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史學要義》的理論價值
2024-08-14 18:33:02
作者: 瞿林東
古往今來,不少治史者對於歷史(或曰史事)與史學的區分不甚關注,這頗有礙於對史學理論的探討。本書的理論價值在於,輯者十分明確地把握了關於「史學」自身方面的問題,並把它概括為「要義」。我們從書中所輯諸文可以看到,卜大有受到劉向、《隋書·經籍志》《史通》、曾鞏、鄭樵、馬端臨等史家、史書的啟發頗多。可以認為,《史學要義》大致上勾畫出了上起西漢、下迄明代人們關於史學之認識的軌跡。如果說在此之前,唐代史家劉知幾的《史通》是以作者自己的評論來描繪唐初以前的這一軌跡的話,那麼卜大有的《史學要義》則是以諸家所論來鋪築漢、明間的這一軌跡。二書的識見和影響自有高下之分,但其旨趣確有相通之處。從這個意義上說,《史學要義》在中國古代史學思想史上是應當占有一席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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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者的勤於搜求和精於取裁,使《史學要義》在文獻上的價值也很突出。書中所輯之文,重要而常見者自不必論說,貴在輯者的視野開闊,採擷廣泛,多有新的發掘。例如,宋人唐庚論「古史官不專註記」,王安國「後周書目錄序」,張唐英「讀《史通》」;明人陸深論「歷代史官建置」「論作史義例」「作史法」,楊慎論《史通》等,多不甚為人們所關注。此類文章,占有一定分量。這對於從文獻發掘方面推動中國史學史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鑑。
當然,《史學要義》也存在一些明顯的疏漏和缺點。第一,失收一些重要論述,如司馬遷《報任安書》、劉勰《文心雕龍·史傳》、唐高祖和唐太宗修史詔書、吳縝《新唐書糾謬序》等。第二,所收諸文,多有出處不詳者,如凡署作者姓名之文,均無出處,不便於查對、校勘。第三,標目錯誤或不當,如卷1所收《范曄傳》,作者卻署為「陳壽」。查此傳輯自《南史》卷33《范泰傳》附《范曄傳》,作者應署為李延壽。同卷目錄中有《答韓愈論史官書》,當作《與韓愈論史官書》;「雜史」之下署為「《隋書·藝文志》」,當作《隋書·經籍志》;「司馬談司馬遷」之下署為「司馬遷自序」,當作「《史記·太史公自序》」。卷2目錄中的《陳壽傳》《習鑿齒傳》《干寶傳》,均署為「唐太宗」,實誤,這是受了《晉書》曾被題為「御撰」的影響而致誤;「李大師李延壽」下署為「《北史·李延壽自序》」,當作「《北史·序傳》」。卷4有「宋史九朝實錄」,文錄自宋人洪邁《容齋三筆》,原作「九朝國史」,所改非是,等等。第四,補卷稱「史學要義補卷之五」,於義不妥,且文、目分離,不符合史書編纂體例,於閱讀亦頗不便。產生以上這些疏漏和缺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謄抄、刻印、校勘中出現的問題較多,這或許也反映了明人刻書的通病。
儘管《史學要義》有這樣那樣的缺陷和不足之處,但因其旨趣卓爾不群,采撰見識獨到,有不容忽視的思想價值;且其流傳未廣,近代以來,鮮為人知,今影印出版,使之得以廣泛傳播,以便於治史學者參考、研究,自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