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為教育塗色:園長課程領導力的提升> (四)新中國成立後至今的我國學前教育課程

(四)新中國成立後至今的我國學前教育課程

2024-08-14 20:04:14 作者: 蘇婧

  新中國成立之後,將幼稚園改為幼兒園,鑑於當時的國際形勢,我國全面向蘇聯學習,學前教育也不例外,開始全面學習和引入蘇聯的學前教育理論和實踐,確立了學前教學論體系。改革開放之後,隨著國際形勢和社會環境的變化,課程重新進入學前教育領域,得到了廣泛的研究和發展。國家非常重視學前教育的發展,學前教育課程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

  1.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學前教育課程

  這一時期,主要向蘇聯學習,確定了學前教育「全面發展教育」的目標。1951年,中央教育部制定了《幼兒園暫行規程草案》,規定:「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初步的全面發展的教養工作」,列出了體、智、德、美四方面的培養目標。

  (1)培養幼兒基本的衛生習慣,注意其營養,鍛鍊其體格,保證幼兒身體的正常發育和健康。

  

  (2)培養幼兒正確運用感官和語言的基本能力,增進其對於環境的認識,以發展幼兒的智力。

  (3)培養幼兒愛國思想、國民公德和誠實、勇敢、團結、友愛、守紀律、有禮貌等優良品質和習慣。

  (4)培養幼兒愛美的觀念和興趣,增進其想像力和創造力。[3]

  在具體內容方面,暫定了如下六大類教養活動項目。

  (1)體育,包括日常生活、衛生習慣、體操、遊戲、舞蹈和律動等。

  (2)語言,包括談話、講述故事、歌謠、謎語。

  (3)認識環境,包括日常生活環境、社會環境、自然環境。

  (4)圖畫、手工,包括圖畫、紙工、泥工、其他材料作業等。

  (5)音樂,包括唱歌、表情唱歌、聽音樂、樂器表演。

  (6)計算,包括認識數目、心算、度量。[4]

  在課程的實施上,對西方的「自由教育」和「行為主義教育」理論進行了批判,對原來占主導地位的「單元教學」進行了批判,擬定了如下教養原則。

  (1)要使幼兒全面發展。

  (2)要使教養內容和幼兒生活實際相結合。

  (3)要使幼兒有獨立活動完成簡單任務的機會。

  (4)要使幼兒習慣於集體生活。

  (5)要使必修作業、選修作業以及戶外活動配合進行。

  (6)要使幼兒家庭教育和幼兒因教育密切融合。[5]

  學前教學從此成為我國學前教育領域內的一個重要概念,要求對兒童進行系統的作業教學。必修作業是幼兒在教師領導之下的集體學習,有明確、統一的目標。幼兒園各班每天都要有必修作業:小班每天作業時間為30分鐘,一周9次;中班每天有兩次作業,時間為60分鐘,一周12次;大班每天有2~3次作業,時間為80分鐘,一周15次。作業或「集體上課」成為我國幼兒園教學,也是課程實施的主要形式。

  可見,新中國成立初期向蘇聯學習,建立了學前教學論體系,教育的目標、內容、實施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國學前教育課程的發展進入到一個新階段。

  2.改革開放之後的學前教育課程

  改革開放之後,幼兒園課程的理論和實踐開始蓬勃發展起來。1982年,南京師範大學學前教育專業的教師發表了《挖掘幼兒智力潛力,促進幼兒智力發展——幼兒園課程研究三年小結》一文,重新啟用「課程」一詞,對幼兒園課程的研究又重新進入學前教育研究領域。

  (1)對課程目標的重新釐清和確立。

  這一時期對課程目標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提出早期教育應以全面發展為目標,倡導素質教育。1981年《綱要》明確提出幼兒同教育的任務應是向幼兒進行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1989年《規程》也明確提出了注重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素質的培養。《綱要》中也明確指出:「城鄉各類幼兒園都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實施素質教育,為幼兒的一生發展打好基礎。」《指南》也指出課程目標為:「以為幼兒後繼學習和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素質基礎為目標,以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各方面的協調發展為核心」,建立對幼兒發展的合理期望,實施科學「保育和教育,讓幼兒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

  (2)對課程內容的重新研究和確立。

  在課程內容上進行了多方面的探討和變革。改革開放初期,1981年頒布的《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將教育內容分為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隨著幼教改革的發展,對幼兒教育與課程理論和實踐研究的深入,《綱要》和《指南》都將教育內容的劃分進行了調整,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和藝術五部分,並且用五大領域來命名。可見,對於課程內容的研究和認識由原來的較為具體、分散向更加綜合、全面的方向發展,強調各領域內容相互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的發展。

  (3)課程實施方式的探究和實踐。

  20世紀80年代末,針對課程實施過程中「重教學、輕遊戲」的問題,遊戲得到深入研究和實踐。1989年頒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指出:「幼兒園的教育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於各項活動之中;遊戲是對幼兒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重要形式。應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選擇和指導遊戲。應因地制宜地為幼兒創設遊戲條件(時間、空間、材料),遊戲材料應強調多功能和可變性。應充分尊重幼兒選擇遊戲的意願,鼓勵幼兒製作玩具,根據幼兒的實際經驗和興趣,在遊戲過程中給予適當指導,保持愉快的情緒,促進幼兒能力和個性的全面發展。」至此,幼兒園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的課程理念和實施方式得以確立,逐漸改變了過去以「上課」為主的課程模式,強調課程實施的多種形式。我國幼兒園課程獲得了更加豐富、深入和多樣化的發展。

  [1] 唐淑主編.中國學前教育史(第三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118-119.

  [2] 唐淑主編.中國學前教育史(第三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299-300.

  [3] 唐淑主編.中國學前教育史(第三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325.

  [4] 唐淑主編.中國學前教育史(第三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326-327.

  [5] 唐淑主編.中國學前教育史(第三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326.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