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的美學遺產

2024-10-04 04:52:35 作者: 小書蟲讀經典工作室 編著

  蘇軾,號「東坡居士」。他評價王維的詩,提出了「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觀點,主張詩歌與繪畫的滲透,詩中表現畫面性,畫中表現詩意。另外,人們在他的詩文藝術風格與人生態度上也能體會到他的美學思想。

  蘇軾是宋詞豪放派的開山鼻祖和代表人物,他的詞多清新豪健、汪洋恣肆,善用誇張、比喻,將充沛激昂甚至悲涼的感情融入詞中,表現出慷慨豪邁的風格。但是蘇軾也並不排斥婉約,他的詩詞題材廣泛,內容豐富,其中不乏婉約詞。蘇軾主張豪放與婉約的統一,只是豪放中含有婉約,豪放占主導。

  蘇軾的一生飽經憂患,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經過了人生的坎坷,晚年時,他的詞已經不再具有年輕時的豪放之氣,而是更加平淡質樸。但這種平淡和質樸並不是內容空洞、缺少意蘊,而是雖風格樸實無華,但內容充實、意蘊深遠。這種平淡是從絢麗轉化而來的,是絢麗的極致,是一種自然天成的境界,這種境界是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才能達到的。

  關於繪畫,蘇軾主張形似與神似的統一。形似並不是論畫的唯一標準,但是它是繪畫中藝術形象得以成立的基礎。繪畫中要做到形似,符合客觀事物的真,做到合乎實際,不能只為了追求內在精神的相似而捨棄了外在形象的真實。另外蘇軾還談到了事物的規律性,將它定義為「數」。他認為人們在寫詩或繪畫時,可以發揮創造性,但是要以符合事物的規律為前提。但是繪畫又不能完全按照規律來畫,而是應該「隨物賦形」,根據具體真實的事物來進行創作。按照規律來畫,畫出來的形象雖然也能因為符合規律而具有真實性,但是並不是「活生生」的,沒有個性和特點。「隨物賦形」則因為是以具體事物為根據和參照而能夠畫出事物的特殊性,畫出不同的姿態。蘇軾認為美就在於表現事物的個性、特點,表現生活的千姿百態。

  關於書法,蘇軾將其比喻成人的生命與活動。他認為書法與人體一樣,具有「神」「氣」「骨」「肉」「血」五方面,其中「神」和「氣」屬於內在精神,因此可以統稱為「神」,「骨」「肉」「血」屬於外在形體的組成部分統稱為「形」。蘇軾要求書法要將這五個方面統一起來,形神兼備,才能體現出生命的意味。而且他將楷書比作人站立,將行書比作人行走,將草書比作人快跑,這是十分形象的,同時也準確地揭示出楷、行、草各體的本質特點。

  他認為,想要將書法練好,具有深厚的功底和精湛的技巧,是需要付出巨大努力的。而且蘇軾在書法上主張不拘成法,主張自由,主張具有創造性和個性,而這種自由是由不斷的刻苦學習積累而來的。創作時能達到不拘成法,前提是對於成法的學習和融會貫通。

  蘇軾的這些美學思想十分深刻,對於後世詩詞、繪畫、書法的創作起到了指導作用,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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