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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之丸女權主義?

2024-09-26 06:41:36 作者: [日] 上野千鶴子

  我已經在上文論述過,新自由主義政權為何以「男女共同參畫」為名大力推進國策女權主義。在高齡少子化社會,「女人也要給我去工作」成了絕對命令。此外,女性還背負著第二重期待:「女人還要給我生孩子」。

  我們女權主義者——至少我本人——絕不會使用「男女共同參畫」這個詞。這是一個在英語中沒有對應概念,只能在日本國內使用的生造詞。

  

  生造了這個詞的是政府。之所以創造這樣一個莫名其妙的詞,是因為提倡性別平等的女權官僚希望儘可能減少反對派的反彈。1999年,《男女共同參畫社會基本法》的頒布意味著日本性別平等政策法制化達到了頂峰。據說此時,「社會性別主流化」在日本已經實現。生造「男女共同參畫」,是為了避開「平等」這個當時執政黨的大老爺最討厭的詞而萬不得已的斷腕之策。這部法律的淵源是1985年批准的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所以這部基本法應該被簡單易懂地命名為「男女平等社會基本法」或「消除對婦女歧視基本法」。不過這樣的話,能不能在國會通過就兩說了。因為在這一時期,強烈的保守逆流已經開始,因此法案的提出者必須慎之又慎。

  男女共同參畫行政和女權主義的「蜜月期」一直延續到20世紀90年代。各地陸續開設了男女共同參畫中心,相關預算、報告也都搞得熱火朝天。本來,搞女權主義是「不能當飯吃」的,但那時,女權主義真的成為一種工作了……對於女權主義來說,一個「市場」誕生了。但是,女權主義真的成為「當飯吃」的工作了嗎?不好說。受勞動管制放鬆的影響,行政機關的非常勤[5]、短時工之類「女性友好型」崗位增多,使得男女共同參畫中心本身淪為女性就業崩潰的最前線。不過原本是不計回報的志願工作突然變成了有償勞動,對於女性來說,兩者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順便說一句,我對「男女共同參畫中心」這個稱呼有強烈的牴觸心理。這些地方原本叫作「婦人會館」或「女性中心」(女性センター),是有著豐富歷史內涵的場所,政府隨隨便便就將其改成「男女共同參畫中心」。如果把「女性センター」翻譯成中文,那就是「女性中心」,清楚明白。有些人批評說:「時至今日,『女性中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我的回答是:「當然有必要。」為什麼呢?因為一旦踏出女性中心的大門,就到了「男性中心」。這樣看來,在世界上的某個角落裡,最好還是有那麼一個叫作「女性中心」的場所比較好。不過,如果能把這個中心更加通俗易懂地命名為「消除對婦女歧視中心」,就能讓大家毫無誤解地了解它的使命了。

  根據《男女共同參畫社會基本法》,推進男女共同參畫是「地方政府的職責」。其中之一就是制定各地的《男女共同參畫條例》。女權主義學者和活動家作為「有識之士」被動員起來,作為理事會成員在各個地區參與條例和行動計劃的制定。東京都在2000年制定了《男女平等參畫基本條例》,但該條例是在石原慎太郎任知事時通過的。時任東京女性問題審議會的會長是樋口惠子女士[6]。審議會把報告提交給剛剛上任還沒反應過來的石原知事,在都議會迅速獲得了通過,真可謂千鈞一髮。在石原執掌東京時期,這個審議會的成員幾乎全部被替換,所以該條例能夠通過實屬僥倖。該條例草案的名稱並非「男女共同參畫」而是「男女平等參畫」,這是「男女平等」和「共同參畫」兩個詞語並存時代的遺蹟。石原知事一上任,就拿東京女性財團開刀,將其解散。所以如果沒能抓住時機,這部條例很可能在東京流產。

  此後,「男女共同參畫條例」的制定成為與保守逆流派鬥爭的「戰場」。為了修改或廢除已經通過的條例,阻止尚未通過的條例,反對派們在地方議會中摩拳擦掌。不過條例也僅僅是條例而已,即使獲得通過,也不會造成什麼實質性改變。首先,作為條例制定依據的《男女共同參畫社會基本法》本身就僅僅是一部理念法,沒有任何強制力或處罰規定。然而即使如此,還是有很多賭上自己的老臉,堅決不許條例制定的老爹們在各地結成了男女共同參畫的反對勢力。

  當時,作為男女共同參畫行政主管部門的總理府敦促各地方政府搞一項不花錢的啟矇事業:自封為「男女共同參畫宣言城市」。發表宣言的地方自治體將舉行慶祝活動。當時,我也參加了一些慶祝活動,只不過留下的回憶讓人感覺如鯁在喉。在舉辦慶祝活動的儀式廳,市長和嘉賓在主席台上排成一列,背後懸掛著日之丸旗幟。嗯……我從來沒想到,我也會站在日之丸旗前發表講話。應該也有皇族女性出席慶典吧。難道就連性別歧視受害者——因為一直沒能生出男孩而備受白眼的雅子女士也會出席嗎?本來,堪稱父權制總後台的皇室和「男女共同參畫」政策應該是水火不容的吧。如果真的和雅子女士同席,我該怎麼辦?我該和她說點兒什麼好呢?典禮開始之前,我就這樣想東想西,坐立不安。不過最後事實證明我完全是杞人憂天。其實早在這些慶典儀式舉辦之前,男女共同參畫行政已被保守逆流逼得開起了歷史倒車。

  有人將政府主導的「國策女權主義」稱為「日之丸女權主義」。不知道將其稱作「國策女權主義」是否合適,因為,正如上文所論,「男女共同參畫行政」能夠與女權主義畫上等號嗎?似是而非。不過,一方面因為外行很難理解這種區別,再加上二者在支持女性參與社會活動方面看起來是一樣的,所以在保守逆流派看來,女權主義者現在搖身一變,成了扛著日之丸旗的多數派。這樣一來,保守勢力的少數派意識就更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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