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裸屍
2024-04-30 19:38:06
作者: 龍潭散人
邵偉那位同學叫王春浩,大學畢業後考上公務員,到了礦管局工作。王春浩是涼都人,在大學期間,跟邵偉的關係很好。後來各忙各的,也有兩三年沒見過面。邵偉在陸朗縣辦完事,就給王春浩打了電話,約好晚上在涼都會面。
可王春浩下班後聯繫邵偉,這個老同學卻爽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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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可芸拿著手機走出了歐叔家,「蔣隊,邵偉跟王春浩說他回林城了?」
「是啊,他說事務所有急事,要他當天趕回林城,語氣顯得很急,沒說兩句就掛了電話。」
「我已經向他的鄰居核實,二十八和二十九兩天晚上他都不在家。」
「那兩天他肯定不在家,我請高管局協助,查到了邵偉駕駛的那輛雅閣上陸涼高速的繳費記錄。二十八號下午四點,他開車從陸朗去了涼都。」
「那尤佳瑩二十八號是幾點入住的玉舍度假酒店?」
「下午六點差幾分。」
「時間有點對不上。邵偉下午四點從陸朗去涼都,五點半就該到了。」
「我剛才還沒說完,就被你打斷了,邵偉還沒到涼都就下高速了。」
「他在玉舍下的高速?」
「對,時間完全能對上,尤佳瑩和邵偉在玉舍下高速的時間只相隔兩三分鐘,只是度假酒店的住宿登記上查不到邵偉的信息。」
「不用身份證,能在酒店登記住宿嗎?」
「不能,現在實名登記住宿管理非常嚴。」
「玉舍的其他酒店也查不到邵偉的身份證使用信息?」
「是啊,你說那天晚上,他會不會是跟尤佳瑩在一起住的啊?」
「這……,應該不會吧!」
「我馬上聯繫玉舍警方,查一下去年十一月底,玉舍是否發生過刑事案件。」
「好,你還在多彩那邊?」
「不,我已經回隊裡了。」
「那我過來找你。」
「嗯。」
凌可芸心情十分矛盾,作為朋友,她不希望邵偉真被尤佳瑩收買。但事實擺在眼前,又由不得她不信。
從一開始接觸尤佳瑩被殺案,凌可芸就堅信邵偉沒有殺人。可案子查到現在,她對邵偉漸漸失去信心。她既希望儘快查清真相,又怕結果會令她失去一個好朋友。如果證實邵偉不是兇手的同時,又牽出另一樁與他相關的罪案,是不是違背了自己幫助邵偉的初衷?
凌可芸苦笑著搖了搖頭,她幫助邵偉的初衷,是不希望他被人陷害。但前提是,邵偉的確沒有觸犯法律。她決定調查此案時,簡逸就說過,幫朋友,也要看這個值不值得幫!現在看來,簡逸也許是對的。
但凌可芸覺得自己也沒錯,她幫邵偉洗清殺人嫌疑,是在維護法律的公正。如果邵偉真的涉及另一樁罪案,她也不會置若罔聞,同樣會維護法律的威嚴。她雖然不是警察,但從小在老凌的耳濡目染下,已形成崇高的正義感和鮮明的個性。
趕到刑警隊,凌可芸剛停好車,就看見蔣明洲快步走出大樓。
「小凌,我現在去玉舍,你能走得開嗎?」
「現在?」凌可芸看了下表,此刻正是晚飯時間。
「對,我跟玉舍警方取得聯繫,去年十二月五號,海基山老鴰崖下發現一具未成年人屍體。死者為男性,未滿十六歲。屍檢確定死亡時間為一周前,也就是十一月二十九號,至今無法確定死者身份。」
「為什麼無法確定身份?」
「因為那是一具裸屍!」
「裸屍?一個未滿十六歲的男孩?」
「還是上車再說吧!」
「呃,好。」凌可芸腦子異常混亂,直接上了蔣明洲的車。
蔣明洲發動了車子,突然問了一句:「你不用跟家裡說一聲了?」
「不用了,我平時都是自己住,老爸從不限制我的行動。」
「小簡那也不說一聲?」
凌可芸小臉微微一紅,不好意思地催促道:「蔣隊,不是趕時間嗎,快走吧!」
「好,那我們就出發了。」蔣明洲放開手剎,把車開出大門。
「蔣隊,你還沒說完,為什麼查不到死者身份呢!」
「哦,你應該能想像,一具裸屍從山崖上掉進山澗里是什麼後果。」
「肯定已經面目全非。」
「沒錯,死者的指紋也被破壞了,十根手指曾在沙地上劇烈摩擦,變得血肉模糊,無法鑑別指紋。僅憑血型,根本無法確定屍源。」
「那案發地附近,沒有人員失蹤嗎?」
「沒有。去年十一月二十八號至三十號那三天,整個涼都以及周邊縣市鄉鎮,均沒有報備新增失蹤案,這孩子就像憑空冒出來的一樣。」
「孩子的屍體現在還在嗎?」
「已經火化了。玉舍警方公示尋找死者親屬,三個月後無人認領屍體,只好將屍體火化,這件案子就成了懸案。」
「尤佳瑩和邵偉二十九號在老鴰崖附近出現過嗎?」
「現在還不清楚,具體什麼情況,只有查了才知道。」
「蔣隊,你們在多彩黔城調查物業人員背景,其中有沒有戶籍在涼都的人?」
「問題就在這!一個都沒有。從保安到保潔,物管人員,還有周邊幾棟別墅的住戶,及近期在別墅施工的裝修工人,沒有一個是涼都戶籍。」
凌可芸考慮良久,遲疑著問道:「那吳靜和她老公呢?」
「吳靜?」蔣明洲稍稍一愣,騰出手把電話遞給凌可芸。「你打電話給寶良,叫他馬上查一下。」
「好。」凌可芸點開通話記錄,最近的聯繫人就是賈寶良。「喂,賈哥,蔣隊在開車,他叫我請你查一下,吳靜和她老公的戶籍情況。」
「已經查了,你跟蔣隊說一聲,吳靜的老公叫陳柏均,現年五十一歲,入戶林城前,戶籍屬威黎縣六橋街。陳柏均跟吳靜是二婚,他前妻是陸朗縣人,在十五年前病故。」
「陳柏均的前妻是陸朗縣人?」
「對。」
蔣明洲衝著免提喊道:「寶良,你找機會見見陳柏均,記住別讓他發現。」
「知道了,蔣隊,我吃完飯就去陳柏均的游泳館看看。」
「好,保持聯繫。」
凌可芸皺眉看著蔣明洲,「蔣隊,去年十一月底,陸朗那邊也沒有報備新增失蹤人員嗎?」
「沒有!」
「看來,我們還得去一趟陸朗縣。」
「嗯,寶良沒提陳柏均和前妻是否育有子女,估計是還沒查到相關信息。陳柏均的前妻十五年前病故,那名未成年死者未滿十六歲。二者間,會不會有什麼聯繫?」
「這事有些蹊蹺!」
「怎麼了?」
「如果警方都無法確定屍源,死者親屬如何將那孩子的死與尤佳瑩聯繫到一起?」
「你說得對,這確實有些蹊蹺!如果死者親屬已探明,尤佳瑩應對那孩子的死負責,那家屬為什麼不報警?」
「家屬會不會是在孩子的屍體火化之後,才探明尤佳瑩應對孩子的死負責?」
「呃,也不無可能。但你剛才提出的問題,還是無法解釋。警方都無法確定屍源,家屬怎麼知道,尤佳瑩與孩子的死有關係?」
「吳靜住在多彩黔城A區2棟10樓,從她家陽台窗戶,正好可以看到8號別墅的全貌。案發時,吳靜出門旅遊,只有陳柏均獨自留在家。」
「算了,你也別白費功夫,抓緊時間眯一覺,到了陸朗,我再叫你起來。」
「好吧!」凌可芸也清楚,僅僅因為陳柏均的前妻是陸朗縣人,就對他憑空猜疑,無疑不夠嚴謹。聽蔣明洲的口氣,今晚肯定得趕到玉舍,他們在陸朗不知道要待多久,與其無端猜測還不如抓緊時間休息。
蔣明洲的車速很快,在高速上行駛了一個半小時,便在陸朗南站駛向國道。才八點過就趕到了陳柏均前妻的戶籍所在地——岩坡村。
村警務室的廖警官已年過半百,在岩坡村駐守已近十年,蔣明洲向其提起陳柏均的前妻魏明鳳,廖警官卻搖頭不知。
「蔣隊,我沒聽過這個人,要不我帶你們去五叔公家,他應該知道你說的這個人。」
「好,那就麻煩您了!」
五叔公二十年前曾任過村長,對村里各家各戶的情況都比較了解。聽說省城來了刑警打聽魏明鳳,七十多歲的五叔公顫巍巍地坐直身子看向蔣明洲和凌可芸。
「警官,你們怎麼會跑來明鳳啊?」
蔣明洲只能避而不答,「五叔公,魏明鳳家現在還有什麼人嗎?」
「沒了,都不在了!老魏家就一個獨生女,明鳳一死,她爹媽沒過幾年也去了。」
「五叔公,魏明鳳曾經結過婚,你知道她嫁給誰了嗎?」
「好像是個姓陳的威黎人,明鳳嫁到威黎縣大概兩三年就離了,回村一年多就病死了。」
凌可芸按捺不住問道:「五叔公,魏明鳳有孩子嗎?」
「有,生下來送人了。」
「什麼?為什麼要把孩子送人?」
「她離婚的時候懷了孕,回到村里肚子越來越大。半年後生下一個男孩,聽說有先天性哮喘,三天兩頭往縣裡的醫院跑。後來老魏家醫不起,就背著明鳳把孩子給送人了。明鳳見天跟她爹鬧,眼見身體越來越差,過了幾個月就死了。」
「得的什麼病啊?」
「誰知道啊,明鳳媽說,明鳳死的時候喘不上來氣,兩眼發直喊也喊不應,村里醫務室的小胡去看了,說可能是心梗,就給開了死亡證明。」
廖警官一聽,氣呼呼地斥道:「簡直瞎胡鬧!小胡為什麼不找法醫驗屍?」
蔣明洲和凌可芸均感困惑,不解地看著五叔公。
「人家爹媽都說是病死的,小胡能怎麼樣,總不能逼著老魏兩口子,請法醫來驗屍吧?」五叔公說得也有道理,岩坡村這種偏遠山區,村民自來信奉「民不舉官不究」,既然家屬沒有異議,小胡也無謂去得罪鄉鄰。
「那孩子到底送給誰了?」凌可芸難以相信,十幾年後在老鴰崖下發現的裸屍,會是那個被送人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