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西周的天神

2024-10-02 07:33:48 作者: 田兆元

  西周接受了殷人的天神崇拜,但對天神的觀念有所變更。儘管西周把至上神稱為天,但不廢除帝的舊名,且在許多場合直呼帝與上帝。在周人的頌詩里,稱上帝者尤多,如: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詩經·大雅·皇矣》)

  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兌。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詩經·大雅·皇矣》)

  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詩經·大雅·文王》)

  上帝不寧,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詩經·大雅·生民》)

  卬盛於豆,於豆於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詩經·大雅·生民》)

  《詩經》稱上帝特多,不一而足。如果說在周初上帝稱天,但上帝之稱卻是不廢的。僅從《詩經》中看,西周基本還是繼承了殷人的上帝崇拜。《生民》描述了虔誠的上帝崇拜,《文王》描述了先王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一如卜辭之「賓帝」,表現了一種祖神與上帝的交通。《皇矣》則表現了上帝對人間的主宰。這些跟殷人的上帝崇拜沒有大的區別。唯一有區別的是,上帝不再是殷人的祖宗神,由於天帝稱謂的出現,加強了至上神的自然屬性,使它進一步高高在上,似乎是更加威嚴,但同人間更加疏遠。這樣便逐漸形成了周人「事鬼敬神而遠之」的作風。

  周人把天神從祖宗中分離出來,是為了大一統天下的需要。西周所行的分封制度,為一個以姬姜聯盟為主體的各部族的大聯合,因而任何帶有祖宗色彩的至上神都不能統攝這個世界,必須抽象且超越氏族祖神的舊軌。許倬雲這樣說:「新創之周實際上是一個諸部族的大聯盟。周人在這個超越部族範圍的政治力量上,還須建立一個超越部落性質的至高天神的權威,甚至周王室自己的王權也須在道德性的天命之前俯首。」[3]天遂於周代成為最高的而又抽象的宗教神主,籠罩了各族的神系而具一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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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周人把天帝視為至上神,但內心深處也對上天持懷疑態度。這主要原因在於周人看到殷商統治對上帝的崇拜不可謂不虔誠,但依然免不了王朝覆滅的下場。這就是說,上帝並不能保證王朝一勞永逸地統治下去,僅僅依賴神權是不可能永保國祚的。但是,神權又是王權的保障,周王朝不可能捨棄對天帝的依賴,他們便做了這樣的選擇:於行政上利用神權進行統治,並加強政權的統治力度;在觀念上輕天重人,強調人在世界的主宰力量。於是,周代的神話失去了發自內心的真情流露,一切神話都是出於一定目的的人工編造。周公是一個不信天命而又以天命輔行政事的人。試以《康誥》為例:周公對康叔作了一番訓導,起初講文王修德,功名遠揚,「惟時怙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這是天命論,說明周王權是受之於天的。這次是令康叔去管理殷遺民,故叮囑他此去要格外小心,縱然天革殷命,周有天下,但這是不可能永得天命維護的,靠的是自身的努力,故周公又這樣說:「嗚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見。小人難保,往盡乃心,無康好逸豫,乃其乂民。」依郭沫若說,「天畏棐忱」就是《詩經·大雅·大明》中的「天難忱斯,不易維王」的意思,即言天命不可信,天命無常。重民心、重德行才能得天命、固王位,遂將得失從神的手中接過來,置於人的手中。西周以重德、重民兩個方面減輕了上天的盲目壓力,天命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督促為政者行德為民的工具。

  周代的文獻稱殷商無德,故遭天罰,而周行大德,受天有大命,如同商初稱夏人失德,湯奉天命滅夏一樣,君權都是神授。若《泰誓》篇武王的宣言:

  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災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宮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殘害於爾萬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婦。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肅將天威,大勛未集。

  肆予小子發,以爾友邦冢君,觀政於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遺厥先宗廟弗祀。犧牲粢盛,既於凶盜。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懲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有罪無罪,予曷敢有越厥志?……

  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於上帝,宜於冢土,以爾有眾,厎天之罰。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爾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時哉弗可失!

  與《湯誓》比,稱「予一人」,受天命伐有罪是一樣的,但多出了「天佑下民」「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的內容。商人有重「德」的傾向,但重民是談天上的。試以夏之《甘誓》、殷之《湯誓》、周之《泰誓》比較,前二者都是講恭行天罰。對於參戰者威脅為主的《甘誓》:「左不攻於左,汝不恭命;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孥戮汝。」氣勢凌人,從戰者好似一群奴僕。《湯誓》指責了「夏德」,結尾時也嚴厲地說:「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言。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開口就是要殺人。《泰誓》則不同,在歷數商王罪過後,反覆申述了為善為德為民之者,儘管也稱「恭行天罰」,內容更多的是為民請命了。這樣號召大眾抗殷,於賞罰只說「功多有厚賞,不迪有顯戮」,並說若失敗了,「惟予小子無良」,責任在自己身上,周統治者顯然自己也承擔了責任,強調自我德行的修養。西周的天命崇拜漸轉向人的德行磨礪及對民眾的尊重方面來,勤於人事,事鬼敬神而遠之,這正是周人的主張。

  周人重德,在《周書》中頗為突出,如:

  《康誥》:「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

  《梓材》:「先王既勤用明德。」「王惟用德。」

  《召誥》:「王其疾敬德。」「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多士》:「予一人惟聽用德。」

  《君奭》:「嗣前人恭明德。」「罔不秉德明恤。」

  《周書》中論德多不勝舉,最根本的一條就是「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這就是說,要永保王位,得以明德為資本到上天那裡去申報,否則就跟夏商的統治者一樣,「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德」成了上天考察王權是否當存的一條標準。

  與重德同樣重要的是對待百姓的態度,保民也是天命的支柱。《周書》中這類論述也頗多,如:

  《康誥》:「用康保民。」

  《梓材》:「欲至於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

  《無逸》:「能保惠於庶民。」「懷保小民,惠鮮鰥寡。」

  如同以德祈天永命,「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若國王把小民的安危繫於心中,能給他們帶來福惠,上天就會把長久的國運賜給你。在這層意思上,天成了百姓的保護人。傳周初有言:「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眾的地位在西周有了很大提高,這是封建制較奴隸制更為尊重人權的結果,是社會的一大進步。

  商人重刑,統治十分嚴酷,奴隸沒有人身自由,常無端遭到刑戮。甲骨卜辭有大量人祭的記載,考古發掘的殷代墓葬中的人殉為數甚多,充分說明了奴隸制時代的野蠻。西周封建社會,奴隸變為農奴,他們有一定的私有財產,並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今發掘的周代墓葬已不復有大量的殺殉現象,即說明了商周對民眾生命態度的本質區別,這種區別是兩種不同社會形態的本質。神話中天觀念的轉變,是制度反映在神崇拜中的投影。范文瀾於《中國通史》中指出:「這種天子代天保民的思想,反映出封建主對農奴不完全的所有制,與商朝比較,西周顯然是封建制度正起著進步作用的時期。」西周時期,人正成為天的主人,它是自商武丁以來,神權衰落,人權所走向的一個新階段。

  周人之所以強調敬天保民,敬天重德,還有更深遠的政治意圖。天成為保民與重德的仲裁者,故無論是夏王還是殷王,一旦失德,都要被上天從王室逐出來,而德隆望尊的文王武王,自然是天子的最佳人選。與其狂熱地拜天,不如大舉頌祖,因而從帝中分裂出來的周代列祖列宗的功德被大頌於廟堂,那些令人崇敬的祖先神話我們至今還能在《詩經》中讀到。既然天已不是殷祖,它是一個督察人間帝王行德愛民與否的監官,它就是無情的。殷王失德,上帝毫不猶豫地把統治人民的大權交給周,並令周去結果殷的國運。足見,上帝不是殷祖,那當然也不是周祖。於是,天帝與祖神分離,昊天上帝獲得了一個獨立的神格而又超越時空,是中國宗教神話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

  這就是周人保民重德而敬天神話的政治意圖。它的效用是雙重的:周王朝的存在享有充分的神權合理性,但其合理性是憑自身的行為掙來的,因而又需要不斷修習。天給了周王大命,必須崇拜,周王又須時時自警無逸,以防上天收回權力。這時,周王自己給自己立下了雙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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