
所以,惟一的解釋就是:在作者此前的某個稿本中,前文的情節相對緊湊,又或者各回的篇幅較長,這一回目本來是第三十八回,但是後來在作者的一再增刪編輯之下,有些回目比如原作一回的元妃省親,被分開成了第十七、十八兩回,又或是增加了一些新的內容插入其中,比如賈瑞戲熙鳳的情節,就明顯是硬插進來的。這樣子,原來的第三十八回就被延後成了第四十二回。
同時,批者說「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可見作者原稿已經寫到了黛死釵嫁,即使全稿未完,也至少是有了大綱和部分章節草稿的。
既然批者說「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想來初稿的全稿已經超過一百回,不到一百二十回。因為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百二十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六回,都符合這句「三十八回已過三分之一有餘」的標準。而如今的增稿本,在三十八回已經拖到了四十二回,可見成稿比初稿更長,至少一百二十回,甚至更多。所以有些紅學家推斷的原稿有一百回,或是零八回回,一百一十回,我認為都是不可信的。
或者大家會說,前面增加了內容,把三十八回的故事拖成了四十二回,但是後面可能又減掉了很多情節,所以才叫「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啊。
但是以晴雯為例,第五十二回補裘病重,本來應該一氣接入抄檢,含冤夭逝的,是非常合理的寫作路線;但是後來因為中間又加進大量情節,只好讓晴雯的病先好了起來,而後抄檢前,王夫人召她來見時,又突然說她正病著,然後便一病死了。這兩回病的中間的內容,有很大一部分可能是後補進去的。
比如第五十三回接入祭宗祠、慶元宵,席間寶玉去小解,麝月、秋紋等跟著,賈母問襲人怎麼不見,只是這些小丫鬟們出來伏侍——沒有人提及晴雯,也無一句交代晴雯在哪裡——很明顯,這段故事是後補的,或者本來寫在晴雯死了之後,因為作者考慮到抄檢後就該一氣敗落下去,故而把些熱鬧生活的場景又往前提了的。
五十四回末寫元宵節後,接連各家請客,賈母坐席一直坐到正月二十二;五十五回開篇卻又說因宮中有位太妃欠安,故各嬪妃不能省親,宴樂俱免,榮府今歲亦無燈謎之集。銜接極為生硬。
直到第五十七回紫鵑試玉,晴雯才又出現。
可以猜想,初稿中晴雯病後,直接便接入太妃欠安,榮寧二府宴樂俱免,無可記述;再接下去就是寶玉瘋癲,老太妃薨,寶玉生日宴,此時晴雯還免為支持,但仲秋後就一命嗚呼了。中間的章回,是硬加進來的。
第五十六回「興利除宿弊」之後,有硃批「此下緊接『慧紫鵑試忙玉』。」可見此前數回為後插補文章,記號在此,令抄寫者照做爾。所以五十七回里,晴雯失而復現,原是緊接五十二回之故。
可以為我這理論做輔證的還有一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時,襲人掣桃花,座中同庚同辰同姓者均陪一盞。「大家算來,香菱、晴雯、寶釵三人皆與他同庚」,而這是寶釵十五歲生日的第二年,也就是說這年晴雯同寶釵都是十六歲。如果這年仲秋晴雯夭逝,前後剛好接榫。但是書中為了插入二尤故事,硬是又來段《林黛玉重建桃花社》,生生再拖了一年。然而到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誄》時,寶玉又明明說晴雯「十有六載」,仍然十六歲,那麼這中間的一年哪去了?
再如劉姥姥進府時,曾向賈母說自己七十五歲,賈母便說「比我大好幾歲呢」,可見賈母最多七十出頭。四十七回中賈母說自己從進賈府做重孫媳婦起,到如今自己也有重孫媳婦了,「連頭帶尾五十四年」,可見嫁人時大約十七八歲,這很符合那個年代的規矩。然而七十一回時又忽然說「八月初二乃賈母八旬之慶」,明顯與前面兩回不符。可見這回也是後加進去的,屬於上文說的晴雯多活的一年中的內容。
所以說,成稿的章回肯定遠遠長於初稿的預計,在後文里,像這種把三十八回內容增長至四十二回的做法,只會多不會少。全部章節可能不止一百二十回。
根據脂批的透露,作者後面完成了的情節至少有下面幾項:
1、 黛玉死。元妃點戲,《離魂》「伏黛玉之死」;上述回前批中有「黛玉逝後」語;寶玉誄晴雯時,脂批明言實是「誄黛玉」,可見黛玉死非但是既定情節,而且已經寫完初稿。
2、 黛玉死後,寶玉曾往瀟湘館憑弔,「對境(一說景)悼顰兒」,行文中且出現「落葉蕭蕭,寒煙漠漠」字樣,可見確定寫完了這一段。
3、 二寶結婚。且「成其夫婦時」有「談舊之情」。
4、 襲人嫁琪官,有「好歹留著麝月」之語,二寶婚後,身邊只剩下麝月一人。
5、 寶釵婚後規勸寶玉,但已不可勸。
6、 賈璉藏的青絲被鳳姐發現。
7、 有很完整的一回《薛寶釵借詞含諷諫 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且賈璉已不可救。
8、 已完成回目「花襲人有始有終」,這條回目是七個字,很可能最初稿本回目較隨意,並非全都是八字對,可見這回完成得很早。
9、 抄檢後,寶玉和鳳姐曾困頓於獄神廟,小紅、茜雪前往探望,有寶玉「大得力處」。
10、 寶玉的玉被誤竊。
11、 鳳姐掃雪拾玉。
12、 鳳姐死,「回首時無怪乎其慘痛之態」。
13、 劉姥姥三進榮國府,巧姐兒嫁了板兒,「小兒常情遂成千里伏線」。
14、 「衛若蘭射圃」,戴著湘雲拾過的金麒麟。
……
其餘細碎的還有很多,這裡不一一列舉,但這麼多的細節讓我們知道,即使全稿沒有寫得非常完整詳細,主要段落卻是已經完成了的,而且最後一回寶玉回到青梗峰下看「情榜」的大結局也已經預定。
看不到全稿是所有紅迷最痛心遺憾的事情,因此我根據諸多的脂批透露、前文伏筆、以及各位前輩紅學家的研究成果,和我自己對於紅樓的感悟揣想,嘗試續寫了八十回後的紅樓故事,因為力有不逮,未肯直接寫成續書正本,而分成《黛玉之死》、《寶玉出家》兩本,從兩條主線出發,推演紅樓結局。
雖然狗尾不可續貂,卻亦可使讀者更直接曉暢地揭開一些紅樓謎底,略解憾恨,亦可破悶抒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