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理一分殊」說規範「民胞物與」論
2024-08-14 17:39:38
作者: 李宗桂
朱熹說「《西銘》通體是一個理一分殊,一句是一個理一分殊」,「逐句渾淪看,便見理一;當中橫截看,便見分殊」[341]。這就給人一個印象,似乎《西銘》是專講理一分殊的。其實張載本人並沒有理一分殊的思想,《西銘》中也沒有一句理一分殊的話。朱熹自己亦承認:「《西銘》本不曾說理一分殊。」[342]只不過程頤在《答楊時論〈西銘〉書》中說過:「《西銘》明理一而分殊。」朱熹出於自己的需要,接過這個說法,將「民胞物與」說提到本體論的高度,納入了其理一分殊的規範之中。那麼,何謂「理一分殊」呢?理,就是封建倫理綱常,是「生物之本」[343]。理的整體和最高境界稱為「太極」,而「太極」是宇宙的根本,這是所謂「理一」;但就其化成各種事物來說,每個事物又有不同的理,所以叫「分殊」。萬物既產生、統一於「太極」,又是「太極」的具體表現,體現著「太極」的整體,這就叫「理一分殊」。朱熹在對《西銘》的解釋中說過:世界萬物都是天地的子女,天地則是由「理」派生出來的,這就叫「理一」;萬物產生之後,就有了「大小」和「親疏」之分,「親疏異情,貴賤異等」,人們「各親其親,各子其子」,這就叫「分殊」[344]。
具體說來,朱熹是怎樣用理一分殊論來規範張載的「民胞物與」說的呢?首先,將「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解釋為「理一」。張載本來只是從氣一元論出發,以父母比喻天地,認為人的身體由充塞於天地之間的氣所構成,人的本性亦即作為統帥的氣的本性。從人與天地的關係和人在天地間的位置,引導出民胞物與的道德準則。朱熹卻抓住「塞」「帥」二字做文章,他說:「《西銘》解『塞』『帥』二字,只說大概,若要說盡,須用起疏注可也。」[345]據此,他把「塞」解釋為「乃孟子塞天地之間」的意思,把「帥」字解為「乃志氣之帥,而有主宰之意」。而朱熹的「太極」(理)是統貫一切,派生萬物萬理的,當然也就是「塞天地之間」,「有主宰之意」的。這樣,就用偷梁換柱的手法,將「塞」「帥」兩句歪曲成為「理一」。有了這個「理一」作為「關鈕」,「則下文言同胞、言兄弟等句……乃是此一理,與我相為貫通」,於是可以「上說父母,下說兄弟」,豈不妙哉!所以當有人問「塞」「帥」「此兩字便是理一處否」時,朱熹答道:「然」。其次,將「民胞物與」說、大君宗子說以及恭天孝親論歪曲為「分殊」。就《西銘》本身的思想來看,張載是想通過對「民胞物與」的論證,宣傳人人應以兄弟視之的人類之愛。朱熹抓住張載關於事親事君態度的論述,灌注己意,使其成為「理一」主宰下的「分殊」。他的方法是:第一,以得氣之偏正來說明人與物之「分殊」。他雖然也說人與物都生於天地之間,以天地之塞為體,天地之帥為性,但那是出於論證「理一」的需要。一旦涉及具體的人與物的職分時,則又各有不同。人「得其形氣之正,是以其心最靈,而有以通乎性命之氣」,「其等差自然如此」,故人與物是「分殊」的。第二,從人的不同職分和對君親的態度來說明人與人之間的「分殊」。他認為,君主是「繼承天地,統理人物」的,是天的嫡長子;「輔佐大君,綱紀眾事」的大臣,是皇帝的管家;一般的人只需在「敬與恐懼」上「做工夫」,「勞而不怨」。他公開說過:「理只是這一個道理,則同;其分不同,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346]各司其職,各守其分,不能混淆,自然是「分殊」了。這樣,朱熹就將帶有泛愛意味的「民胞物與」說納入了他的理一分殊的規範。其間,他既利用了「民胞物與」說的對人以愛,恭天孝親的思想,使其統一在「理一」的框架之中,又防止了可能出現的物我不分,親疏不辨的流弊,使喜怒愛憎都不離「分殊」的制約。於是,封建統治自然井然有序,「天理流行」而人慾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