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課 聽大伙兒的,沒錯嗎?
2024-10-11 16:42:40
作者: 盛唐
導演西德尼·呂美特在他的處女作《十二怒漢》中以一個陪審團為主角組織起了法庭上的辯論會。導演在探討美國陪審團制度和法律正義的同時,也將群體中的「集體潛意識」融入其中,使其成為一部可供心理分析的作品。
針對一個十八歲的少年是否殺死繼父的案件,十二個素不相識的人聚到了一起。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煩心事。他們不懂法律,甚至不需要懂任何法律。他們只需要根據法庭上提供的證據,按照一般人的道德評判標準確定一個人有罪或者無罪。
經過冗長而複雜的庭審過後,法官請求對被告發布最後的裁決。從法庭提供的證據來看,少年一定是殺人兇手。居住在對面的婦女透過窗戶看到了被告舉起刀殺人;樓下的老人聽到被告說,「我要殺了你」以及隨後身體倒地的聲音;令被害人致命的兇器和被告曾經買過的彈簧刀一模一樣;被告的不在場證詞含糊不清,因為他連看的電影的名字都說不出來。
表面看起來,這是一起板上釘釘的案件,判決被告有罪理所當然。在法庭上浪費六天時間的陪審員已經厭惡法庭悶熱的環境和沒完沒了的證據展示,他們希望儘快做出決定,然後回家看球賽,或者繼續打理自己的生意。
十一名陪審員出於各自不同的目的,宣布了被告有罪。只有一位陪審員覺得尚有疑點,堅持提出反對。按照法律規定,陪審團的決定必須一致通過才能最終定罪,其餘的十一個人則恨透了這個「搞事」的傢伙。
在第十二個人的堅持下,陪審團的成員重新分析了案件的疑點。最後,案件中的五個疑點被一一確認。十八歲的少年因為個子太矮,根本不可能「舉起刀」從父親的胸口刺下;由於火車經過時的噪音太大,跛腳的老伯也不可能聽清楚「我要殺了你」這句話;跛腳老伯說他花了十五秒時間從臥室穿過走廊,看到少年殺人後倉皇出逃,然而,正常人尚且需要四十一秒才能完成的距離,一個跛腳的老人根本不可能做到。因此他說了謊;至於少年忘記了電影的名字,完全是因為情緒太過緊張,導致大腦一片空白所致。任何人在情緒緊張的情況下,都有可能忘記事情,包括身邊的小事。
經過七次表決之後,其他陪審員紛紛推翻了原本的決定,直到最後一名頑固堅持被告有罪的陪審員放棄了立場,少年被宣布無罪。
電影中,導演在每個平凡、普通甚至有些不負責任的陪審員身上發掘出了人性的高貴和正義的力量。可是,身處現實的人們必須看到,一群手握生殺大權的人是這麼容易被操縱、被控制、被改變。如果案件本身反過來,少年實際上是無罪的,在大多數陪審員堅持被告無罪的情況下,如果有一名陪審員堅持其有罪,並且用盡渾身解數說服了其他人,那麼,這些不負責任的陪審員不是更加可怕了嗎?
當然,我們要討論的並不是陪審員與司法公正的問題,而是陪審團成員的「集體潛意識」。 古斯塔夫·勒龐在他的著作《烏合之眾》中提到,人與人之間的心理極易相互傳染,形成一種「集體潛意識」。正如那十一位陪審員一樣。只要群體中有人盡心引導,對代表反對意見的整體進行施壓,就可能得到其預想的結果。古斯塔夫·勒龐說:「從集體心理上作用的影響,要比從外部對每一個個體施加壓力,更容易影響人的判斷。」
由此可見,當正義之劍掌握在大多數人手中時,並不見得一定好於少數人。在大多數人中,同樣只有少數人的意見在起作用,其他人有的是打醬油的,有的只是保守地選擇了人多的一方,有的乾脆毫無考慮,選A或B只是個概率問題。因此才有那麼多人經常提起一句話:民主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制。
在集體潛意識的影響下,人們最容易做出的決策就是從眾。社會心理學家阿希曾經針對「從眾」問題做過一個實驗。實驗的假設是當聰明的人看到事實時,他會遵從事情的真相,而不是依附他人的意見。然而,實驗結果卻讓人大跌眼鏡。
阿希將被試分為七人一組,其中編號為七的被試是真的被試,其他人都是實驗助手。實驗開始後,被試與實驗助手都坐在桌子旁,並且對實驗者呈現的卡片進行判斷。實驗者會一次呈現兩張卡片,其中一張是一條直線,作為標準線。另外一張畫三條直線,其中一條和標準線一樣長。
被試的任務是判斷第二張卡片上的三條直線,哪一條和標準直線一樣長。前兩次,實驗助手按照真相情況作答,到了第三組卡片出現時,實驗助手開始「搗亂」。有的人做正確的判斷,有的人做錯誤的判斷,於是,真正的被試開始感到困惑,他不知道應該跟隨大多數人的錯誤判斷,還是做出真實的判斷。
統計結果表明,全部被試中有37%選擇跟隨眾人的錯誤判斷,75%的被試至少有一次做出了從眾的選擇。
可以說,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是正確的。無論是心理學上的研究,還是歷史的教訓都在告訴我們,創造文明和領導文明的,歷來都是少數知識貴族而不是群體。當群體的潛意識行為代替了個人的有意識行為,文明賴以存在的道德就會被野蠻的群體瓦解掉,而那些不無道理的破壞者,就成了徹徹底底的野蠻人。
雖然說,對一種理念徹底的信仰是危險的,但是完全缺乏信仰和主張同樣危險。在下面這個不無諷刺的故事中,你可以看見群體的盲從是多麼可笑,而這些人,隨時有可能成為決策中的大多數。聽大伙兒的,未必是對的。
辛克站在廣場旁邊的馬路上,對著馬路對面的公寓樓喊,「黛西,黛西你在嗎?我在等你。」公寓樓里沒有半點反應,辛克繼續喊:「黛西,我知道你在家,我是辛克,我在這裡等你。」辛克繼續喊了兩遍,被一陣冷風嗆了嗓子。
辛克咳嗽了一會兒,一位中年男子來到了他的身邊。「你在喊誰,黛西嗎?」辛克說:「對,我在喊黛西,她應該在家。」中年人笑了笑,「啊,一定是吵架了吧。沒關係,我幫你。」中年男人對著公寓喊了一聲「黛西」,回頭問辛克說:「你叫辛克,對吧?」辛克點點頭。
於是,中年男人喊道:「黛西,你在家嗎?辛克在這裡等你!」中年男人連續喊三聲之後,對辛克說:「沒關係,我年輕的時候也遇到過這種事兒,過去就好了。她現在還是我老婆。」隨後,辛克和中年人一起喊起來,黛西,黛西,黛西……
過了十五分鐘,廣場上圍過來很多人,沒有人來問辛克是怎麼回事,但是所有人都在喊,「黛西,辛克在這裡等你。」又過了十五分鐘,辛克的身邊圍滿了人,所有人都向著馬路對面的公寓樓喊黛西,黛西,黛西。辛克被人群的聲音震得耳鳴。他從側面穿過了人群,離開了廣場,向郵局的方向走去。
辛克走過很遠之後,依稀還能聽見人群的喊聲,黛西,黛西,黛西……他心想,下一次,我要喊哪個名字呢?史蒂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