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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霧裡看花審訊之中

2024-05-24 10:31:37 作者: 顏良

  「你就是那些建築工人的直接負責人,薛恆淳?」這是最後一位被審訊人,程峰依舊坐在被審訊人的對面。

  現在已經是凌晨兩點三十八分了,從昨晚七點過後開始,我和程峰便審訊這些有著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員。

  局裡的同事早已下班,接踵離開局裡,只有我們還在和他們周旋並樂此不疲的逐一審訊。

  而薛恆淳正是慈善拍賣會現場的主施工策劃。看他的個人資料,倒是頗為優秀。

  資料上顯示他是名校高材生,大學曾先後讀過工程設計和建築管理專業。

  於五年前畢業,隨後開始自己漫長的創業之路。現在他自己的名下正有一家名為「室優建」的公司,從事的正是室內建築裝修行業。

  薛恆淳長相一表人才,似彎刀的眉毛下,存在著一副鏡片很厚的眼鏡;鼻樑很是高挺的他,嘴巴處有著輪廓清晰地嘴角線。

  給我印象最為深刻的,便是他的雙手——他修長的手指,總是無聊似的敲打著椅子,發出有規律的噠噠聲。

  

  修長勻稱,而又不是堅硬感;在看到這雙手以前,我從沒想過原來男人的手可以如此的美麗。

  仿佛這就是一件絕美的藝術品,這一對纖細又毫無雜質的手,微泛著些許的黑光,好似沒有溫度一般,令人心寒。

  為何說他的手泛著黑光呢?或許你沒有親眼所見,其實長相儀表堂堂的他,有著一個讓人與他碰過面後,就難以忘記的特點——他的皮膚著實有些黑,黑得發乾,幹得發暗。

  我想這或許就是因為他時長都要和建築打交道,所以總會與水泥、陽光和塗料為伴,從而皮膚也變得乾燥、昏黑。

  什麼?你說他是老闆,所以苦活累活都不用他自己親自去做?

  不!或許不是我說錯了,而是你想錯了!他是老闆沒錯,但是他更是一個懂得將心比心的老闆——一個與建築工人同吃、同住、同工作的老闆!

  可能這就是他用著自己點滴的努力,才成立了屬於自己的公司,所以才會這般的倍加珍惜,親力親為吧……

  「沒錯,我就是薛恆淳!」坐在椅子上的最後一位被審人,薛恆淳點了點頭說道。

  「聽你手下的工人們說,你是一個他們從未遇見過的好老闆。那你會好好配合我們警方的工作吧?」程峰走近了坐在看守所椅子上的薛恆淳。

  此時的薛恆淳卻面無表情,甚至還有一些生氣:「警官,我想你是說錯了什麼吧?」

  「哦?有嗎?」

  「首先,我手下的人不是我的工人們!他們和我的差別只是他們的書讀的比較少,但他們依舊是我尊重的對象!

  還有,配合警方的工作,不代表你們就可以無條件的拘留我直到深夜,還讓我滴水未進!」

  「呵呵!高材生就是不一樣啊!知道我為什麼要最後審訊你嗎?」

  程峰顯然並沒有受到薛恆淳的干擾,依舊有條理的說著話:

  「我就是想故意晾著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你不就是擔心自己的公司,好不容易打下了根基,所以不想招惹閒事,不想引火上身嗎?」

  「不!警官,你想錯了!我是一個合格的公民,我沒殺人,沒犯法,也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別人的事!」

  「那你若是知情不報呢?」程峰語氣之中帶著點生硬的腔調。

  好像在程峰看來,對面的薛恆淳,就是個做了虧心事的小孩子一樣,只要語氣嚴厲他就會丟盔卸甲。

  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薛恆淳不僅沒有絲毫的緊張、害怕,反而變得格外淡定……

  就在這時,我有些擔心的在心裡說道:「這……怕是又要白審訊了。」

  「放屁!」

  「怎麼了,戚皓楓?」

  「這個叫薛什麼淳的,絕對知道點什麼,不然不能這般淡定!」

  「嗯?」感受著戚皓楓的語氣,我聽不出一絲的玩笑。可……不是玩笑的話,這個時候怎麼讓我感覺是那麼的玩笑呢?

  「傻小子!你真他媽的對審訊犯人一無所知啊?還不如我呢?」戚皓楓又開始了沒好氣的腔調:

  「我跟你說許惟臻,老子生前就和風馬牛不相及的各類人打過交道。」

  「那又怎樣?」我不解的問道。

  「怎樣?你學的心理學是書本知識!可是你要明白,與人打交道光靠看書是沒用的。書是書,並不是人!唯有與人接觸,才能懂得何為人和知各人!」

  「你的意思是……」

  「說什麼都沒用。這個叫程峰的人……有一手!記得要防!」

  這次戚皓楓的出現,是來也匆匆走也匆匆。我都不知到底我是他,還是他是我了!

  怎麼……他這痞里痞氣的人居然還教育上我了?

  而且……他說的話是什麼意思?嗯……我之所以審訊犯人特別差勁,不是因為我是直男會把天聊死;而是因為沒有朋友的我不常與人接觸?所以也就不會與犯人接觸?

  「難道不會與人接觸、沒有朋友的我,真的錯過了太多?」

  我在心裡有些自責的自言自語著;好像自己之所以會這樣,其實只怪自己一直都只走自己一個人的路。

  如果……如果我走自己路的時候,也能留意別人腳下的路,可能我就能明白什麼才叫條條大路通羅馬吧!

  「薛恆淳,你確定什麼都不說?」程峰繼續說道。

  「不是不說,是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好!你不知道,那我就問你一件事情——木製吊燈是你們安在慈善拍賣大會的現場,對吧?」

  「沒錯!拍賣大會開始前的三個小時,一名吳老爺子的手下人員才命令我們才按上的!」

  「那為什麼要在慈善大會,開始前的三個小時之前才安裝吊燈?」

  「因為木製吊燈不是通電點亮。在我們安裝前,需要用火柴點燃裡邊的燃料;燃料只夠燃亮七個小時的時間。

  而拍賣會預計時間就是四個小時,所以我們最晚也只能卡著提前三個小時安裝。」

  薛恆淳有板有眼的說著關於吊燈的話語,形色之間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

  就在這時,程峰立即提高自己的說話分貝道:「燈是不是你自己親自安裝上去的?」

  「不是!」

  「不是?那為什麼裝修的工人,都說是你自己親自安的?」

  這時的程峰,著實讓我有點佩服他的審訊能力了。因為他在審訊每一個工人的時候,我都一直在場。但是關於是誰親自安的吊燈的事情,程峰只問過一個工人。

  當然,那個人說的自然就是薛恆淳!不過……那個人也不敢確定,只是猜測是自己的老闆安裝的。

  可是現在程峰審訊薛恆淳的時候,卻說裝修的工人都說是他自己親自安的……這豈不是打麻將中的詐和?

  「我……是!是我親自安的,但是那只是因為燈的價格昂貴,我不放心讓別人去安!」

  見薛恆淳上鉤說了實話,程峰也胸有成足了起來:「呵呵!這就夠了!你是安燈的人,也是嫌疑最大的人!

  因為吊燈是你安上去的,也只有你最有機會不好好安燈,故意讓吊燈安的不結實從而掉下來!」

  「可是我親自安裝燈具的時候,還有別人幫我打下手啊!」

  「我們警方自然不會輕易定案,我也會調查給你打下手的人都是如何狀態的。好了,時間已經不早了,你先好好休息吧!」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審訊就是這麼個審訊!天色已晚,我和程峰為了明天能有精力繼續辦案,便也不再做過多的審訊了。

  所以,我們彼此告別,也就都離開了警察局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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