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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巴西學前教育

2024-08-14 19:47:06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巴西,全稱巴西聯邦共和國,位於南美洲東南部。巴西原為葡萄牙殖民地,1822年宣布獨立。由於有著長期的殖民歷史,巴西人種十分複雜,約有55%的居民為白種人,近40%為混血種人,文化多元。巴西各地區的經濟發展十分不平衡,導致教育發展也十分不均衡。如東南部經濟最發達的聖保羅,10歲以上人口中94%的能讀寫,而東北部的阿拉格阿斯(Alagoas)僅有68%。巴西的學前教育也反映了多元文化,各地區發展極不平衡。

  (一)巴西學前教育歷史沿革

  1.學前教育的開拓時代(1896~1973年)

  

  巴西的第一所幼兒園於1896年在聖保羅建立的。同年,幼師培訓也開始進行。1896-1921年,在里約熱內盧設立了下列3個機構:(1)巴西兒童保護和救助機構,它的任務主要是爭取有關兒童保護方面的立法,並開設和管理產婦醫院、日托中心和幼兒園。但因為受到資源不足的限制,諸多項目並未展開。(2)坎普斯薩利司斯幼兒園,它建立於1909年,是當時一所比較典型的幼兒園。(3)巴西兒童部,主要發布與巴西兒童境況有關的信息。

  在20世紀30年代工業化廣泛開展以前,大多數巴西兒童沒有接受任何形式的學前教育。1932年,公共教育部的相關官員在頒布的報告裡並沒有提到學前教育。1933年,巴西學前教育機構有421所,接受教育的兒童有25582名,教師有837名。1935年,在聖保羅僅有3所公立的兒童中心,全部設在工廠密集地區。

  1940年以後,巴西政府開始直接介入學前教育事業。1940年,巴西國家兒童部設立。它隸屬於教育部,學前教育開始成為公共教育的組成部分。兒童部一直致力於協調與孕期、兒童期和青年期有關的活動,還開展保育、營養、預防接種和保健。1970年,它的各項職能為巴西母親——兒童保護協調組織(Coordination of Mother-Child Protection)接替,1973被解散。

  1940~1973年,巴西眾多的中央部門開始參與學前教育,包括勞動部、健康部和教育部。1942年成立的巴西援助協會,主要關注從出生到3歲兒童的保育問題,關注孕期和幼兒問題,創建和維持產婦醫院、兒童醫院和日托中心。1984年,它開展的保育項目使得1555000萬兒童獲益。

  20世紀40年代,出現了一些模仿福祿培爾幼兒園、為3~4歲兒童開設的學前班。學前教育的發展受到家庭生活條件和鄉村城鎮的住房條件的限制。只有在一些大城市,在那些較多家庭主婦出去工作的地方,才有大批的幼兒學校建立。據巴西地理統計局公布的數據,1946年巴西年齡低於6歲的兒童有1020萬,但僅有60000名幼兒入學,入學率只有0.69%。

  20世紀50年代初期,「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及世界學前教育組織對巴西兒童的福利和教育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同時,國家兒童部也開展了少量的學前教育研究。1950年巴西有1412所學前教育機構,83844名入學幼兒,2704名教師,而到了1957年則增加為3057所學前教育機構181312名入學幼兒和6144名教師。雖然在1961年巴西第4024號法令中首次提到了學前教育並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議,但該法令對學前教育機構影響不大。只有在1988年的巴西新憲法中給了學前教育足夠的重視。

  在20世紀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晚期,巴西學前教育有了初步的發展。1969-1972年,巴西有3個政府部門(國家安全與衛生部、親子保護合作組織、國家養育和營養機構)致力於發展兒童福利有關的工作。但因為巴西經濟落後,所以三個部門的影響有限。

  根據官方的報告,巴西1974年以前的學前教育機構大都是由地區和私人開辦的。相當多的學前教育機構設在北部和東北部的4個省的城市地區(如聖保羅、里約熱內盧和米納斯吉拉絲州等),大部分是私立的,主要為社會精英和中產階層的子女服務。

  2.學前教育的發展時期(1974~1989年)

  長期以來,巴西的學前教育一直沒有受到重視,甚至根本就沒有將其作為教育制度的一部分來考慮。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受美國文化剝奪理論的影響,以及迫於一些國際組織,尤其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壓力,巴西政府開始更多地介入學前教育的發展。政府開始以憲法和頒布法律政策來促進學前教育的發展。

  巴西教育部1974年制訂了「學前教育計劃」。這一計劃既關注學前兒童的教育,也關注他們的營養和衛生保健問題。該計劃由教育部與衛生保健部門、社會保險部門、全國營養研究所以及其他一些機構共同實施。

  1975-1979年間,巴西聯邦政府為學前教育提供了大量經費,計有1000萬克魯賽羅。1979年,巴西的學前教育機構已有19800所,教師有5.2萬人,約有120萬兒童進入了學前教育機構。

  1988年的巴西憲法規定,6歲以下的兒童需進入託兒所和幼兒園接受教育。1990年巴西教育部發布了教育的十年計劃,將學前教育置於十分重要的地位,並將其作為保護6歲以下兒童權利的基本策略。

  1996年的巴西教育基本法規定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教育系統中的責任。地方政府必須在公立學校系統中提供免費的學前教育,並對私立的託兒所和學前教育機構提供支持。

  (二)巴西學前教育現狀

  1.學前教育機構

  巴西目前的學前教育指的是進入初等教育前的教育,是非強制性的,主要由市和中央行政區管理。類別主要有兩種:日托中心和幼兒園,前者招收0~3歲兒童,學習時間為4年。後者招收4~6歲兒童,學習時間為3年。

  2.學前教育的目標及實施

  在教育目標的制定和落實上,由國家制定學前教育的教育方針,由地方政府負責制定課程和實施。巴西在制定學前教育目標時,充分考慮了兒童的發展水平,以及文化和社會的多樣性。1996年,巴西學前教育的目標:(1)為兒童的身體、情緒情感、認知和社會發展提供合適的環境。(2)促進兒童對知識和經驗的應用,培養兒童對自然變化和社會變化的興趣。(3)通過兒童的社會互動和交流培養團結、自由、合作和尊重的價值觀。

  (三)巴西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及改革措施

  雖然巴西的學前教育獲得了上述發展,但也存在下列問題:(1)學前教育發展不平衡。巴西學前教育機構大都集中在城市地區,農村地區則很少。城市地區的受益者又多為中、上階層,下層居民的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機會很少。1996年,5~6歲富裕階層的兒童中有81%進入幼兒園,而貧窮階層僅有37%。(2)師資問題。巴西對幼兒教師的資格標準要求比較高。20世紀90年代經過修訂的巴西《國家教育的方針和基本原則法》(Law of Guidelines and Basic Tenets for National Education)規定只有接受過大學水平的教師教育培訓的人才可以擔任學前教育機構的教師。目前,相當多的教師沒有滿足標準。此外,學前教育教師的社會地位不高,待遇低。(3)政府對教育投入不足。長期以來,巴西政府的教育投入不足。1997年,學前教育的經費支出,聯邦政府負擔1%,省政府1%,市政府負擔20%,總體只承擔了22%的支出。(4)2004年開始巴西教育改革的目標是促進社會融合和提升教育質量,學前教育也受到了影響。

  為了促進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質量,巴西政府在以下兩個方面做了努力。

  首先是加大資金投入。

  2003年巴西教育部組建了一個工作團隊,開始研究制訂一項新的基金髮展計劃——「基礎教育的維持和發展基金」(Fund for the Maintenance and Development of Basic Education,FUNDEB),以取代原有基金計劃。FUNDEB的目標是:通過在省市之間分配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確保用較少的投入促進教學質量的提升,實現教育公平;廣泛的支持基礎教育;尊重教育領域的專業工作者,確保國家工資。

  該基金項目的核心是增加對學前教育和第二學級教育的供給,提高初等教育的質量和學習年限。該基金方案維持原有的財政平均主義機制;把原來各省撥出的15%稅收作為教育資源的標準提升為25%;增加中央政府的財政補助,確保每個學生每年都有最低的資金投入標準;至少80%的資金用來提升教育者的地位,確保教師的國家基本工資。2004年,教育部召開會議,邀請了有關機構、協會代表、教育機構、專家、學生和其他人士,共同討論設立FUNDEB項目的基金項目的有關事項。討論結束後,該決議將送交給國會批准。

  其次是加強學前教育教師的培訓,提高教師的待遇。

  巴西教育部認為教師社會地位的提升關鍵在於教師專業的發展,因此非常重視教師的職前和職後培訓。教師的培訓由班級授課和遠程教育組成,個體學習和團體學習相結合,注重理論和實踐的學習,尤其重視有關各種新的教學策略的理論和實踐的討論。

  巴西基礎教育秘書處正在集中全力做四件事:(1)開展職前培養和在職培訓,尤其重視在職培訓;(2)使初等教育提升為9年;(3)重新界定基礎教育的財政投入;(4)為那些沒有最低資格證書的幼兒教師開展專業培訓。教育部下設的學前教育和初等教育秘書處聯合了教育系統的代表性團體(巴西教育秘書處委員會、國家教育聯盟和各市教育領導者協會),計劃召開主題為「提升教育工作者地位的有關法規」的第一次研討會,研討以巴西《提升教育工作者地位法》為基礎,討論的方面有:專業認可,工資收入和職業生涯規劃等。此外,在FUNDEB項目中就提到了要尊重教師的專業地位,確保他們的國家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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