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然主義教育觀
2024-08-14 19:39:52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一)自然教育的含義與近代兒童觀的確立
「回歸自然」既是盧梭政治、宗教和倫理思想的基本原則,也是其教育思想的主要根據。從性善的觀點出發,盧梭提出自然教育的原則作為批判舊教育和建樹新教育的理論依據。他認為,人類的教育來源於三個方面:自然、人和事物。他說:「我們的才能和器官的內在發展,是自然的教育,別人教我們如何利用這種發展,是人的教育,我們對影響我們的事物獲得良好的經驗,是事物的教育。」[7]只有使這三種不同的教育保持一致,才能使學生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們決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由我們決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們真正能加以控制的,所以就要設法使其他兩種教育配合我們無法控制的那種教育。盧梭把「自然」又稱為「原始的傾向」或「內在的自然」。他要求教育適應人的內在自然發展的要求,促進人的身心的自然發展。盧梭也因此而被認為是「主觀自然主義」的典型代表。
舊教育把兒童看做小大人或各種原始罪惡的體現者,而盧梭根據教育適應自然的原則,要求以新的觀點看待兒童。他說:「教育孩子,在表面上看來好像很容易,而這種表面的容易,正是貽誤孩子的原因。」[8]在盧梭看來,成人對兒童一點也不理解。他們總是把小孩子當大人看待,而不考慮孩子們按其能力可以學到些什麼。由於對兒童的觀念錯了,所以越走越誤入歧途。他在《愛彌兒》序言中強調,他的這本書就是要在解決這個問題方面做出嘗試。盧梭要求尊重和研究兒童,把孩子看做孩子:「大自然希望兒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如果我們打亂了這個次序,我們就會造成一些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鐘的兒童。」[9]他呼籲讓天真爛漫的兒童享受那稍縱即逝的時光,強調充分度過兒童時代的重要意義,並要求教育者考慮兒童的年齡特徵、個別差異以及性別特徵。尊重並研究兒童,在此基礎上決定教育的程序、內容與方法,這就是盧梭教育思想的主線,也是他對於教育發展的主要貢獻。
(二)自然教育的培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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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在《愛彌兒》中提出了通過家庭教育或自然教育培養「自然人」的設想。他所要培養的「自然人」不是封建國家的公民或國民,不是局限於某種階級和某種職業的人,也不是脫離社會的孤獨的野蠻人,而是一個「有見識、有性格、身體和頭腦都健康的人」。[10]盧梭的教育目的論充滿了反封建的民主主義精神。他反對封建的等級教育制度,反對培養封建貴族及依附於封建權貴的各種專業人員。「自然人」是自食其力的人。他能迎接命運的挑戰,適應各種客觀形勢發展變化的要求。盧梭理想中的「自然人」實質上是資產階級新人的形象。
(三)自然教育的基本要求
1.自由教育
盧梭認為人具有自由的天性。他所說的自由,指的是由人的意志產生的自動的動。在盧梭看來,在所有的財富中最為可貴的不是權威而是自由。在偏見和人類的習俗沒有改變人的自然傾向以前,人之所以幸福,完全在於他們能夠運用自己的自由。既然自由是人的天性,那麼自然教育的首要要求就是自由教育。盧梭充分肯定了自由教育的重要意義:能使人保持自己善良的天性而免於罪惡;有助於教師了解學生;能適合兒童活潑的性情,使他們快樂。他強調:「這就是我的第一個基本原理。只要把這個原理應用於兒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種教育的法則。」[11]盧梭反對把自由與放縱混為一談,而主張「有節制的自由」。在他看來,童年的自由會受到體力柔弱的限制。應使兒童依賴於物而不要依賴於人。因為物的隸屬是屬於自然的,不含有善惡的因素,因而不損害自由,不產生罪惡。「你使孩子只依賴於物,就能按照自然的秩序對他進行教育」。[12]
2.消極教育
盧梭把從出生到12歲稱作「人生當中最危險的一段時間」,認為如果在此期間不採取摧毀種種錯誤和惡習的手段的話,它們就會發芽滋長,及至以後採取手段去改的時候,它們已經紮下深根,以致永遠也拔不掉它們了。同時,在兒童的心靈還沒有具備種種能力之前,不應當讓他們運用他們的心靈,因為,當它還處在蒙昧狀態時,你給它一個火炬它也是看不見的。「所以,最初幾年的教育應當純粹是消極的。它不在於教學生以道德和真理,而在於防止他的心沾染罪惡,防止他的思想產生謬見。」[13]盧梭要求教育者或採取自己不教也不讓別人教的方針,或只鍛鍊他的身體、器官、感覺和體力,而儘可能讓他的心閒著不用,能閒多久就閒多久。要放任無為方可一切有為,不僅不應當爭取時間,而且還必須把時間白白地放過去。
3.身心調和發展
盧梭認為,教育的最大的秘訣是使身體鍛鍊和思想鍛鍊互相調劑。因為多病的身體會損害精神的陶冶;身體太舒服了,精神就會敗壞。所以,如果你想要培養你的學生的智慧,就應當先培養他的智慧所支配的體力。盧梭強調指出,人類真正的理解力不僅不是脫離身體而獨立形成的,而是有了良好的體格才能使人的思想敏銳和正確。
4.活動教育
盧梭指出,上帝賦予人以活動的自發性。「我有一個身體,其他的物體對它發生作用,而它也對其他的物體發生作用,這種相互作用是無可懷疑的。」[14]因此,人不只是一個消極被動的有感覺的生物,而是一個主動的有智慧的生物。盧梭肯定,生活就是活動,就是要用我們的感覺、我們的才能以及一切使我們感到我們的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他強調教育者必須為兒童提供活動的機會和自由。只要他想做什麼,就應該讓他做什麼。必須讓兒童使用大自然賦予他們的一切力量。皮亞傑高度評價了盧梭關於活動教育的主張。他指出:「兒童具有他自己的真實活動,而且不真正利用這種活動並擴展它,教育就不能成功。的確,這個公式使盧梭成為教育界的哥白尼。」[15]
5.行動多於口訓
盧梭認為:「真正的教育不在於口訓而在於實行。」[16]在任何事情上,我們的教育都應該是行動多於口訓。「因為孩子們是容易忘記他們自己說的和別人對他們說的話的,但是對他們做的和別人替他們做的事情,就不容易忘記了。」[17]在盧梭看來,憑一些空洞的格言和不合理的清規,並不能約束孩子的心靈,反而會使他們產生極其危險的偏見。正是由於孩子所學的第一個詞、所學的第一件事物,全是照別人的話去了解,而自己根本就不明白它的用途,所以才喪失了他的判斷的能力。
盧梭的自然教育思想有明顯的社會動機,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對教育的要求。他力圖使年青一代擺脫封建制度的束縛,免受封建權威、習俗和偏見的毒害。從這種意義上說,他的自由教育和消極教育的主張,有其進步性。但盧梭似乎誇大了社會環境對人的消極影響,輕視社會對兒童的積極教育作用。其次,盧梭強調尊重兒童和研究兒童,考慮兒童身心發展的需要,確立了兒童在教育中的主體性地位,揭示了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對教育的內在制約性。但受當時科學發展水平的影響,盧梭對兒童早期發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是估計不足的,具有一定的保守傾向。最後,盧梭一方面主張身心鍛鍊應相互調劑,相互促進,但另一方面又認為可以只鍛鍊身體和器官,而讓心閒著不用,在某種意義上陷入了自相矛盾。上述種種情況的出現是與盧梭政治上的激進與保守共存,哲學上的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並行,以及理論與實踐相脫離和追求浪漫而不考慮邏輯等特點的一個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