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育

2024-08-14 19:39:33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經驗論與功利主義是洛克道德觀的基礎。他認為,善惡觀念是後天的。人的本性就在於追求幸福。德行越高的人,其他一切成就的獲得也越容易。因此,在紳士所應具備的各種品性中,德行應是第一位的。

  (一)紳士應有的美德與幼年德育的任務

  洛克認為,一切德行與美善的原則在於克制理智所不容許的欲望的能力。我們人類在各種年齡階段有各種不同的欲望,這不是我們的錯處。我們的錯處是不能使得我們的欲望接受理智的規範與約束。因此,兒童自出生起就應習慣於克制自己的欲望,及早培養管束欲望的能力。在洛克看來,紳士的第二種美德是良好的禮儀。它的功用或目的在於獲得別人的尊重與好感,進而有助於自己事業的成功和生活的幸福。紳士應具備的第三種品德是智慧,它能使一個人有遠見地能幹地處理自己的業務。洛克認為,「智慧」是一種善良的天性、心靈的努力和經驗結合而成的產物,所以不是兒童所可企及的。兒童對於智慧最能做到的一件大事就是,要盡力阻止他們變狡猾。

  洛克指出:幼年德育的任務是要在兒童身上打好德行的最初基礎:敬仰上帝、說話真實和善以待人。他反對迷信,主張宗教寬容,信奉自然神論,承認上帝的存在,因而要求兒童從小做禱告,讀聖經。洛克認為,撒謊是一種極壞的品質,是許多惡德的根源和庇護者,是一種和紳士的聲名與品格絕不相容的品質。因此,兒童說話絕對要真實不說謊話。洛克主張應用盡一切想像得到的方法使兒童成為善良的人。他認為,一切不公道的事情通常都是由於我們太愛自己,太不知道愛人的緣故。所以,要及早教兒童愛別人,善良地對待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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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的道德觀以經驗論為基礎,反對先驗論,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其核心是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他要求紳士具備的品德都是以獲得個人的幸福為目的的。

  (二)德育方法

  在如何進行道德教育的問題上,洛克指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他關於德育方法的意見是他從事家庭教師工作的經驗的總結,具有許多合理的因素。

  「及早」是洛克的一個重要的教育原則。他主張通過練習及早培養習慣。在他看來,兒童不是用規則可以教得好的。規則總是會被他們忘掉。克制不合理的欲望的能力的獲得和增進靠習慣,而使這種能力容易地、熟練地發揮則靠及早練習。習慣的力量比理智更加有恆,更加簡便。但在習慣的培養上應注意兩件事:和顏悅色地勸導以及同時培養的習慣不可太多。

  洛克把「愛」與「畏」看做是兒童走上重道德與愛名譽的大道的「大原則」。他指出,兒童年歲越小,理智越少的時候,愈應受到管理者的絕對權力的約束。而待其年歲稍長,則要用友愛使兒童對父母或教師產生愛慕的心情,達到教育的目的。

  在洛克看來,尊重與羞辱對兒童的心理是一種最有力量的刺激。「善有獎,惡有罰,這是理性動物的唯一的行為動機,它們不啻是御馬的韁索和鞭策。」[2]但他認為,以身體上的痛苦與快樂作為支配兒童的獎懲方法是不會有好結果的,只會助長和加強慾念。

  洛克重視榜樣的教育力量。他指出,人類是一種模仿性很強的動物,是染於青則青,染於黃則黃的。伴侶的影響比一切教訓、規則和教導都大。所以,學習的方法與其依從規則,不如根據榜樣,父親與導師都應以身作則,絕不可以食言,除非是存心使兒童變壞,還應把兒童應該做或是應該避免的事情的榜樣放在他們的眼前。

  因材施教也是洛克教育兒童的重要方法。他強調:「照料兒童的人應該仔細研究兒童的天性和才能。」[3]「人類的心理構造與氣質之彼此不同,並不亞於他們的面孔與體態方面的區別。」[4]在洛克看來,強悍的或懦弱的,溫馴的或頑強的,敏捷的或遲鈍的,這些特性正如人們的體態一樣,稍微改變一點點是可以的,但是很難把它們完全改成一個相反的樣子。在許多情形之下,我們所能做的或所該做的,乃在儘量利用自然的給予,使人的天生的才智儘量得到發展。為此,我們應趁兒童不注意的時候去考察他們,以了解他們的個性,然後採用相應的方法對待他們。

  洛克把玩具看成德育的手段。他認為兒童應有玩具。但應注意幾個問題。首先,應教育兒童愛護玩具,否則他們就會漫不經心,變成一些浪費的人。其次,玩具最好不是購買得來的。買的玩具種類太多,徒然養成他們見異思遷、貪多務得的心理,結果使兒童差不多在能說話以前就因此學會了驕傲、虛榮和貪婪。兒童的玩具要自己做,至少也得努力自己試著去做。他們因此就可以學得一點減低欲望、專心、努力、用思想、設計和節儉等品質。

  說理也是重要的德育方法。洛克認為,兒童希望被人看做具有理性的動物是比人們想像得到的年歲還要早的。他們這種自負的態度是應當得到鼓勵的,我們應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利用這種態度,把它當做支配兒童的最好的工具。洛克所提倡的說理,是以適合兒童的能力與理解力為限的。一個3歲或7歲的孩子,不能把他們當做成人一樣去和他辯論。長篇大論的說教和富有哲學意味的辯難,充其量不過使得兒童感到驚奇與迷惑而已,並不能給他們以教導。如果要用道理打動他們,那種道理便須明白曉暢,適合他們的思想水平,而且應該能夠被接觸到和被感覺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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