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有什麼事發生了
2024-05-22 10:53:08
作者: 有風或雨
李皓到昔勝這家健身館上班快一個月了,下班沒事時喜歡站在二樓的平台無所事事地看看街景。
馬路對面有個很大的的廣場,相對於它周圍的建築,廣場像是翻新不久。
那裡很少見到有一對對的情侶,倒是不時有天真無邪的小孩在歡快地奔跑,悠閒散步的老人則是在他們稍微跑遠點就喊回自己的身邊。
這個城市的青少年好像不存在一樣,或許是窩在家裡打遊戲,或是外出做工。這是緬北一副標準的城市生活場景,然而,它的大小也只是國內一個城鎮範圍那麼大,可能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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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的兩邊是一家家飯店,中餐較多,很少見到西餐廳。
飯店其實就像是大排檔,門口的窩灶邊,一身肥膩的廚師晃動肥胖的身軀在努力地顛著炒瓢,不時用油膩的手擦拭一下汗涔涔的臉,很少有見到他們穿著白大褂,桌子四周坐著三三兩兩的食客,他們時而大聲歡聲,時而觥籌交錯。
「你怎麼還沒回去?」李皓回頭看到尼昆正從一樓樓梯上來。
「尖嘴婆讓我上二樓拿個配件下來。」尼昆嘀咕一句,從他身邊路過往二樓過道走去。
尼昆是本地人,卻取了一個像島國又像歐美人的名字,他一般到了下班時間就會準時走,估計是沒忙完還被尖嘴婆指使上樓拿東西,心裡不爽。
尼昆口中的尖嘴婆叫胡妙,平時當她面叫她妙姐,其實胡妙比他小,也比李皓小,是這家健身館老闆弟弟的乾女兒。
後來李皓才知道老闆弟弟與胡妙的年紀相差不了幾歲。
乾爹不會白當,男孩認乾爹,沖的是他娘;女孩認乾爹,要麼沖的是她娘,要麼沖的是她,自古乾爹都很忙,尼昆經常在李皓身邊嘮叨這句。
當初來這家健身館應騁的時候是尼昆面試自己的,還以為他就是老闆,當胡妙每天罵得他狗血淋頭後才知道他也是一個打雜的。
說是面試其實就是看看身板,這家生意還不錯,缺陪練,通俗點講就是人體沙包。
二樓有間房子是倉庫,放著健身器材的配件,另一間是李皓的宿舍,就住著他一個人。
一樓是門面,放著各種健身器材的樣板供人挑選,尼昆在門店上班。
李皓上班的地方在這棟樓緊臨的那棟有些破舊的三層小樓。
一樓那裡有一個擂台,這裡每周有八天,星期六和星期日都是周末,周末白天和晚上人很多,也是李皓較忙的時候。
「尼昆,怎麼那麼慢?幹嘛呢?是不是又偷懶?」胡妙在樓梯口大聲喊道。
尼昆已經走到下樓的梯口,看他盯著胡妙上下開合的兩片塗得殷紅嘴唇的表情,肯定在心裡巢了一百遍。
等尼昆從身邊走過後,胡妙看到站在平台上的李皓,則是沖他笑了笑。
尼昆前段時間情緒比較低落,一問才知道他女朋友跟人跑了,李皓在這家健身館逐漸同他熟絡起來,不過快一個月了,仍舊未見過這家健身館的老闆,老闆的弟弟更沒有見過。
偶爾問過尼昆,他只是含糊其詞,說以後會知道,他知道得比較多也願意同李皓說的是胡妙。
胡妙是老闆弟弟乾女兒的事也是他講的,不過他說的最多的是有機會一定要按倒她的身子。
胡妙其實長相還可以,嘴也不是那麼尖,不是那種豐盈的女人,前面不大,配上身材還是說得過去,屬於不難看的那種,就是罵人的嘴比較刁鑽,絕不是那種吃了虧就會打斷牙齒往肚子裡吞的女人,不過那些詞沒有用到在李皓身上。
李皓見到場館老闆孟達的時候是兩天後的事。
這天尼昆過來喊他說猛叔找他過去。
在上班幹活場地的二樓,李皓見到一個身材不高但很精壯的中年男人,他旁邊站著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
「阿皓,這是易方,以後他會幫你一起幹活,你也就不那麼累!」孟達簡短的說完這句朝他們揮了揮手,示意他們去忙。
「皓哥好!」叫易方的男孩朝李皓點點。
緬甸華人面孔的人比較多,易方的名字分不出是本地人還是哪裡的,後來從與他的交談中才知道他爺爺輩是中國人,其他的沒說。
「胡妙只是嘴巴講話不怎麼好聽,她人不怎麼壞,如果她有時說話過分也不要放在心上!」就在李皓同易方轉身走的時候孟達加了一句。
「我幹活的地方離她工作的地方遠,很少碰面,倒是尼昆經常挨她罵。」李皓側過身子微笑道。
「我以後會說說她,你們去忙吧!」孟達再次揮了揮手。
——
接下來的日子胡妙果然沒怎麼罵尼昆,一整個星期尼昆下午都早早出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上班。
尼昆知道孟達見過李皓,也願意說些老闆的事情,人也不像往常那樣無精打采。
李皓覺得他的變化並不是孟達講過胡妙而改變的,他的臉上藏不住事。
孟達以前是個泰拳手,年紀稍微大了一些後大家開始都叫他孟叔,慢慢叫成了猛叔,右手受傷後就開了這間健身館,順帶賣些器材。
上次猛叔兩次向李皓揮手的時候都是用左手,明顯右手受了不輕的傷,一般人揮手都會用右手。
易方則是在李皓住的隔壁放器材配件的那間屋子收拾了一下住下。
李皓憑直覺感到有什麼事發生了!
廣場那邊的另一條街上有一間不小的書店,易方有時會跟著李皓一起去看看書,順帶買幾本花里胡俏的雜誌,他對李皓每次看那本厚厚的《路西法效應》總是看幾頁就放回去很不理解。
也不買,有時看有時又不看,看的話一次也就看一兩章後又去看別的書,易方笑他是白瓢,這句尼昆這兩天經常說,易方也跟著這麼講。
這天李皓又是看了一兩章後將書籤插到看到了的位置,放回了書架上。
「如果有人買走了你記得看到哪一章嗎?」易方忍不住吐槽了一下。
「這本書重複看才能好好地理解它講的是什麼!」李皓瞟了一眼易方的眼睛輕飄飄地回答他。
這類書在哪裡都是很少有人看,擺放的位置都沒被挪過。
沒人知道,那個書籤被人換走了,而這本書也不是原來那本。
以前那本書的十二頁和二十四頁的頁碼處各有一個用回形針扎的小孔,過幾天後被人各改成了兩個,並且在七十二頁的頁碼上畫了一個圓,圓的外框是閉合的。十二、二十四,很容易想到西方國家的平安夜,增加的小點是有人告訴李皓,聯繫他的接頭人同樣平安。七十二這個數字人們在讀的時候往往會想到會在它後面加個『變』字,閉合圓是表示讓李皓處於現在的狀態,不變!
李皓首先想到的是那個接頭人可能真是鄭圓,內心充滿興奮,雖然不能同別人分享自己的喜悅。
夾在那本心理學的書籍里的書籤只有在簽角沒有露出來的時候自己才去翻,當然時候久了也會隨意拿起來看一兩頁,習慣還是要保持,因為李皓早就發現有人在書店盯著自己。
下次來的時候他會告訴接頭人,已經接觸到那隻漂亮的鳥了,鳥兒雖已飛走,不過沒飛多遠,它棲息過的地方有一根見不到的絲連著它,再見面是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