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學前教育制度
2024-08-14 19:41:50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此時期,英國學前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保育學校的創立和發展以及幼兒學校教育方法的改革。1918年的《費舍教育法》和1933年的《哈多報告》是這一時期政府頒布的與學前教育有關的兩個重要文件。
(一)保育學校(nursery school)的創立和麥克米倫姐妹的活動
據英國1870年頒布的《初等教育法》,規定5歲為義務教育開始的年齡,同時出現了5歲以下的兒童因無人看管而隨他們的兄長或姐姐入學的問題,這不僅超出了小學的接受能力,同時也嚴重影響了5歲以下兒童的身心健康。這種情況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關注,做出了拒絕5歲以下兒童入學的規定。但3~5歲的在校兒童並沒因此而減少,反而日益增加。1905年在教育院公布了「婦女視學觀關於公立小學不滿5歲兒童的報告」提出要為3~5歲的幼兒設立「保育學校」。這項開創性的工作是由麥克米倫姐妹來完成的。
姐姐拉歇爾·麥克米倫(Reched McMillan,?—1917年)是醫生,曾取得衛生檢查官的資格,在肯特州參事會的管轄下做衛生學的流動教師工作。妹妹瑪格麗特·麥克米倫(Margaret McMillan,1860—1931年)是一位政治活動家,是約克郡的工業城市布拉德福德獨立工黨黨員、布拉德福德教育委員會的委員,並參加了工人教育協會保持合作關係的福祿培爾協會。1908年,姐妹倆在博烏開設了實驗診療所,兩年後改名為普特福德學校治療中心。在此基礎上,1913年發展成為「野外保育學校」。這所學校是以確保貧民和工人家庭子女的健康、預防流行疾病為宗旨的,學校的校舍都是採光、通風良好的房間。1919年,學校開始接受國庫補助。1917年姐姐拉歇爾·麥克米倫逝世後,瑪格麗特繼續致力於推廣保育學校的工作。1921年在她的領導下由倫敦參事會主辦了一所保育學校。1924年她在威林頓街開設了一所保育學校,1927年又增設斯托威吉保育學校分校。1931年瑪格麗特逝世後,她所經營的保育學校被倫敦參事會移接。
瑪格麗特也非常重視幼兒師資的培訓工作。1917年在普特福德保育學校附設保育學校教師培訓學院,對有資格的教師實施一年課程,對學生實施三年的培訓工作。1930年,開設了拉歇爾·麥克米倫高等幼兒教師培訓學校,先後培養出了100名學生,充實到保育學校教育的第一線。普特福德的保育設施成了幼兒保育的綜合設施,統稱為「拉歇爾·瑪格麗特學園」。
麥克米倫開設的保育學校,主要宗旨可概括為兩點:一是確保學齡前兒童的身體健康;二是提供適應兒童心理發展的環境。麥克米倫學校教學方法的特點是以福祿培爾方法為基礎,又從蒙台梭利的環境論及其設計的教具中得到許多啟發的,並進一步感覺到必須重視每個兒童的個性發展。麥克米倫學校十分重視孩子們的自由遊戲,反對一切拘謹的形式主義的教學,並提出應該為所有幼兒,無論其家庭如何貧窮,都要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
(二)《費舍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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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英國國會通過《費舍法案》(The Fisher Act),正式將保育學校納入國民教育制度中,並把保育學校的設立和援助問題全部委託給地方教育當局。規定除伙食費和醫療費外,對保育學校實行免費入學;承認了13所保育學校,並決定對這13所保育學校實行國庫補助。免費幼兒園也改稱保育學校。但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經濟危機的衝擊,政府採取了通貨收縮政策,教育經費被壓縮到最低限度,保育學校的經費實質上難以保證,有關扶持保育學校的規定執行很差。因此,這一時期保育學校的發展速度非常緩慢。法案還規定將義務教育年限提高到5~14歲,並把小學分為5~7歲和7~11歲兩個階段,教學中注重貫徹「兒童中心」原則。
(三)《哈多報告》
以哈多爵士(Sir w.H.Hadow)為主席的教育諮詢機構分別在1926、1931、1933年公布了三份《關於青少年教育的白皮書》(一般稱《哈多報告》Hadow Reports,1926、1931、1933年)。其中1933年頒布的《關於幼兒學校以及保育學校的報告》是推動幼兒教育理論和實踐發展的極為重要的文獻。該報告認為:(1)良好的家庭是5歲以下兒童的最佳環境,但同時認為保育學校對城市兒童智力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建議將保育學校作為「國民教育制度中理想的附屬機構」,提倡大量增設麥克米倫式的保育學校、幼兒學校和幼兒部附設的保育班;(2)指出5歲不應是區分兒童發展階段的界限,而向7歲以上的少年學校過渡才是其重要的發展階段,主張對7歲以上的幼兒實行一貫教育,成立以7歲以下幼兒為對象的獨立的幼兒學校;(3)幼兒學校的教師也應遵循保育學校的原理,對6歲以下的幼兒主要通過開展戶外體育、遊戲等自然性活動和進行會話、唱歌、舞蹈、手工、圖畫等活動來讓幼兒獲得知識。對6歲以上的幼兒才加進讀、寫、算的正式教育,其中大量的時間應花在閱讀上。可以說,《哈多報告》既遵循了發展規律,又注重了教學傳統。
《哈多報告》立足於兒童中心主義,集歐文、裴斯泰洛齊、蒙台梭利、福祿培爾和麥克米倫等的幼兒教育思想之大成,被認為是英國學前教育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文獻。但由於1929年經濟危機的餘波尚未平息,《哈多報告》暫時被擱置起來。直至1936年,教育委員會要求地方教育行政局調查保育學校的情況,保育學校的發展才出現了新的轉機。
(四)幼兒教育方法的改革
1933年的《哈多報告》,是在兒童中心主義與傳統式教育方法相矛盾時,或在同福祿培爾流派的理論以及蒙台梭利流派的理論發生衝突時,在幼兒教育方法上既攝取了教學傳統,又適應了發展的規律,對幼兒教育方法的改革起到了積極作用。20世紀初期,美國的進步主義教育思想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說也影響到英國。曾遭批判的蒙台梭利教育思想也重新受到重視,對此時期英國的學前教育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傳統幼兒學校中那種強調讀、寫、算的正規教育和重視死記硬背、唯命是從的壓抑性的教育方法,逐漸被注重兒童身心自由發展以及培養良好習慣的教育所取代。在一些幼兒學校,開始了「做中學」「設計教學法」的改革實驗。1915年,經蒙台梭利協會的努力,英國召開了「新教育理想協議會」,提倡「尊重兒童個性,使其本性在自由的氣氛中得到充分發展」的新教育精神。
(五)羅素的學前教育思想
英國現代著名的哲學家、數學家、邏輯學家和教育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開始注意教育問題。其教育理論以民主和科學精神為基本特徵。他在1926年出版的教育代表作《教育與美好生活》中,提出現代教育發展有四大趨勢,其中包括給予幼兒期更多的注意,論述了幼兒教育的改革理想,尤其論述了6歲前兒童的道德品性教育問題。1927—1934年,羅素與妻子朵拉開辦了肯希爾學校。辦學思想深受蒙台梭利與麥克米倫姐妹的影響,強調「自由教育」「愛的教育」。
羅素認為,幼兒期的教育對人的一生非常重要。這和當時精神分析學派的深刻影響有關。精神分析學家在從事精神分析或治療時,往往要追溯到孩提時期,並強調幼兒期在人格、品性發展中的重要性。羅素也認為,「進行有目的教育可以比以前想像的更早」[1]「品性教育必須始於誕生之日。」[2]他非常重視6歲以前兒童的品性教育,認為嬰兒出生之日,便應是道德教育開展之時。新生兒有反射和本能,但沒有習慣,但他們養成習慣的迅速性令人吃驚。最初養成的習慣十分重要,因為壞習慣阻礙日後好習慣的養成。他認為現代道德教育的秘訣就是通過培養良好的習慣來養成。道德教育的主要目標是培養誠實的習慣。誠實包括語言上的誠實和思想上的誠實。在道德教育中,他強調誇獎和責備的手段的作用,但二者需合理適度地使用,責備不能太多,也不能濫用誇獎。道德教育必須是直接的、具體的,反對空洞的道德說教。羅素還提出了對兒童進行正確的性教育的重要意義及其方法,強調對兒童的性的好奇心應予以科學的滿足,不要造成兒童對性的神秘感。
羅素認為,遊戲是兒童最顯著的特徵。他認為遊戲的本質是兒童想作大人的一種內心衝動的宣洩。他認為兒童遊戲有兩個階段,嬰兒期的遊戲是獨自進行的,而後期,單獨遊戲被集體遊戲取代。他認為遊戲的價值主要表現在:(1)遊戲有益於兒童的身心健康;(2)遊戲能教兒童默默地忍受輕傷,愉快地接受疲勞。但他從反對戰爭的角度出發,認為遊戲並不能教人合作,而只能教人競爭性的合作,因而他反對在遊戲中培養集體精神。這是失之偏頗的。
羅素從民主和科學的觀點出發,提出了當時幼兒教育中實際存在的雙軌制,主張普設幼兒園,所有的孩子無論貧富都可入園。他呼籲政府重視並資助幼兒園教育,呼籲幼兒教育機會均等。羅素還從現代醫學和心理學的角度出發,論述了建立幼兒園的重要性。他說,沒有醫學知識,就不能保證幼兒的身體健康。沒有心理學知識,就不能企圖培養孩子的品性,不能使幼兒的心理得到正常發展。而當時大多數的父母都沒有很好地掌握這兩門知識。同時,幼兒在家庭里缺少同齡夥伴。一般工人階級或貧民,不能提供最適合孩子發展的地方和環境。而在幼兒園卻能克服上述缺點,幫助幼兒健康發展。
羅素主張普及幼兒園,認為應給幼兒較多的自由,反對壓制和強迫等,作為新教育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主張是與當時的兒童中心主義思潮是一致的。
綜上所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英國的幼兒教育制度已基本形成並顯示出不同於別國的特點,(1)帶有等級性色彩的雙軌制較為明顯。一軌以工人或貧民的幼兒為主要對象,如幼兒學校和保育學校。歐文創辦幼兒學校的初衷是要培養貧苦幼兒的良好性格,進而實現建設新社會的理想,但在懷爾德斯平的幼兒學校運動之後,幼兒學校向著主知主義方向發展,為滿足貧苦兒童家長的需求,幼兒學校致力於教幼兒學習讀、寫、算,使其在進工廠工作之前能掌握基本的文化知識。另一軌是為富人準備的,即福祿培爾式幼兒園。它們一般招收中產階級的家庭的幼兒,實行半日制,主要通過遊戲的方式使幼兒的身心和人格得到發展,不主張過早教兒童讀、寫、算。(2)上述歷史傳統也影響了後來英國的幼兒教育制度,7歲以下的幼兒教育以5歲為界被分為兩個階段,英國狹義的「學前教育」主要是指5歲以前的兒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