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軍機處
2024-10-04 06:25:48
作者: 麥迪編著
任用軍機大臣,擺脫了朝廷中各官僚機構的牽制,更重要的是,他發號施令可以直接下達到任何地方任何部門,從而把國家機要大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裡,他可以隨意運用權力而不受阻滯。
雍正在清除胤禩集團、打倒年羹堯與隆科多兩權臣,及整頓吏治的過程中,不僅鞏固了他的皇位,重要的是,進一步提高了皇帝的絕對權威。我們看到,世宗正在一步步擴張皇帝的權力,從而把國家的全部權力牢牢地控制在他一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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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發展封建君主專制體制,一個重大的舉措,正如人們常說的,創立軍機處。明以前,歷代皆設宰相,統轄六部,實際成了皇權的總管。相權過重,如果君主精明強幹,尚能駕馭宰相為其所用,否則就成了宰相專政,皇權被削弱,其結果,或政出多門,或宰相一人獨斷,皇帝與諸臣否隔,久之,難免不生禍亂。這樣的事例已屢見不鮮。明初,亦照歷代,仍設宰相,後以宰相胡惟庸謀逆而永遠廢止宰相制,遂提高六部的權限,直轄於皇帝。清繼承明制,另保留入關前的議政王公大臣會議,在皇帝的直接指導與監督下,掌管國家最高權力。舉凡軍國大政,皆經他們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交由皇帝最後裁決。儘管如此,皇帝多少還受其制約,不能事事自行其是,就是說,皇帝專制仍有其局限,不能達到他的權力的極限。世宗創立軍機處,才把國家一切權力收歸個人,不論事之大小,都出自皇帝一人親裁,文武百官都對皇帝一人負責。而百官及各部門上下相互制約,皆統於軍機處,軍機處又統於皇帝。
軍機處為雍正朝獨創,但並非是世宗憑空想出來的,卻是在實踐中逐漸形成的一項特殊制度。它緣起於用兵西北,為經辦軍需而設。雍正七年首設軍需房,後改稱軍需處或協理軍需處,再改稱辦理軍務處,最後才定稱為辦理軍機事務處,習稱為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
雍正為什麼要設立軍機處呢?雍正七年六月,世宗針對寧遠大將軍岳鍾琪即將平定準噶爾部噶爾丹策零叛亂的奏報,親筆批示說:「……兩路軍機,朕籌算者久矣。其軍需一應事宜,交與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密為辦理;其西路辦理事宜,則專責於總督岳鍾琪是任。王大臣等小心慎密,是以經理二年有餘,而各省不知有出師運餉之事。今覽岳鍾琪摺奏,備陳十勝之情形,軍務所關重大,朕不敢予言其必然,惟有倍加敬謹。」
軍機處的由來,原為平息準噶爾叛亂,密授四大臣經辦兩路軍的軍需事宜,以軍報、運餉為機密要事,要求迅速、準確,不得遲誤,故責專人,密秘行事,發揮高度效率。因為保持了此事的機密性,以致實行了「二年有餘」,各省對此一無所知!
軍機處算不上是一級機構,它無定員。六部、內閣及其它各機關都各有定員,唯軍機處的官員多少不一,皆由皇帝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增減。最初只有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如果加上岳鍾琪,也只有四人。以後又有增加,最多時也不超過十一人。其次,被選入軍機處的官員,都屬兼職,不設專職,從閣臣、六部尚書、侍郎等官員中,選取「熟諳政體者,兼攝其事」,稱為「軍機大臣」。依他們原有的品級和地位,排定先後次序,以品級高、資歷深者為「首席」、「首揆」、「揆席」。如他們中有的失去原職務,或授於京城外的職務,其在軍機處的兼職則被取消。軍機處的屬員,則由「各部曹、內閣侍讀、中書舍人等充任,名日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軍機大臣互不統屬,即無隸屬關係,各自對皇帝一人負責。
軍機大臣地位崇高,但無如六部等官員的實權。他們的職責是:「掌書諭旨,綜軍國之要,以贊上治機務,常日直禁庭以待召見」,即使巡幸外地,亦如內廷。具體規定每天寅時(三時一五時),軍機大臣入直,辦事完畢,由內奏事太監「傳旨令散」。每天皇帝召見沒有定時,或一次,或數次。召見時,皇帝「賜坐」,將「未奉御批」的各處奏摺進呈,等候皇帝欽批,「承旨」畢,即退出。凡皇帝的「明旨」,由軍機大臣擬寫,下發到內閣;凡不宜公開的「密諭」,經由軍機大臣「封交」兵部,視事之緩急,或「馬上飛遞」,或四百里、五百里、六百里不等,傳送到各地。概括軍機大臣的職責就是「承旨」,說得通俗些,不過是上傳下達,當面替皇帝起草文件,或記錄皇帝的指令,向有關部門傳達。這些工作,實際是充當了皇帝的侍從秘書。軍機章京有滿漢人,負責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該奏議。滿人抄寫滿文,漢人抄寫漢字。這也是文墨秘書性質。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身處權力的核心,卻無任何決策權,不能作任何決定,一切聽命於皇帝,完成皇帝交辦的事。
特別強調的是,軍機大臣的工作具有高度機密或稱為絕密。軍機處不屬一般的衙署,它需要保密,並時刻同皇帝保持直接聯繫,軍機大臣要留在離皇帝最近的地方,以便隨時而快速地應召入宮。因此,軍機處便設在隆宗門內,靠近內廷,既與外廷隔絕,以杜絕人來人往泄秘,又以離皇帝居處甚近,而召見便捷。「軍機為樞密重地,非有特召,不許擅人」。如敢私人,或私自會見軍機處官員,隨時糾劾論處。軍機大臣辦公的地點,亦隨皇帝的行止而定。如皇帝駐蹕圓明園,其軍機處則設在園內左如意門內;如在西苑,軍機處設在西苑門內。如皇帝出京遠行巡視,途中暫駐處,稱為「行在」,或抵達目的地,其暫居處又稱「行宮」,軍機大臣皆隨往,在行宮門「直房」,或設蒙古包為其辦公處。不管在何處「入直」,都屬皇帝的禁區,離皇帝甚近。軍機處沒有固定衙署,具有機動性,只有在京城,才有較穩定的辦公地點。從皇帝召見軍機大臣議事,更見其機密性。雍正每次議機要大事,只「獨見」一名軍機大臣,其他軍機大臣不得參與。因為每個人的記性有強弱,理解深淺不一,文字表達能力也有高低之分,只召一人「承旨」,其中也有力所不能,轉述世宗口諭,或據雍正指令撰擬聖旨未必盡合本意。至乾隆初年,始由「獨見」變為軍機諸大臣「同進見」,依靠合作,才避免「獨見」的弊端。
軍機處的高度機密性,體現在對其印信管理極嚴。軍機處初無印信,至雍正十年三月,雍正命鑄軍機處印信,交由內閣大學士辦理。據此,內閣大學士提出:「辦理軍機處密行事件,所需鈐封印信」的印文擬為「辦理軍機印信」,由禮部負責鑄造銀質印信,貯於「辦理軍機處,派員管理。」啟用印信事,應行文各省及西北兩路軍營周知。雍正予以批准。印信貯存初定由軍機處自貯,為防止私用印信,加強管理,遂改貯它處。其管理辦法:用印時,由當日值班的軍機章京持鐫有「軍機處」三字的金字牌赴「內奏事處請印」,然後又憑此金牌向領班軍機大臣請開啟印匣的鑰匙,在他們的共同監視下,打開印匣用印畢,金牌交給領班章京,開印的鑰匙仍交領班大臣保管,印信當即送回原處。印信分程序管理,相互制約,互相監督,無論職位多高、權多重的大臣,都無法私自動用印信。管理極嚴,於此可見一斑。
軍機處之設,經歷了不斷發展,以至完善的過程。當初是為應對西北青海用兵的特殊需要而設,其職責是專辦軍務,以辦事迅速而機密收到了巨大效果。以前,辦一件事,經各部門周轉,至上層還經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等商酌,最後才到達皇帝,已遷延許多時日。其中如扯皮、推諉、拖沓等官場陋習,已習已為常,辦事效率低,因為各部門經手,也談不上保密,無法保證皇帝的意旨得到迅速落實。白軍機處設立,所得效果是雍正始料不及的。他看到,任用軍機大臣,擺脫了朝廷中各官僚機構的牽制,更重要的是,他發號施令可以直接下達到任何地方任何部門,從而把國家機要大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裡,他可以隨意運用權力而不受阻滯。因此,雍正將軍機處專辦軍務逐漸擴大到國家政務,發揮它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指導作用。
軍機處創設後,就使中央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原先經由內閣及有關部承旨、承辦的事,改為由雍正親書諭旨或口授、軍機大臣承旨撰擬,直接「廷寄」各地。原為朝廷權力中樞的內閣,自此變成有名無實的機構,大學士位階崇高,卻無事可干。同時,也把清初獨創的「議政王大臣會議」之制置於無用之地,無大政可議,有其名而無其實。
在削弱乃至排除內閣與議政王大臣會議參與國家政務的決策權後,皆「總匯」於軍機處,而軍機處則牢牢地控制在雍正之手,如「人之使臂,臂之使指」,一切權力皆由雍正自操,軍機處官員真正成了他的辦事人員,唯雍正之命是從,如雍正所說:「生殺之權,操之自朕。」雍正建立了君主獨裁的政治體制,把封建專制推向了頂峰。比較明清兩代的內閣與軍機處,很明顯,明時內閣,權屬於閣臣,對君權尚有很強的約束力;軍機處雖為政府權力的「總匯」,其權屬君主,故對君權沒有任何約束力,相反,軍機大臣處於層層制約與皇帝的嚴格監視之下,無不小心敬慎,奉公守法。歷代曾屢屢出現的權臣專政,外戚專權,宦官干政等難以克服的政治弊端,自雍正設軍機處以後,自行根絕。僅此一點,其父聖祖也略為稍遜。聖祖時,猶有鰲拜、明珠、索額圖等人攬權,稍作威福,雖未釀成大禍,也暴露了歷代通常所見的弊端。雍正設軍機處,建立了君主高度專制的運行機制,保證了中央集權,實行了政治上與思想上的「一元化」統治,特別是最高層的統治集團維持了長期的穩定與統一,避免了由此而引起的政治動亂和社會的騷動,給百姓帶來了持久地休養生息,推動社會向著繁榮的方向前進。因此,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雍正創設軍機處所帶來的始料不到的後果,不無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