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 坎下艮上
2024-09-26 11:49:07
作者: (宋)程顥,程頤
《蒙》,《序卦》:「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屯者物之始生,物始生穉小,蒙昧未發,《蒙》所以次《屯》也。為卦艮上坎下。艮為山,為止;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遇險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水必行之物,始出未有所之,故為蒙。及其進,則為亨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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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蒙有開發之理,亨之義也。卦才時中,乃致亨之道。六五為蒙之主,而九二發蒙者也。我謂二也。二非蒙主,五既順巽於二,二乃發蒙者也,故主二而言。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五居尊位,有柔順之德,而方在童蒙,與二為正應,而中德又同,能用二之道以發其蒙也。二以剛中之德在下,為君所信向,當以道自守,待君至誠求己,而後應之,則能用其道,匪我求於童蒙,乃童蒙來求於我也。筮,占決也。初筮告,謂至誠一意以求己則告之。再三則瀆慢矣,故不告也。發蒙之道,利以貞正;又二雖剛中,然居陰,故宜有戒。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山下有險,內險不可處,外止莫能進,未知所為,故為昏蒙之義。蒙亨,以亨行時中也。蒙之能亨,以亨道行也,所謂亨道時中也。時謂得君之應,中謂處得其中,得中則時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二以剛明之賢處於下,五以童蒙居上。非是二求於五,蓋五之志應於二也。賢者在下,豈可自進以求於君?苟自求之,必無能信用之理。古之人所以必待人君致敬盡禮而後往者,非欲自為尊大,蓋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
初筮,謂誠一而來求決其蒙,則當以剛中之道,告而開發之。再三,煩數也。來筮之意煩數,不能誠一,則瀆慢矣,不當告也。告之必不能信受,徒為煩漬,故曰瀆蒙也。求者告者皆煩瀆矣。
蒙以養正,聖功也。
《卦辭》曰「利貞」,《彖》復伸其義,以明不止為戒於二,實養蒙之道也。未發之謂蒙,以純一未發之蒙而養其正,乃作聖之功也。發而後禁則抨格而難勝。養正於蒙,學之至善也。蒙之六爻,二陽為治蒙者,四陰皆處蒙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山下出泉,出而遇險,未有所之,蒙之象也。若人蒙穉,未知所適也。君子觀蒙之象,以果行育德:觀其出而未能通行,則以果決其所行,觀其始出而未有所向,則以養育其明德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初以陰暗居下,下民之蒙也。爻言發之之道。發下民之蒙,當明刑禁以示之,使之知畏,然後從而教道之。自古聖王為治,設刑罰以齊其眾,明教化以善其俗,刑罰立而後教化行,雖聖人尚德而不尚刑,未嘗偏廢也。故為政之始,立法居先。治蒙之初,威之以刑者,所以說去其昏蒙之桎梏,桎梏謂拘束也。不去其昏蒙之桎梏,則善教無由而入。既以刑禁率之,雖使心未能喻,亦當畏威以從,不敢肆其昏蒙之欲,然後漸能知善道而革其非心,則可以移風易俗矣。苟專用刑以為治,則蒙雖畏而終不能發,苟免而無恥,治化不可得而成矣,故以往則可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治蒙之始,立其防限,明其罪罰,正其法也,使之由之,漸至於化乜。或疑發蒙之初,遽用刑人,無乃不教而誅乎?不知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蓋後之論刑者,不復知教化在其中矣。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包,含容也。二居蒙之世,有剛明之才,而與六五之君相應,中德又同,當時之任者也。必廣其含容,哀矜昏愚,則能發天下之蒙,成治蒙之功。其道廣,其施博,如是則吉也。卦唯二陽爻,上九剛而過,唯九二有剛中之德,而應於五,用於時而獨明者也。苟恃其明,專於自任,則其德不弘。故維婦人之柔暗,尚當納其所善,則其明廣矣。又以諸爻皆陰,故云婦。堯、舜之聖,天下所莫及也,尚曰清問下民,取人為善也。二能包納,則克濟其君之事,猶子能治其家也。五既陰柔,故發蒙之功,皆在於二。以家言之:五、父也,二、子也。二能主蒙之功,乃人子克治其家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專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專也。二與五,剛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剛中之道,成發蒙之功。苟非上下之情相接,則二雖剛中,安能屍其事乎?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三以陰柔處蒙暗,不中不正,女之妄動者也。正應在上,不能遠從,近見九二為群蒙所歸,得時之盛,故舍其正應而從之,是女之見金夫也。女之從人,當由正禮,乃見人之多金,說而從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無所往而利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順,不可取也。
六四,困蒙吝。
四以陰柔而蒙暗,無剛明之親援,無由自發其蒙,困於昏蒙者也,其可吝甚矣。吝,不足也,謂可少也。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蒙之時,陽剛為發蒙者。四,陰柔而最遠於剛,乃愚蒙之人,而不比近賢者,無由得明矣,故困於蒙。可羞吝者,以其獨遠於賢明之人也。不能親賢以致困,可吝之甚也。實謂陽剛也。
六五,童蒙吉。
五以柔順居君位,下應於二,以柔中之德,任剛明之才,足以治天下之蒙,故吉也。童,取未發而資於人也。為人君者,苟能至誠任賢以成其功,何異乎出於己也?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捨己從人,順從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如是,優於天下矣。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九居蒙之終,是當蒙極之時。人之愚蒙既極,如苗民之不率,為寇為亂者,當擊伐之。然九居上,剛極而不中,故戒不利為寇。治人之蒙,乃禦寇也。肆為剛暴,乃為寇也。若舜之徵有苗,周公之誅三監,禦寇也;秦皇、漢武窮兵誅伐,為寇也。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利用禦寇,上下皆得其順也。上不為過暴,下得擊去其蒙,禦寇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