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五代史紀傳和《五代史志》
2024-08-15 17:19:13
作者: 瞿林東著
一、五代史紀傳的成書
唐太宗貞觀十年撰成的「五代史」包括:
——《梁書》五十六卷:帝紀六卷,列傳五十卷。姚思廉(557—637年)撰。
——《陳書》三十六卷:帝紀六卷,列傳三十卷。姚思廉撰。
——《齊書》五十卷:帝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李百藥(565—648年)撰。後人為區別於蕭子顯《齊書》,稱之為《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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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五十卷:帝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令狐德棻(583—666年)、岑文本(594—644年)、崔仁師撰,其史論多出於岑文本之手。
——《隋書》五十五卷: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魏徵(579—642年)、顏師古(581—645年)、孔穎達(574—648年)等撰,其史論皆魏徵所作。魏徵還撰寫了梁、陳、齊三史帝紀總論。
五代史各在不同程度上繼承了前人成果,姚思廉、李百藥都有家學傳承,《周書》、《隋書》具有更明確的官史性質。在諸史作者中,大致說來,魏徵長於史論,姚、李長於史文,令狐德棻長於史例。五代史在南北關係的處理上,大致採取了同等看待的態度,這跟《宋書》、《南齊書》稱北朝為「索虜」,《魏書》稱南朝為「島夷」相比,是一個很大的變化,反映了在政治統一條件下政治家和史學家對南北朝歷史的新認識。五代史雖各自獨立,但對所記歷史內容也有一個全局的安排。梁朝、陳朝與少數民族及外域的聯繫,《梁書》專立《諸夷傳》予以敘述,《陳書》則散見於紀、傳之中;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北齊書》同《陳書》相似,《周書》跟《梁書》相同。《梁書》所記「海南諸國」,《周書》所記突厥、稽胡,都是極重要的歷史內容。梁、陳、齊三史都有魏徵撰寫的總論,反映出對前代歷史評價上的總的認識。
五代史在編次上講究以類相從的方法,除各類傳外,其他列傳也有不少是略按「義類」、「類會」編次的。因各朝年代短促,年代與「類會」之間的關係便於安排,容易做到眉目清晰。不過,五代史在表述上卻出現了明顯的程式化的趨向。它們的帝紀,於朝代更替之際,詳載新朝「受命」的各種詔策、璽書,諱惡溢美。它們的列傳,必首列傳主姓名、郡望、祖、父官職,繼而依次敘述幼年生活,性格、相貌、風度,歷任官階,行事、文章,有的最後還寫出遺詔、封贈、諡號、子孫官職、著述名稱。像《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中那種氣勢恢宏的帝紀,生動激越的列傳,已難得見到。在門閥意識支配下,紀傳體史書逐漸失去原來的活力。從局部來看,五代史中也有少數寫得精彩的片段。《梁書》的《韋叡傳》寫合肥之役和邵陽之役,《康絢傳》寫堰淮之役,《昌義之傳》寫鍾離之守,《周書》的《韋孝寬傳》記玉壁之守,《王羆傳》記荊州之守、華州之鎮,都寫得有聲有色,是五代史中少見的佳作。
五代史的歷史思想,從它們的史論中反映得最為鮮明。其成就以《隋書》史論價值最高,《周書》、《梁書》次之,《陳書》、《北齊書》又次之。
《隋書》史論自覺地總結隋朝得失存亡之故,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為唐皇朝統治提供歷史借鑑。
五代史記述了梁、陳相繼,齊、周並立,以及隋朝統一南北、由興而亡的歷史,有不可忽視的歷史價值。有些記載還具有文獻方面的價值。《梁書·范縝傳》記載了范縝的長文《神滅論》,《北齊書·杜弼傳》記述了邢邵同杜弼「共論名理」、在形神關係上的論難,是思想史上極有價值的文獻。《周書》卷三十八附記柱國大將軍、大將軍元欣等十三人名單,是軍事制度史方面的重要資料。《陳書·何之元傳》載何之元《梁典·序》;《隋書·李德林傳》載李德林與魏收論史書起源的往還書信,《魏澹傳》載《魏書》義例,《許善心傳》載許善心《梁史·序傳》,《裴矩傳》載裴矩《西域圖記·序》等,是有關史學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