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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五章 半小時

2024-06-01 01:08:52 作者: 夜火火

  「有。」鍾俞補了句,「不過我沒聽清楚吵什麼,因為樓上在放電視,不知道看的什麼電視劇,也吵吵鬧鬧的,就聽不大清楚。」

  「你聽到樓上爭吵是幾點鐘?」

  這時,所有人將目光投向她。

  鍾俞想了想,「十一點半左右。」

  「你確定是十一點半,沒有超過十二點?」

  「確定。」鍾俞肯定道,「我男朋友也聽到了。」

  「詢問完畢。」秦聿非常快地結束了提問。

  聽到這番詢問,很多人不知道意味著什麼,推翻公訴方證人的證詞有什麼用?改變不了邱承望殺人的事實。

  唯獨公訴人神情冷肅,放在桌下的手握成了拳頭。

  很快,其他人就知道有什麼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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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長,被告人是在與被害人的爭吵中動手,根據證人鍾俞的證詞,被告人與被害人的爭吵發生在5月8日案發當晚十一點半左右,即被告人是在5月8日十一點半左右用廚房的菜刀連砍數刀致被害人身亡,故而被告人殺人當在5月9日零點之前——」

  秦聿從文件夾中取出一張身份證複印件,「被告人的出生日期為5月9日,即5月9日零點前,被告人邱承望未滿18周歲,為未成年人。」

  全場寂靜。

  片刻後,一片譁然。

  隔壁法庭都被驚動了,面面相覷,不知道這邊發生了什麼事。

  便是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未成年犯罪和成年犯罪的區別,單看最高刑罰中,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就知道,未成年是法定從輕判決的情節。

  如果邱承望被認定為未成年犯罪,就意味著他不會被嚴懲。

  可就差那么半個小時嗎?或許半小時都不到,這不是鑽法律空子嗎?

  旁聽席中喧譁更甚。

  審判長也愣住了,沒遇到過這麼巧的事,而這個巧合造成的震動讓現場都亂了套,「請保持安靜!」

  他敲法槌,等法庭安靜下來,異常嚴肅地詢問秦聿:「你這個身份證複印件是真的?」

  「審判長,起訴書上應當有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秦聿提醒道。

  審判長反應過來,馬上翻開起訴書,上面赫然寫著邱承望的生日是5月9日,這是做不了假的。

  他還默默算了下周歲,5月9日的生日是十八周歲沒錯。

  眉頭皺起。

  這對案子的影響可以說是顛覆性的,直接影響量刑,必須慎之又慎。

  「證人鍾俞,你確定是零點前聽到樓上爭吵?」審判長親自詢問證人。

  鍾俞仔細回憶了一遍,肯定道:「確定。我住那裡大半年,基本沒有哪家在十二點後還放電視,就算放也不會放大聲,不然會被罵的。聽到吵架的時候我在吃男朋友帶的宵夜,準備吃完宵夜工作,所以時間我不會記錯。」

  審判長思考片刻,跟兩位陪審員小聲商量了一會兒,如果案發時邱承望未滿十八周歲,就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不適合公開審理。於是審判長宣布,「因本案可能涉及未成年人,今日庭審暫時到此,擇日再開庭。」

  法庭里再次譁然,難道這個案子正要變成未成年犯罪?

  當第二次庭審限制旁聽人數、不公開直播時,這個可能性就變得更大了。

  鍾俞被再次請到法庭上,公訴人提出質疑,「案發當晚十二點半,你與你男友發生爭吵時,情緒是否激動?」

  「是比較激動。」

  公訴人轉向審判長,「請法庭注意:案發當晚十二點半,證人鍾俞與男友發生爭吵,存在因情緒激動而忽略周圍環境的可能。」

  秦聿看向對面,目光在半空交接,硝煙無聲瀰漫。

  「辯護人,你還有沒有其他證據?」審判長問道。

  「還有一名證人。」

  秦聿請出第二個證人,這人不是別人,正是鍾俞的男友,他也在十一點半聽到了樓上吵架,與鍾俞所述事實沒有出入。

  他還補充了一個細節,在樓上爭吵停止後,他聽到樓上有一陣凌亂的腳步聲,還有桌椅挪動的聲音,持續了好一會兒,讓他一度想投訴。

  「請法庭注意:被告人在被害人臥室找錢的時候,曾挪動桌子,推倒椅子,安福小區樓層間隔音較差,樓下能較為清楚地聽到桌椅挪動的聲音。而現場勘驗的結果也可明確被害人臥室的桌椅被挪動——由此可見,證人在十一點半到十二點之間聽到的腳步聲和桌椅挪動的聲音正是被告人在殺害被害人之後發出的。」

  秦聿提問結束後說道。

  審判長道:「辯護人還有沒有證據向法庭提供?」

  「沒有了。」秦聿道,「不過有一點請法庭注意:證人卓志傑證實被告人出門前曾洗過澡,而他是在凌晨一點見到被告人,也就是說被告人從殺害被害人,到在被害人臥室里翻找現金,再到洗個澡,吹乾頭髮,換套衣服,最後騎車出門,約10分鐘後抵達網吧,只有半個小時的時間,時間非常緊張,但證人卓志傑的口述中,被告人表現無異樣,這些事情他應當不是在半小時內完成的。」

  這番話讓旁聽者們心中發寒,如果照秦聿所言,邱承望是在十一點半左右殺害了他奶奶,隨後用了將近一個小時翻找現金、不緊不慢給自己洗個澡、這才若無其事出門找朋友玩樂……

  其性未免過於殘酷。

  可從證人口中可以看出,他殺人後沒有心理負擔的外出玩樂,確實是性格涼薄、沒有人性。

  但是這豈不是證明他是在18歲生日前犯罪的,是未成年犯罪?

  就因為半小時之差,這麼個弒親之徒就可以逃脫法律的重罰?是人命不值錢還是法律不公?

  而法庭外,因為無法看到庭審過程,各種猜測滿天飛,對這場庭審的的關注越來越高。

  所有人將目光投向了辨控雙方,尤其是公訴人,希望他能放個大招,逆轉劣勢,讓被告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而旁聽席中的邱家人卻緊張又期待地看著秦聿,希望他能穩住,將優勢保持下去,直至最後的勝利。

  秦聿的神情始終平靜,似乎不論是處在劣勢還有優勢都不能叫他心緒波動,卻叫人越發覺得他深不可測。

  雙方舉證完畢,進入辯論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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