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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出差

2024-04-30 19:38:04 作者: 龍潭散人

  去年十一月,黔峰事務所接到一起委託業務,需要派一名律師到陸朗縣為一家公司處理股權事務。邵偉於二十六號前往陸朗,預計工作時間是三天。二十六號是星期三,到星期五中午,邵偉向張主任匯報工作已順利完成。

  因為從陸朗趕回林城差不多接近下班時間,第二天又是周末,所以張主任讓邵偉下午不必在回公司,等星期一上班再向他匯報詳細工作情況。

  張主任還記得,星期一正好是十二月一號,那天事務所全體律師都必須參加月初例會,向主管領導提交本月工作計劃,同時對上月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

  邵偉當天準時參會,由於工作表現優異,張主任還特別對他提出表揚。但會議結束之後,邵偉說要見客戶,便離開了事務所,整個下午都沒有回來。

  至於邵偉具體是什麼時候從陸朗回到林城,張主任並不清楚。當時邵偉還沒有買車,去陸朗出差,開的是公司配備的一輛雅閣。根據事務所規定,公務出差可以報銷油費和過路費。

  張主任讓財務查找邵偉當時的報銷憑證,可邵偉當次提供的票據中,並沒有從陸朗返回林城的過路費單據。

  凌可芸看著張主任從財務室拿過來的單據,不禁有些納悶。

  「張主任,邵偉只報了從林城去陸朗的過路費,返程的過路費怎麼沒報?」

  

  「財務那邊說,邵偉當時好像找不到那張單據了。」

  「兩張加油票都是在林城開具的,第一張是十一月二十六號,第二張是十一月三十號晚上十一點。那天是星期天,那麼晚才去加油,說明邵偉周末也在用車。」

  「呃,應該是吧!」張主任以前並未留心這些報銷憑證。

  「邵偉二十八號星期五中午向您匯報工作已經順利完成,住宿票據只有二十六和二十七兩天的。二十八號晚上,邵偉就到回到林城沒有?」

  「小凌,邵偉那次去陸朗出差,與他捲入的謀殺案,有什麼關係嗎?」張主任已然看出凌可芸有點不對勁。

  「張主任,我也不瞞你,邵偉捲入的這起謀殺案,死者尤佳瑩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九和三十號兩天可能曾去過涼都。今年一月初,尤佳瑩在股東會上提議,擬聘用邵偉為利康公司法務顧問,年薪二十萬……」

  「什麼?」張主任十分驚訝,「我怎麼沒聽邵偉提過?」

  「因為這個提議,當場被公司兩位副總否決。雖然尤佳瑩是大股東,但也不願意因為邵偉,跟公司兩位副總撕破臉。」

  「哦!」

  「一月十五號,尤佳瑩借給邵偉五十萬,全部都是現金,邵偉給尤佳瑩寫了一張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據。張主任,這顯然不太正常吧?」

  「怪不得沒過多久,邵偉就按揭了一輛奔馳車。」張主任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對,那五十萬,其中一半用於按揭奔馳車,另一半全數購買了基金,不過現在已被套牢。」

  「小凌,這筆錢,看起來似乎不像借款!」

  「是的張主任,我認為這筆錢,更像是酬金或封口費。」

  「涼都距陸朗有近一個半小時的車程,而且與林城是反方向,你懷疑邵偉那兩天去了涼都?」

  「尤佳瑩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八號那天,曾邀約好友一起到涼都度周末。因為朋友周末有事,沒有陪她一起去,但我懷疑尤佳瑩自己去了。」

  「可問題是,邵偉二十八號中午給我打電話,表明他當天就會回林城。」

  「邵偉當時用的是公車,如果他想順便去一趟涼都,可能不會讓您知道。」

  「倒是有這種可能,所里有規定,公車不能私用。按規定,邵偉二十八號那天從陸朗回來,就該把車停到事務所在樓下租用的車位。誒,可惜停車場的監控只能保留三個月。」

  凌可芸很是無奈,苦笑著向張主任致謝:「謝謝了,張主任,打擾你工作,真是不好意思!」

  「沒事,小凌,你剛才說,邵偉沒有殺害尤佳瑩。那你查他們之間的債務關係,還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當然有,我猜測,尤佳瑩拿出五十萬收買邵偉,應該是想掩蓋某件事,她的死,就跟他們想掩蓋的某件事有關係。」

  張主任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那我先走了,謝謝張主任了,有需要的話,我可能還要來麻煩您!」

  「嗯,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直接聯繫我。」

  「好的,再見張主任!」

  凌可芸離開律師事務所,取了車正想給蔣明洲打個電話,對方卻先打了過來。

  「可芸,尤佳瑩的身份證使用記錄查到了,去年十一月二十八號晚上,尤佳瑩入住涼都玉海度假酒店。她訂的是套房,但是沒有隨行人員。二十六、二十七兩個晚上,邵偉都在陸朗縣一家招待所住宿,查不到他二十八至三十號的行蹤。」

  「呃……,蔣隊,我想邵偉在涼都應該有同學吧!」

  「同學?」蔣明洲頓了一下,隨即說道:「好,我馬上查一下。」

  邵偉並不算林城本地人,他初中畢業時,父母所在國企整體搬遷至林城鑫天區,一家人的戶籍便遷入林城,父母至今仍住在窄小的單位宿舍。邵偉在律師事務所工作這幾年也存了點錢,去年年初在城郊結合部按揭了一套三居室的期房。

  房子要明年才能交付使用,為了方便上班,邵偉在獅峰路橡膠廠宿舍租房居住。那是一棟老式宿舍樓,周邊沒有監控,也沒有停車場。邵偉買車之後,在路口的商住樓地下車庫租了一個車位。

  凌可芸去過一次邵偉租住的房子,他對面住了一對中年夫婦,據說是橡膠廠的下崗職工。妻子身體不好,常年在家休養。丈夫一人掙錢養家,還要供女兒外上大學。

  宿舍周邊高樓林立,進入盛夏宿舍通風不暢十分悶熱,住戶只要一回到家,都要打開門通風納涼。凌可芸走上樓梯,就看到住在邵偉對面的那家住戶開著門,一位四十多歲的女性坐在門邊擇菜。

  「大姐,你好!」凌可芸笑著打起招呼。

  「你是……?」

  「我是對門邵偉的朋友。」

  「哦,他不在家,好像被抓了,警察前幾天還來過。」

  「我知道,邵偉卷進了一件案子,警察搜查過他的住所了?」

  「是啊,姑娘,邵偉到底怎麼回事?他不是律師嗎,怎麼會知法犯法呀?」

  「大姐,我也覺得奇怪,按說邵偉應該不會做違法亂紀的事。」

  「我看邵偉人挺好的,他是不是被冤枉了?」

  「說實話,我也正在查到底是怎麼回事。大姐,你還記得去年十一月底,就是二十八九號那兩天,邵偉在不在家嗎?」

  「去年……」大姐仰著頭想了一下,茫然搖了搖頭。「這我哪記得住啊!」

  「去年十一月二十九號是星期六,你好好想想,那天邵偉回家了嗎?」

  「呃……」大姐想了半天,還是搖頭。「我真記不住了。」

  「平時邵偉回來,你能聽見他開門關門的聲音嗎?」

  「能啊,這老房子隔音不好,有人上下樓我都能聽見。」

  「去年十一月底那幾天,邵偉出差不在林城。他家一連幾天沒有開關門的聲音,你應該能有點印象吧?」

  「你這麼一說,我還真想起來了。邵偉幾乎每天都要回家的,但是去年十一月底,他是有好幾天沒有回來。」

  「對,你能想起來,他大概幾天沒有回來,三天還是兩天?」

  「呃,應該不止兩天吧!去年十一月底,至少有三天,我沒聽見對面有動靜。噢,對了,月底老歐上來抄水費,敲了半天門邵偉都沒開,他肯定不在家。」

  「老歐抄水費?」

  「是啊,每個月月底,老歐都要到各家抄水費,我們這用的是總表,要抄了各家的分表才好攤水費。」

  「一般是哪天抄水費?」

  「每個月的最後三天,就是二十八號就三十號。」

  「那去年十一月,老歐是哪天上來敲門的?」

  「這我就說不清楚了。」

  「老歐也住在這?」

  「是啊,一樓右邊那家就是。」

  「謝謝了,大姐!」凌可芸轉身就想下樓。

  「姑娘,邵偉犯的是什麼案子啊?」

  「呃,是他工作上的事,具體的我也不好說。」凌可芸擔心大姐問個沒完,趕緊加快腳步下了樓。

  老歐是橡膠廠的退休職工,為人比較熱心,主動承擔了幫整個單元抄水錶的責任。據他介紹,邵偉每個月的二十八九號,都會把水錶讀數貼在門上。唯獨去年年底有一個月,邵偉忘了在門上貼紙條,他上樓敲門,邵偉也不在家。

  「歐叔,你能想起來是十一月還是十二月嗎?」

  「應該是十一月,月底連著下了幾天雨,天氣特別冷。邵偉白天要上班,我去樓上見他門上沒貼紙條,就想晚上等他下班回來,再去找他,誰知道晚上他也不在家。」

  「那你是什麼時候才抄到他家水錶的?」

  「十二月一號晚上,那天邵偉很晚才回來,每家的水錶我都抄了,就剩他一家。晚上我一聽到有人上樓就打開門看看,就想快點逮到他,把他家水錶抄了。」

  「二十九和三十號兩天晚上你都上樓敲過門?」

  「三十號晚上我在外面打牌,回來時間太晚了,就沒上去敲門。」

  「所以你是二十九號晚上去敲門的?」

  「是啊,敲了半天都沒人開門。」

  「那是幾點鐘?」

  「九點我上去一趟,快十一點又上去了一趟。」

  凌可芸點了點頭,正想謝謝歐叔,蔣明洲給她回了電話。

  「查到了,邵偉有個同學在涼都礦管局上班。去年十一月二十八號中午,邵偉給這個同學打過電話,說想去涼都看看他。」

  「可後來邵偉沒去,是嗎?」凌可芸隱隱猜到邵偉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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