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驗屍

2024-05-22 03:43:04 作者: 陸南樓

  黃明子是登州府衙的仵作,家中三代從事這個,正兒八經的「驗三代」,技藝十分精湛,雖說是個吃皇糧的,家中也算小有薄產,卻至今沒有小娘子敢嫁給他。一半是被他家世世代代從事的職業嚇跑,另一半被他喜歡睡在驗屍床上這個癖好嚇跑,再加上,他這個人性格無趣,惜字如金,據說每天說的話不會超過十句,就更與小娘子無緣。

  在這位「驗三代」來蓬萊縣前,許遵先去了一趟死者韋大家中。

  天氣陰晴不定,鍾大被許遵指派出去前,還是晴天,抱著熱騰騰的炙兔肉進來後一刻,大雨傾盆。

  「這炙兔肉生意真不錯,最後一隻兔子,被我買了。」鍾大喜滋滋的,當然,他感覺慶幸的事兒不止這一件,還有不曾淋到雨也算。

  許遵洗了手,拆了油紙,撕下一隻兔腿,其餘的,都扔給了鍾大。

  於是,鍾大感覺到慶幸的第三件事兒來了:跟著公子,時時刻刻有肉吃。

  熱乎的兔肉色澤金棕,入口醇香粑軟的,一點膻味兒都沒有。一時間,整個屋子都瀰漫著炙兔子的香氣。

  許遵細嚼慢咽,將一隻兔腿慢慢吃完了,洗了手,這才說道:「這幾天,天氣都不好,一直下雨,唯一晴天的那日,正是桑雲自首被捕的那日。」

  鍾大咬著兔肉,囫圇著點頭。

  本章節來源於𝖇𝖆𝖓𝖝𝖎𝖆𝖇𝖆.𝖈𝖔𝖒

  「牢內的犯人不會有機會換鞋,桑雲穿的應當是自首那日穿的鞋子。」許遵隨手從柜子底下拿出一雙鞋子,將其中一隻翻轉過來,指著道:「登州地方的女子流行穿弓鞋,就算是民間女子要下地勞作,但為了體態優美,總會選擇穿小兩碼的鞋。腳的著力點在腳尖,所以鞋頭很容易磨損,也正是如此,更容易藏泥納垢。這家裡的每一雙鞋子都洗刷得很乾淨,桑雲穿在腳上的那雙,雖然髒,卻並不沾泥濘。」

  「所以……韋大死的時候,桑姑娘可能根本就沒出門!」鍾大填飽肚子,立刻腦子活絡了起來,很快領會自家公子的意思,不過,想明白這一點後,他又有了新的問題,「如果桑姑娘不是兇手,她為何要認罪,而且還是自首?」

  許遵望了眼屋內擺設,說道:「僅憑鞋子這一點,只能證實她當日可能沒出門,但不一定能證實她沒有參與作案。也許,她有幫凶,也許,韋大的死亡地點根本不是孫寡婦的屋子。」

  「你看看,房間就一間,裡頭有床被褥,外頭也有一床。這夫婦倆連睡都睡不到一處,可見關係足夠差了。換句話說,桑雲就算沒有作案時間,也是目前來看,最有作案動機的一人。」

  鍾大搖搖頭,「真是可惜。」

  「可惜什麼?」許遵望向他。

  「啊?我是說,這桑姑娘長得這樣好看,又人緣兒好,本可以過得輕鬆美滿,結果遇上這樣的叔叔和這樣的丈夫。」鍾大由衷說道。

  許遵表情嫌棄,「好看?我看你真該去洗洗眼睛。」

  頭一低,許遵發現自己還捏著桑雲的鞋子,燙手似地把鞋子丟了出去。

  又等了一個多時辰,黃明子終於趕到蓬萊縣縣衙。

  錢良弼面對上級許遵,大氣不敢出,面對上級手下的仵作,也是格外客氣。不過,這名仵作對他的客氣視若無睹,一來,只說了一句:「屍體呢?」

  錢良弼內心覺得憋屈,卻不敢沖黃明子發難,見跟在自己身後的衙役一副懶散模樣,上去就是一腳,「還不快送黃仵作去義莊驗屍?」

  衙役承受了知縣的這股無名火,卻不敢叫屈,忙領了黃明子去。

  另一邊,許遵也接到消息,他與鍾大去到義莊時,黃明子已經在了。他在停屍房裡焚燒皂角,再以麻油塗鼻,最後將事先備好的一小片生薑含入舌下。

  兩人目光相撞,不過是互相點了個頭,沒有多餘的禮數。

  黃明子在裡頭驗屍,許遵叫人搬了張椅子,坐在門外。他雖盡職盡責,但屍體的臭氣著實令他無法忍受。再者,黃明子的水平,他一向放心。

  不過一炷香的時間,黃明子便從停屍房出來,令小吏將驗屍筆錄交給許遵。

  「死者口鼻腔有蕈樣泡沫,較為乾淨,無泥沙或其他異物,但出現出血損傷的跡象。死者頸部、手臂沒有明顯受傷痕跡,指甲乾淨。面部有較為固定的屍斑,可以判定為死者死前臉上覆蓋過什麼東西所致。」黃明子一口氣將驗屍的結果說完了。

  許遵看了看黃明子的筆錄,又想起自己上午看的縣衙仵作的驗屍筆錄,蹙眉道:「屍斑、出血損傷和指甲這些,蓬萊縣的仵作居然都沒驗出來。」

  站在一旁的小吏聽到這話,替錢知縣捏了把冷汗。

  畢竟,縣衙的人辦事不力,等同於錢知縣辦事不力。一樁看似普通的殺夫案都辦不好,升遷大概是沒有指望了。

  黃明子面無表情地回道:「新鮮屍體難以看出屍斑的形成變化,至於指甲這些,容易被常人所忽略。」

  許遵點點頭,不懂就問:「一般在臉上覆蓋什麼,能讓面部形成這種固定屍斑?還有,出血損傷這個……一般來說,只有被掐死或者捂死的人才會有啊。」

  說著說著,他忽然眼底一亮。

  根據以往經手過的案子的經驗,許遵立刻想到一種殺人的可能性,能夠完美地將這些現象納入。可是,這也太……

  「貼加官的刑罰一般專用於宮廷,民間女子殺人,是如何想到這種方法的?」許遵脫口而出。

  在場之人,除了黃明子,所有人皆眉心一跳。

  所謂的「貼加官」,就是將人綁在一張特製的「刑床」上,固定住手腳,使其不得動彈,然後用高麗紙沾了水,一層一層疊加糊在犯人的臉上,使其無法呼吸而窒息死亡。

  這種刑罰一般作用於宮女、太監,或是犯錯的低等嬪妃、臣子等,令他們在無法忍耐的痛苦之下,開口說真話。

  「難道……兇手是想從死者口中套出什麼話來?這才選了這種殺人方式。」鍾大在一旁猜測道。

  不過,一個地痞無賴,能知道什麼不得了的秘密,叫人用這種方式從他口中套話?還有就是,「貼加官」只是一種刑罰,若是犯人在溺斃之前說了真話,有時也不一定就要死。所以,兇手的目的是為了套話,一不小心失手殺了韋大,還是就是要讓韋大在痛苦中死去?

  看似簡單的一個案子,突然變得複雜起來。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