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史注的突出成就
2024-08-15 17:23:27
作者: 瞿林東著
這是歷史文獻學成長起來的另一個突出標誌。首先,許多重要的歷史著作這時都有了注或新注,其中有相當數量的史注名作。《左傳》,有西晉杜預的《春秋左氏經傳集解》;《國語》,有三國吳人韋昭的《國語解》;《史記》,有南朝宋人裴駰的「集解」、唐代司馬貞的「索引」和張守節的「正義」,習慣上統稱為「《史記》三家注」;《漢書》,主要有唐代顏師古注;《後漢書》紀傳,有唐代李賢等注;《續漢書》志,有南朝梁人劉昭注;《三國志》,有南朝宋人裴松之注。此外,南朝宋人劉義慶所撰《世說新語》,有梁人劉孝標註;佚名氏所撰《水經》,有北魏酈道元注等,皆為名家。這些史注都流傳下來,對於後人釋讀、研究和使用豐富的史學遺產,發揮了很大作用。直至今日,它們都還有參考價值。
其次,是出現了多種注史派別和注史方法,為歷史文獻的整理、研究開闢了廣闊的前景。這些派別和方法主要有:
——補充史事。裴松之《三國志注》和劉孝標《世說新語注》,還有唐人李善《文選注》,是這方面的名注。裴松之肯定《三國志》「銓敘可觀,事多審正」,是「近世之嘉史」,惋惜它「失在於略,時有所脫漏」,於是「采三國異同」為之作注。所注內容是:「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內,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4]這一段話,說明了作注的宗旨和方法,具有理論的價值。從「補其闕」、「備異聞」、「懲其妄」、「有所論辯」來看,裴注的內容是很豐富的,其著眼點在於對文獻的搜求,即所謂「務在周悉,上搜舊聞,旁摭遺逸」。因此,裴注具有補充文獻的價值。《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記建安元年曹操「用棗祗、韓浩等議,始興屯田」,意甚簡略。裴注引王沉《魏書》所記,補充了屯田的背景、曹操的屯田令、田官的設置、屯田的效果等史實。又建安九年下記曹操令:「河北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接著說道:「重豪強兼併之法,百姓喜悅。」裴注引王沉《魏書》所載曹操令的內容,包含租賦制度改革辦法的徵收和具體數量,是中國古代租稅史上的重要文獻。裴注還有考史和評史方面的價值,這除了它所徵引的文獻外,也見於裴松之在注中所寫的按語。裴注的價值還在於它儲存了大量的已佚文獻。一般地說,裴注徵引文獻比較完整,文字也多,如在《三國志·魏書·文帝紀》所記漢獻帝禪位詔冊之下,注引《獻帝傳》七千餘字,以為「補闕」;同時,裴注所引之書多至二百一十種[5]。由於這兩個原因,使裴注保存了豐富的文獻,總計三十二萬多字,只比正文少四萬餘字。裴注所引魏晉人著作,今已十不存一,這就更加重了它的文獻價值。過去有人以裴注貶低原書,說《三國志》應當重作;也有人對裴注價值評價不高,說裴注所載「皆壽書之棄余」[6]。這兩種看法都失於片面。《三國志》和裴注是名作和名注的關係,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從史注發展來說,《三國志注》開創了新的注史方法,在史學史上是值得重視的。
《世說新語》是一部筆記小說集,原為八卷,劉孝標註本為十卷,今傳本分上、中、下三卷。這書分德行、言語、政事、文學、方正、雅量等三十六門,記東漢末年至東晉末年間士大夫的言談逸事,對於反映魏晉時期門閥地主的思想、生活及清談放誕的風氣,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劉孝標仿《三國志》裴注之法,廣徵博引,採擷文獻四百餘種,以注《世說新語》,這就更加提高了它的歷史文獻價值。清人沈家本(1840—1913年)輯有《世說新語注所引用書目》,其中經部三十五家,史部二百八十八家,子部三十九家,集部四十二家,釋氏十家,凡四百一十四家[7]。這些書,唐修《隋書·經籍志》時,已佚一百一十餘家,至今所存十不及一,故其所存佚文,彌足珍貴。《世說新語》注也兼有考史、評史的作用,但不如《三國志注》在這方面的作用突出。
蕭統所編《文選》(後亦稱《昭明文選》)三十卷,是一部文學總集,選錄先秦至南朝蕭梁的詩文辭賦,不選經、子,史書也只選錄少量「綜緝辭采」、「錯比文華」的論贊。全書分為三十八類,共七百餘首,是梁、陳、隋、唐時的重要文學讀本。唐代先後出現了兩個《文選》注本,一是高宗顯慶年間的李善(?—689年)注本析為六十卷,一是玄宗開元年間的「五臣注」本。宋人又把它們合為《六臣注文選》。李善注精於「五臣注」,這是兩宋以後的普遍看法。《新唐書》稱他:「淹貫古今」,「為《文選注》,敷析淵洽」,「居汴、鄭間講授,諸生四遠至,傳其業,號『《文選》學』」[8]。南宋尤袤指出:「五臣特訓釋旨意,多不原用事所出;獨李善淹貫該洽,號為精詳。」[9]今傳《文選注》,大致保存了李善注文的優點,但已非李注原貌。李注重「用事所出」,徵引該博,儲存了唐初以前的豐富文獻,這跟《三國志注》、《世說新語注》是有同樣價值的。這三種注,被認為是「六朝唐人書注最浩博者」[10]。劉知幾指出,「掇眾史之異辭,補前書之所闕」,是南朝學人注史的一個特點[11]。齊陸澄的《漢書注》、梁劉昭的《後漢書》注,也是採用搜集同異以為注的方法。
——訓釋史文。杜預《春秋左氏經傳集解》、《史記》三家注、《漢書》顏師古注、《後漢書》李賢等注,是這種注史派別的代表作。它們的特點,是重在訓釋史文,疏通原著。劉知幾稱讚這種史注有「開導後學,發明先義」的作用,又便於「古今傳授」[12]。《史記》三家注以前,有東晉徐廣作《史記音義》十三卷,以注音釋義為主,「具列異同,兼述訓解」。裴駟「集解」即「以徐為本」,又「采經傳百家並先儒之說」加以訓釋。司馬貞在此基礎上,「探求異聞,採摭典故,解其所未解,申其所未申者,釋文演注,又重為述贊」,撰成《史記索隱》。「索隱述贊」兼有提要和評論的性質,這是「索隱」不同於「集解」的地方。張守節作《史記正義》,自謂:「評《史》、《漢》詮眾訓釋而作正義,郡國城邑委曲申明,古典幽微竊探其美,索理允愜,次舊書之旨,兼音解注,引致旁通。」[13]三家注雖不盡相同,且有互補之效,但中心都沒有脫離音字釋義這個基本方法。從《史記正義》的體例說明「論史例」、「論注例」、「論字例」、「論音例」、「音字例」、「發字例」、「諡法解」、「列國分野」,可以看出這一派史注的風格和特點,跟《三國志注》、《世說新語注》是迥然不同的。
顏師古的《漢書注》是這一派史注中成就最大的。顏注是在已有二十多家《漢書》注的基礎上所作的,它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對待舊注,凡恰當可用者,「具而存之,以示不隱」;凡意有未申者,「衍而通之,使皆備悉」;凡「越理亂真」者,則「匡而矯之,以祛惑蔽」;凡「泛說」、「蕪辭」,「徒為煩冗」者,一概不取;凡舊注闕漏者,則「普更詳釋,無不洽通」。第二,對待「六藝」之文,不「追駁前賢」,也不「曲從後說」,而「各依本文,敷暢厥指」。第三,對本書紀傳表志所記「時有不同」者,或「筆削未休,尚遺秕稗」,或「後人傳授,先後錯雜」,都「窮波討源」,予以甄釋。顏師古在《漢書敘例》中給自己作注提出的這些目標和要求,足以說明他的嚴謹和博洽。顏注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在字音、字義的註解上一絲不苟,功夫艱深;一是不脫離原著,「翼贊舊書,一遵軌轍,閉絕歧路」,反對「競為該博,多引雜說,攻擊本文」[14]。史載:《漢書注》出,「大顯於時」;時人稱杜預、顏師古為「左丘明、班孟堅忠臣」[15]。這反映出杜預、顏師古注史的成就,也反映出這一史注派別的學術影響。
——以著為注。酈道元《水經注》在這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水經》是一部水利史專書。《隋書·經籍志二》地理類著錄:「《水經》三卷。郭璞注。」《新唐書·藝文志二》地理類著錄:「桑欽《水經》三卷,一作郭璞撰。」二書提出三種說法。據清人全祖望等考訂,認為是三國時人所作。它記述黃河、長江、渭水、沔水、濟水、漯水、汝水、淮水等一百三十七條水流,文字簡略,記事止於三國。北魏酈道元為之作注,廣搜資料,大加擴充,成《水經注》四十卷。《水經注》共記河流一千二百五十二條,詳細記述了各條河流所經過的山陵、郡縣、城市、關津、名勝、祠廟、冢墓等地理情況、建置沿革和有關的歷史事件、人物、故事、歌謠以至神話傳說。注文共約三十萬字,為原書的二十倍。其引用書多達四百三十一種,並收錄了不少漢魏時期的碑刻,有很高的文獻價值[16]。酈道元《水經注·序》說他作注的方法和範圍:「《大傳》曰:『大川相問,小川相屬』,東歸於海,脈其枝流之吐納,診其沿路之所躔,訪瀆搜渠,緝而綴之。經有謬誤者,考以附正。文所不載,非經水常源者,不在記注之限。」又說到作注之難和所取態度:「川流戕改,殊名異目,世乃不同」,「輕流細漾,固難辨究」,「其所不知,蓋闕如也。所以撰證本經,附其枝要者,庶備忘誤之私,求其尋省之易」。《水經注》跟《三國志注》、《世說新語注》相比,可謂貌似而神異,它具有明確的撰述思想和撰述體系,可以說是一部以注代著或以著為注的歷史地理名作。
——著者自注。以上幾種史注,都是注家注他人之書。自注,是著者自注己書,劉知幾《史通·補註》篇稱為「子注」。自注是著者在撰述中對於歷史文獻的一種特殊的處理方法。這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行文中由此及彼,旁及相關事物,不便書入正文而又可以烘托正文所記者,北魏楊衒之(一作羊衒之)的《洛陽伽藍記》屬於這種情況;一是為簡省正文而對正文所作的補充或說明,唐杜佑的《通典》屬於這種情況。《洛陽伽藍記》在流傳中正文與注文久已混淆,後人難以復其原貌。《通典》正文約一百七十餘萬字,注文約二十餘萬字[17],占正文八分之一左右,是《通典》的重要組成部分。
《通典》自注約略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徵引已有注釋的歷史文獻時,酌情將原注連同被徵引的部分隨文轉錄,這在《通典》自注中不是主要部分。另一類是杜佑自撰之注,這是《通典》自注中的大宗。這後一類自注,內容豐富,用途亦多。有訓釋音義的,有註明史事年代和屬辭涉及「國諱」的,有申明采撰原則的,有說明某項制度之起始、源流和古今變化的,有考辨史事或保存異說的,有補充或說明正文的,有注中略帶評論的[18]。這些自注,不僅可以進一步用以考察杜佑的撰述旨趣,而且包含了作者豐富的歷史文獻學思想和運用歷史文獻的多種方法,其價值已超出了史注的範圍。
《通典》是一部巨著,但全書的序言只有二百二十餘字,不可能對全書的體例一一說明。書首的李翰《通典序》,也只有幾句話很原則地涉及它的體例方面的問題。因此,《通典》自注還有一個重要作用,是說明本書的體例。如其自序之末自注曰:「本初纂錄,止於天寶之末,其有要須議論者,亦便及以後之事。」這是說明全書所記史事斷限之例。又如卷四十二,在一首「說曰」之文末了的自注,是說明全書「說曰」、「議曰」、「評曰」之討論對象在理論層次上的區別之例,如前所述,這是作者的一個重要創造。它反映出杜佑史論的特色,以及他對不同的歷史文獻能夠注意到從理論上作出不同的判斷。
以上是以自注說明全書之例,還有以自注說明全書的一部分之例的。如卷四十一,在「第一」之下,於「目錄」二字後自注曰:「其《沿革篇》所纂前代典實,應指尊極,不同《開元禮》,故下懸闕矣。《歷代沿革禮》六十五卷,《開元禮》三十五卷。」這是說明《禮典》中兩個部分的區別之例。又如卷一百六,在「五禮篇目」下自注曰:「謹按斯禮,開元二十年撰畢。自後儀法,續有變改,並具《沿革篇》。為是國家修纂,今則悉依舊文,不輒有刪改。本百五十卷,類例成三十五卷,冀尋閱易周,覽之者幸察焉。」這是說明《禮典》中兩個部分的聯繫之例。把這二例結合起來,更可把握作者撰述之意。再如卷一百四十八,在「兵序」之末、目錄之前自注曰:
凡兵以奇勝,皆因機而發,但取事頗相類,不必一二皆同,覽之者幸察焉。其與《孫子》義正相葉者,即朱書其言;頗相類者,即與墨書。其法制可適於今之用者,亦附之於本目之末。[19]
這是關於《兵典》標目之例,其中也包含著作者以當時的認識水平對歷史文獻進行分類的思想。《通典》在歷史文獻學的理論、方法論上有多方面的貢獻,這還有待於做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