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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業教育的文藝復興:21世紀以來課程改革的發展趨向

2024-08-14 21:32:25 作者: 肖建彬

  伴隨著國家對勞動力資格要求的提高、年輕勞動力學歷過低過早離開學校等一系列問題,瑞典政府在2007年成立了高中教育調查小組。該小組評估從高中就讀資格規定到如何設定高中教育所獲得的資格和成果,以及影響高中成人教育的因素等各種事項,並提出了新的高中教育體制,強調職業項目的重要性。[19]2008年高中教育調查小組向政府提呈了《未來之路——改革的高中教育》報告,並在2011年啟動了新一輪的改革,被稱為「職業教育的文藝復興」。[20]

  在本次改革當中,「高要求」「高標準」「更加清晰化」是關鍵詞。總體而言,這次改革的目標是希望學生在完成高中教育的同時,準備項目的學生能夠有對應的資格進入高等教育或者職業發展。因此,瑞典政府引入了兩種新資格:高等教育準備項目資格和職業項目資格(vocational programme)。職業項目資格入學基準要求通過瑞典語(或作為第二外語的瑞典語)、英語、數學以及其他五項核心必修課程;高等教育準備項目資格入學基準,則要求通過除上述條件外的八門核心必修課程。

  這一分類比原有體制更加強調專業分化,培養目標和學生畢業後出路的指向性更加明確。同時,對現行各專業進行適當調整與重組,國家統一專業被分成6個針對高等教育的準備課程項目:經濟學、藝術、人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技術;12個職業項目:兒童與娛樂、建築和土木工程、電氣能源、車輛和交通、貿易和管理、手工藝、旅館與旅遊、工業工程、自然資源管理、酒店管理和飲食、空調暖氣和建築服務、衛生保健和社保。[21]與產業發展前景相關的職教專業得到了加強,現行的地方特設專業和地方性課程一律取消,學校只有經過國家教育署審查批准才能開設自己的專業或課程。

  重視職業教育成為本輪改革的最大亮點。職業項目延長了課時,從1 350學分提高到1 600學分。高中的學徒培訓也將作為可選課程引入這些職業項目當中。所有在校開設的高中職教專業都必須安排「工作現場學習」,並將落實工作現場的職責交給地方政府和企業,通過設立專門委員會等來實現。在學校辦學的高中職教專業之外開設與之並行的學徒制培訓、後者與前者一樣,課程總體結構相同,實施學分制管理,必學700學分的「高中共同科目」和「畢業文憑項目」,可不學「專業共同科目」,將相應學分納入專業分支課程,專業分支課程不分科目,主要放在工作現場學習,按「專業組塊」安排、實施,每個「組塊」有200~500學分,200學分的個體選修科目亦可選擇這樣的學習內容與學習方式、3年學業期滿,完成課程計劃,同樣獲得高中職業教育文憑,並且和在校學習的高中職教專業學生一樣,再選修一定學分的瑞典語和英語,就可以取得高校入學資格。「給職教學科分配更多的時間,為工作現場學習提供更多的裝備,以及安排更多的學徒制培訓機會,這些都將加強職教專業的教學質量」[22],基於這樣的觀點可以相信,這些措施必將「帶來高中職業教育的復興」。

  

  高中是學生繼相同義務教育後接受分化教育的開始階段,為解決「一選定終身」之類的問題,為瑞典實行了40多年的綜合高中提供了一種較為成功的制度範例,其制度安排背後的理念是向所謂(因選擇而導致)的死結(dead-end)宣戰。此輪改革將繼承這一基本的制度框架:「委員會工作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保持高中課程目前的結構」,工作重心在於完善這一總體架構。在強調保證實現專業教育目標的基礎上,讓學生能夠享有多向選擇之便。相應地,其評價體系也在發生改變,之前的評分制度採用從「優秀」(MVG)到「不及格」(IG)的四個等級。如今,這種制度已被A到F的新型六級評分制度所取代。A至E為及格以上的等級,F是不及格。新的評分制度與歐洲高等教育標準評分系統——歐洲學分轉換系統(ECTS)——非常相似,從而體現其在高中課程改革、課程評價與管理中與時俱進的思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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