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要義》的特點與價值

2024-08-14 18:32:58 作者: 瞿林東

  一、卜大有和《史學要義》

  《史學要義》4卷,補卷1卷,凡5卷,明代卜大有輯,徐栻作敘,萬曆五年(1577年)刻本,距今已422年,後世未曾重刻。今僅存兩部,分別收藏於國家圖書館和山東省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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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學要義》卷1至卷4,卷首各有目錄;補卷卷首無目錄,其目,視所補內容分別列於上述各卷目錄之後,並冠以「補集」二字,以示區分。

  《史學要義》所輯之文,是歷代學人討論史學之作,上起西漢,下迄明代。諸文體例,有疏、表、事狀、書、論、序、跋、傳記等。其編次,卷1所輯之文,前一部分是關於史官、史官制度、作史義例、史館修史、史法、正史、雜史等綜論性質方面的議論,後一部分以及「補集」所列是關於《史記》《漢書》《後漢書》及其作者的評論。卷2所輯之文,是關於《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及有關作者的評論,「補卷」所列大致同此。卷3所輯之文,是關於《資治通鑑》《資治通鑑綱目》《資治通鑑外紀》《續資治通鑑長編》《通鑑續編》《通鑑紀事本末》《通鑑前編》《大事記》《世史正綱》以及關於《史通》《古史》等書與有關作者的評論,「補卷」增列有關《稽古錄》論正統的議論。卷4所輯之文,是關於《戰國策》《漢紀》《後漢紀》《人物誌》《續後漢書》《唐鑒》《唐史論斷》《南唐書》《建隆編》《經世紀年》《宋元通鑑》《通典》《通志》《路史》《文獻通考》等書及有關作者的評論,「補卷」所列僅限於《唐鑒》、唐論。通觀全書所輯之文,凡200餘篇,多是關於史家、史書的評論,或論得失、辨是非,或溯源流、探新途,都是關乎史學本身的認識,一言以蔽之曰「史學要義」,是名副其實的。書中所輯之文,也有幾篇是討論歷史問題的,如卷4之論東、西周,補卷中之論唐八司馬,《通鑑綱目》之論正統等文,雖與「史學要義」之本意不盡吻合,但寥寥數篇,不影響全書的性質和面貌。

  輯者卜大有沒有關於此書之編次的任何說明,根據各卷所輯內容來看,大致可以做這樣的概括:卷1是關於史學的總的面貌和關於「三史」(即《史記》《漢書》《後漢書》)的評論,卷2是關於《三國志》至《元史》歷代正史的評論,卷3是關於《資治通鑑》及與之相關的多種歷史撰述的評論併兼及對《史通》等書的評論,卷4諸文涉及的史書在內容上和體裁上廣泛而駁雜,似乎是相對於「正史」以外的「雜史」。按照劉知幾《史通》的分類方法,紀傳體、編年體的皇朝史均為「正史」,其他體裁的史書大多歸於「雜述」之下。卜大有於卷1收入劉知幾論「史氏流別」、《隋書·經籍志二》的「正史」「雜史」小序,於卷3收入評論劉知幾和《史通》之文,或者包含了他關於本書的編次思想,即首先是綜論,繼之以「正史」,最後是「雜史」。

  徐栻的敘文在揭示《史學要義》一書的內涵、價值以及表明他對於史學的期待等方面,都有明確而不俗的見解。他寫道:

  卜大夫究心史事,既得其旨趣,間嘗采輯古今論著有切於史學者若干卷,題其端曰《史學要義》。予得而讀之,見其陳敘事之義例,原載筆之職司,析編年、紀傳之同異,以暨辨正雜,別良穢,罔弗備焉。乃嘆曰:「勤哉,大夫之志乎!精哉,大夫之取裁乎!」[1]

  這段話把《史學要義》的內涵,即「史學」的「要義」做了很好的概括:「陳敘事之義例」,是指作史的思想和體例、內容和形式;「原載筆之職司」,是指史官、史家的職責及其源流;「析編年、紀傳之同異」,是指對有關史書體裁的認識和運用;「辨正雜,別良穢」,是指史學批評及其作用。文中所謂「究心史事」「切於史學」,是把「史事」「史學」區別看待的;所謂「精」於「取裁」,是強調了「切於史學」實為本書采輯之主旨。

  至於《史學要義》的價值,徐敘開篇就這樣指出:

  載籍博矣,而義有要焉;得其要義,則會通有機。是學史者,要義尚矣。嗟夫!事以代殊,文緣人異,紛紜述作,迷目瞀心,自非博雅之士,惡足以與於斯。

  這裡講的「博」與「義」的關係,本質上是知識與思想的關係;又講到「要義」是「會通」的關鍵,表明作者重視會通並指出「要義」與「會通」的關係;還講到只有「精明博雅之士」才有可能與之探討「要義」。作者的這些見解,都是很有啟發性的。「得其要義」的重要,是講的一般原則,「精明博雅之士」的難得,自然就實指輯者卜大有了,二者都著眼於強調本書的價值。

  徐栻從對於《史學要義》一書的介紹和推崇,進而談到他對於史學的一種期待。他在敘文中說:

  是書之作,真學海之舟楫、文藝之要旨也。當世賢豪勵志「三長」者,固幸得指南……孔子以聖神之心而竊取魯史之義,則心,其史學之尤要乎!是故公其心以定奪,明其心以辨正雅,大其心以盡人物之變,斯無負於《要義》之作也。[2]

  徐栻認為,這書對有志於把「史才三長」,即史才、史學、史識作為努力目標的人來說,是有指導作用的。他舉孔子為例,再次強調「義」的突出地位,指出「心」即思想是史學的核心。所謂「公其心」「明其心」「大其心」云云,就其本質而言,關係到史學批評的標準、原則和氣度。

  從中國古代史學思想發展來看,徐栻敘文所論,一是中肯地闡述了《史學要義》的旨趣;二是提出了一些有意義的見解,如知識與思想的關係,「會通」與「要義」的關係,以及在思想上把握史學批評的標準、原則和氣度的重要等,都是可以做進一步研究的。

  徐敘末了有一句話,叫作「歸諸心學,以為史學者勖焉」,同敘文討論史學處多不協調,由此亦可見陸王心學唯心論在當時的影響。這是我們應當注意到的。

  本書輯者卜大有是嘉興府秀水縣(今屬浙江嘉興)人。《明史》無傳,其《藝文志一》諸經類著錄「卜大有《經學要義》五卷」[3]、《藝文志二》史鈔類著錄「卜大有《史學要義》四卷」。這兩部書,《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而《經學要義》已失傳。[4]《萬曆秀水縣誌》卷五於「先達」一目中記卜大有兄弟三人行事,略述如下:

  卜大同,字吉夫,嘉靖戊戌(1538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湖廣參議,再遷福建巡海副使,閩賴以安。弟大有、大順,皆舉進士。

  卜大有,字謙夫,嘉靖丁未(1547年)進士,初知無錫縣(今屬江蘇無錫),執法不撓,稱「強項令」,中忌者調潛山縣(在今安徽西南),蒞政剛明,夙奸畏服;歷南儀曹郎,以忤時宰,出為尋甸(在今雲南中部偏東北)守,致仕。

  卜大順,字信夫,嘉靖癸丑(1553年)進士,初令當塗(今安徽當塗),治行稱最,擢刑部主事,尋改吏部,歷司勛郎。能留意人才,卻問遺,不脂韋逐時好,卒於官,人共惜之。

  據明人文集及焦竑《國朝獻征錄》所記,卜氏兄弟之父卜宗洛,生於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卒於嘉靖十七年(1538年),即大同進士及第之年,號長醉翁,曾為太學生。[5]卜大同生於正德四年(1509年),卒於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是為大順舉進士後二年(見徐階《經世堂集》卷一七《卜公墓志銘》)。卜大順生於正德十五年(1520年),卒於嘉靖四十年(1561年),享年四十二歲(見《國朝獻征錄》卷26鄭曉撰《卜君墓志銘》)。大有生卒年不詳。今據大同二十九歲舉進士,大順三十三歲舉進士,姑以大有三十一歲前後舉進士推之,他當生於正德十一年(1516年)前後,而其卒年不會早於萬曆五年(1577年),是卜氏父子中年壽最長的人。這樣一個進士屢出的官宦之家,同巡撫浙江的徐栻有所交往,是很自然的。

  徐栻(1519—1581),字世寅,號鳳竹,蘇州府常熟縣(今江蘇常熟)人。《明史》卷220《劉應節傳》、卷87《河渠志五》略記其行事。明人關於徐栻事跡的記載,主要見於王世貞《江右奏議序》《徐尚書傳》[6]《徐公墓志銘》[7],以及《萬曆常熟縣私志》《崇禎常熟縣誌》等。徐栻於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舉進士,從宜春(在今江西西部)知縣做起,「凡十五政」,曾先後巡撫江西、浙江,最後拜南京工部尚書,旋歸里,里居二年而卒,終年六十三歲。徐栻先後為卜大有《經學要義》《史學要義》作敘,而他的《江右奏議》又是王世貞作的序,這都是他在浙江巡撫任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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