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論
2024-10-11 15:24:13
作者: 岡田武彥
在甘泉看來,其所言的「隨處體認」說,由於心感應於事,即知天理之實體,因而又相當於《大學》的格物(參見《湛甘泉文集》卷6,《大科書堂訓》;同書卷7,《答陳宗亨》,《答王宜學》)。所以他強調,吾學在於「格物」,並以「格物」之學批判陽明的「致良知」說,還藉此駁難了佛老之學。(23)
但甘泉雖強調「格物」,卻排斥那種通於佛學的儒者之說。他之所以反對「有物則格而去之」的楊慈湖之格物說,就是因為把它看作是和求絕根塵的佛說同旨的緣故(參見《楊子折中》)。(24)
甘泉的格物說,遵從程伊川而把「格」訓作「至」,並以「格物」為「窮理」(參見《湛甘泉文集》卷20,《泗洲兩學講亭》;同書卷7,《答聶文蔚侍御》《答陽明王都憲論格物》)。但問題是,如果以「格物」為「窮理」的話,那為什麼《大學》不言「理」而言「物」呢?
甘泉認為,理本來就與物渾然一體,如果把理從物中分離出來,那麼理就會失實而成虛,致使格物與人倫脫節,這就如同佛學的窈冥昏然,而終至於排斥倫理。因此,他把徒然求理視為不得心體的根源。據此,他認為,以物為心意之著見而求理於本心的陽明格物說,儘管出於對以往舍心而向外求理的格物說弊病的擔憂,但畢竟是以內為是、以外為非的,因而難免會有遺物之弊(參見同上書卷7,《與陽明鴻臚》《答太常博士陳惟浚》)。
此外,甘泉在回答陽明格物論的書函(同上,《答陽明王都憲論格物》)中,還列舉了堅持己說的五條理由,並提出了反對陽明訓「格」為「正」、釋「格物」為「正念」的唯心格物說的四條理由,從而批判了陽明之說。例如他說,如果像陽明那樣解釋「格物」,就會與《大學》的「正心」重複,並違背其格物主旨。又說,正念之說,要麼陷於以無諸相、無根塵為正念的佛氏之虛無,要麼陷於以邪為正的楊墨之自私,因而是以學行為多餘,而背離古來聖賢的講學精神的。
對此,清初的陽明學者黃宗羲曾為陽明辯護說,陽明的正念之說是致知的工夫,既然講到「致」,便已重學行,故不應以陽明格物說為病(參見《明儒學案》卷37,《甘泉學案一·湛甘泉傳》)。然而,與朱子學比較,是難以否認陽明有輕視學問之傾向的。所以,甘泉也批評了王門學者不以讀書講學為事的傾向。但正如黃宗羲所說的那樣,如果陽明的「致良知」說也重視以致為學行,那麼甘泉也就不會反對陽明之說了,這樣的話,王湛二學的差異就變得微乎其微了。所以,湛門也出現了像徐存齋那樣認為陽明的「致良知」說和甘泉的「格物」說並無二致的學者(參見《湛甘泉文集·徐存齋先生復覺山》)。
甘泉對陽明的唯心格物說雖持批判之立場,但並不輕視心在格物方面的作用,這從其用「敬」解「格物」這一事例中也不難推察到(參見同上書卷7,《答聶文蔚侍御》)。但是,由於把心作為與天地萬物同體,並與天地萬物同樣廣大的東西,所以甘泉並不主張把格物視為事上工夫,或把事物視為外在的東西,而只是以「隨感發育擴充」(《天關語通錄》)作為格物之義。因此,在甘泉所說的「格物」中,是沒有內外之分的(參見《湛甘泉文集》卷7,《答楊少默》)。就是說,內包括外,外與內是一體的(參見《答聶文蔚侍御》)。
綜上所述,儘管甘泉把格物之「格」訓作「至」,但在他那裡,卻是「格物」至知、至行的知行渾一工夫。所以,也不妨把他所說的格物的「格」解作「體認」。由此出發,他既肯定了楊龜山所謂「惟能反身而誠,則天下之物無不在我」的格物說(《問疑續錄》),又把「以身至之」(《湛甘泉文集》卷7,《答陳宗亨》)看作「格物之義」,其結果,便直接導致了他歸本於《古本大學》,而用「修身」說明「格物致知」的為學宗旨。
據甘泉說,《古本大學》的優點在於用「修身」來說明「格物致知」,若由此出發,就能努力從自身出發去體認天理,而不至於陷入口耳之學,以至救正世儒的歧路亡羊之弊(參見同上書卷7,《答黃孟善》,《答王宜學》;同書卷17,《古本大學測序》)。
自從出了王、湛以後,重視《古本大學》的風潮甚為流行,這也許是因為擔心渾一之學成為支離吧!如前所述,陽明強調的是「盡致知」,並以致知(致良知)來貫穿《大學》之三綱八條,而甘泉則是用「格物」來加以貫穿的。所以,陽明提倡「致良知」,而甘泉提倡「格物」。甘泉認為,《大學》之究極在於「止至善」,若能「止至善」,則明德、親民也都能達到了,這樣才能「至知」。所以他說,止聞見之末,非「至知」也。但「止至善」無非是「格物」(參見同上書卷7,《答陽明》),因而《大學》的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全都由「格物」貫通了。
據他所說,《大學》揭示這些條目,就是要求得對意、心、身、家、國、天下的格至(參見同上書卷17,《聖學格物通大序》)。所以,只有「格物」,才能達到知致、意誠、心正和身修,不僅如此,齊家、治國、平天下也須依靠「格物」來進行,即所謂「誠、正、修工夫皆于格物上用了」(《天關語通錄》)。這樣一來,甘泉便以「格物」為《大學》諸條目的統合樞紐,並使其宗旨因「格物」而通明,甚至認為《易》《論》《孟》《中庸》等也都是由「格物」總合的。所以他說:「格物而下無工夫。」(《問疑錄》)。(25)
總之,甘泉所說的「格物」,歸根到底無非是「體認天理」之學而已。他以這種體認為學之頭腦,並認為這才符合聖學一貫之旨。所以他把「求仁」作為《論語》二十篇之首,把「擴充四端」、「反求本心」作為《孟子》七篇之要,把《大學》的「格物」作為「意、身、心、家、天下」之貫,把《中庸》的「慎獨」看作「禮儀三千,威儀三百」之宗。而且認為,所謂四端、本心、物、獨,都不過是天理的同義語罷了;而所謂求、擴充、反求、格、慎,則無非是體認的另一種說法(參見《湛甘泉文集》卷17,《修復四書古今測序》)。這樣一來,聖學也就完全成為體認之學了。
(1) 筆者認為,王、湛二家對支離之弊的看法多少有些不同。陽明主要在朱子學那裡看到支離之弊,而甘泉則主要在楊慈湖心學那裡看到支離之弊。陽明著《朱子晚年定論》,試圖暗示己說與朱子之說相契合,但歸根到底,他所謂的支離之學,主要是針對朱子格物窮理說的。然而,甘泉基於宋以來排佛論的立場,批駁了具有容禪傾向的儒學之支離(當然是針對三教同源說的),而未必指責朱子之學為支離。他認為,朱子初年立足於明道之學,中年雖出現了支離,但晚年則如同「伊予昧前訓,坐此枝葉煩」的詩句所披露的那樣,明白了支離之非而歸本於體認之學(參見《湛甘泉文集》卷17,《朱氏贈修文公事跡敘》)。
(2) 如前所述,王、湛二家晚年雖有互相評判之處,然又有希冀殊途同歸之心。由於他們常年在一起切磋學問,一起講學授徒,因而又是相得益彰的。雖然甘泉只比陽明稍微年長一點,但他提出「萬物一體」思想並示意陽明,卻是在陽明痛論「萬物一體」說十七八年以前的事,即陽明被流謫龍場的正德二年。甘泉以送別詩九首贈陽明(《湛甘泉文集》卷26),詩中有所謂「天地我一體,宇宙本同家」;「天地為一體,宇宙為一家」之句。因此可以說,陽明晚年切論「萬物一體」說,也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甘泉的影響吧!
(3) 在理氣、性氣論方面,明代朱子學的一般傾向是比程朱更重視氣,這種傾向特別是到明中葉以後更加顯著。耐人尋味的是,像羅整庵、汪石潭、崔後渠、王浚川、黃泰泉、張甬川、張淨峰等具有反王學或者反湛學立場的儒學家,也都具有這種傾向。他們主要是基於程、朱的精神而排斥王、湛,但並不遵從朱子的理強氣弱、理先氣後說(參見羅整庵《困知記》卷2)。 整庵等人對甘泉所謂「一陰一陽之中謂之道」作了評論,並指責此說仍是分性氣為二(同上)。他們基本上遵循明道的道器一元論,但也帶有氣一元論的傾向。結果在他們中間出現了視宋儒的本然之性為佛氏之虛見的看法,例如王浚川(參見《明儒學案》卷50,《諸儒學案中四·性辨》)。同時還出現了反對求道於無形,並據此排斥宋儒的形而上論,而將其視為老莊思想的看法,例如黃泰泉(參見同上書卷51,《諸儒學案五·論學書》)。這樣一來,他們雖排斥朱子在理氣、性氣方面的二元論,但在認識論上,也許可以說是堅持了藉助佛老而使儒教精緻化的朱子學精神的。 以朱子為中心的宋儒,大都善於吸取被佛老視為根本的「無」的全體性,並致力於儒教人倫主義的絕對化建設,進而主張有無渾然一體論。但是,他們一方面據此排斥流於「無」(無用)的佛老之學,另一方面又排斥流於「有」(功利)的俗儒之學。所以,他們既強調了理氣、性氣甚至心性的一體性,同時又指出了兩者的主要區別。然而,明代的朱子學者卻擔心講心性以外之差別會陷於佛老之虛無,故而只論述兩者的一體性。所以黃宗羲批評說,他們在理氣、性氣及心性論上所存在的矛盾,一方面在於講一體性,另一方面又在於講差別性(參見同上書卷47,《諸儒學案中·羅整庵傳》;卷48,《諸儒學案中二·崔後渠傳》),而他們之所以只在心性關係上講差別性,則是為了救正王、湛,尤其是王門心學陷於禪的弊病。這種思想,可以說歸根到底是源自於與提倡理氣、性氣一元論精神相同的排佛(老)論之立場的。若果真如此,則黃宗羲的批評或者也可以說只停留在表面矣。
(4) 儘管甘泉歸根結底以性(天理)為心之體,但按照其心性渾一的立場,他有時也有以知覺為心體的說法。實際上,他是想據此把天理從空蕩枯槁、拘泥支離中解救出來,而這不外乎是認為知覺即真正的內外渾一之性命,即廣大之實在。然而,欲嚴守朱子學的羅整庵,不僅認為甘泉的上述見解自相矛盾,而且從甘泉的《新論》《樵語》《雍語》《新泉問辨錄》《問辨續錄》中摘出以知覺和心為天理的言論來加以批判,並且認為,甘泉亦不外乎是用「體認天理」來說明知覺之悟,甚至非難湛學是「分明借天理二字,引人知覺上去」(參見《困知記》卷4)。
(5) 根據這一立場,甘泉認為,明道所謂「必在腔子裡」一語是傳寫之誤(參見《新泉問辨續錄》)。
(6) 但是,陽明大體上也把心稱作貫穿心物的渾一之體。就是說,在把物當作心之物的同時,也把心當作物之心,並認為心是無彼此內外之別的渾一之體。所以,他即使講格物,也認為是「格其心之物」;即使講正心,也認為是「正其物之心」(參見《傳習錄》中,《答羅整庵少宰書》)。不過歸根到底,陽明是以物為心之物的,也就是說,是堅持以內在之心為本體的內外渾一之立場的。
(7) 甘泉雖然亦解釋說:「所謂獨者,固所獨知之理也,即天理也,即天德也。」但到了晚年,他卻以此說為贅,而只以「獨」為「默識」(參見《天關語通錄》)。
(8) 雖然在王門中,像錢緒山、鄒東廓、歐陽南野、魏水洲等正統派的儒者已指出過良知是天理這一問題,並批判了現成、歸寂兩派的學說,而在湛門中,像洪覺山、唐一庵等也強調過良知與天理的渾一,並謀求王、湛兩學的調和。只是這種渾一的中心,究竟是在於「知」還是在於「理」,卻有兩種不同的看法,這已在前面作過論述。
(9) 吳蘇原也倡導同樣的思想。他認為,仁義是道之根本,若得仁義,則自然得中正。故而他反對以無過無不及之中為道之極,也不同意把所謂「皇極」的「極」訓作「中」,並且反對朱子所說的如果訓「中」為「極」,則會清濁雜入、含糊苟且,從而喪失天理之純正的觀點。
(10) 陽明甚至把「知」也當作「行」,而提倡以行為本的「知行合一」說。雖然他晚年由於持「致良知」說的立場而提倡「知」,但這仍出自於以知為行的立場,亦即所謂以行為中心的立場。所以湛門的洪覺山評論其說「是於行上有功,而知上無功」(《明儒學案》卷39,《甘泉學案三·論學書》)。
(11) 甘泉曾批評陸子說:「象山亦見個大頭腦處,不可謂無見,然於體認天理之功未深,故客氣時時發作,蓋天理客氣相為消長也。象山客氣非特見於與文公往反之書,至以客氣加其兄,又有甚義理了?」(《湛甘泉文集》卷75,《問疑錄》)
(12) 甘泉之所以很重視《易·復卦》中所謂「復見天地之心」的說法(參見《湛甘泉文集》卷7,《答余督學》;同書卷18,《靜觀堂記》;《新泉問辨錄》),就是因為「復」是一陽初動之卦,從中可以見到天地之心即天理之著明。
(13) 但是,甘泉所說的「主靜」,據他自己說,並非執著於像莊子「坐忘」那樣的內在境界(參見《天關語通錄》)。
(14) 明道雖提倡「靜觀」,但其所說的「靜」非動靜之靜(時之靜),而是超越時空的本體之靜;而所謂「觀」,則是心中無事時的「觀」,就是說,具有觀而不觀的特質。但後儒並沒有看到這一點,他們惑於「靜觀」說而失其真,以至於「觀」虛無寂滅之「中」而動於心。所以甘泉認為,「靜觀」說反而夾雜了弊病(參見《天關語通錄》)。
(15) 甘泉在答余督學的書函(《湛甘泉文集》卷7)中說過:「陽明不專於靜之說,即仆之說也。」由此可見,他是先於陽明倡導動之說的。所以陽明從靜悟轉到提倡「事上磨鍊」,也許與他的講友甘泉之說或多或少有些關係。
(16) 所謂「幾」,就是動靜有無之間,湛門似乎大多強調此段工夫。
(17) 關於這個主旨,甘泉在《贈洪汝方二子歸福山序》(《湛甘泉文集》卷17)及《答陽明王都憲論格物》(同上書卷7)中有詳細說明,但他認為,己說與以內為本的陽明「致良知」說本來並無相背之處。
(18) 在朱子的敬說中,也不無像甘泉所說的以「滯著」為非而求心之活用的思想。比如朱子說:「主一隻是主一,不必更於主一上問道理。」(《朱子語類》卷96)並對專守主一的門人說:「主一亦是。然程子論主一,卻不然,又要有用,豈是守塊然之主一?」(同上)然而,朱子基本上是以「主一」為專一的(同上)。然而,對於只求心理渾一,並在敬上比朱子更重視心之活用的甘泉看來,朱子之說仍難免有執守之弊。所以甘泉說:「滯於物,可以言專,不可以言敬,敬無滯也。敬者必專,專者未必敬,謂專為敬,何啻千里!」(《新論》求道章第九)他以為,敬與專相隔不止千里,故反對持一言專、持專言一。
(19) 白沙與同門的胡敬齋因基於程朱立場亦論述了「敬」之全體大用。他們把「敬」的內容分為畏懼、整齊嚴肅、卓然精明、渾然純一等,並對此作了詳盡說明(參見《居業錄》卷3)。然而,儘管信奉程朱的胡敬齋推崇的是整齊嚴肅,但甘泉之「敬」則毋寧說更接近於敬齋所謂的卓然精明和渾然純一。
(20) 根據這一立場,甘泉把程子所謂「佛有敬,然無義」之說視為傳寫之誤(參見《新泉問辨錄》)。但是,甘泉並非只重「敬」而輕視「義」。例如,他不但把所謂「敬之道」與「義之方」視為如人之兩足、不應偏廢的關係,而且把「敬」譬喻為人持刀,把「義」譬喻為人殺賊,若只持刀而不殺賊,則刀便成無用。所以他甚至說:「義方之力尤切。」(《湛甘泉文集》卷4,《知新後語》)抑或,甘泉之所以把上述程子之說視作傳寫之誤,大概是因為擔心「敬」之真義被誤解吧!因為在他看來,「敬」猶如貫通人身血氣的東西,所以它作為一種工夫是被植根於渾一的性命之中的(參見同上書卷5,《二業合一訓》;同書卷7,《答徐曰仁工曹》)。但是他又認為,不能把「敬」當作與其他諸種工夫相分離的單個工夫,而必須使其它諸種工夫貫穿於「敬」之中,這樣就可以使個別成為全體。因而他即使講「義」之切要,也不是與提倡「敬」的精神相矛盾的。
(21) 明道的門人謝上蔡也引明道之語說:「既『勿忘』,又『勿助』,恁時節,天理見矣。」甘泉據此對明道之語作了解釋,認為明道、上蔡之說足以發孟子之旨。他說:「敬者,『勿忘勿助』以體認乎天理,令有諸己焉者也。」又說:「日用之間,隨時隨處,隨動隨靜,存其心於『勿忘勿助』之間,而天理日見焉。」(同上書卷19,《進聖學疏》)白沙也提倡「兩勿」,並將其視之為《中庸》的鳶飛魚躍,即見得活潑潑道體的工夫和所謂把柄人手處(參見《白沙子文集》卷3,《與林郡博》),而白沙之「兩勿」說也似乎是從其師吳康齋那裡得來的(參見同上書卷4,《祭先師康齋墓文》)。但甘泉則以為,只有明道、白沙才真知孟子的「兩勿」之旨(參見《書問》),並主張將以「兩勿」為敬之工夫、敬之規矩的思想作為先儒的未發之論。
(22) 陽明在回答門人聶雙江對「兩勿」工夫的質問時說:「此間只說必有事焉,不說勿忘勿助」;因「專言勿忘勿助,是空鍋而爨也」(引自《明儒學案》卷17,《江右王門學案二·聶雙江傳》)。這也可以說是對甘泉「兩勿」說的批評。
(23) 陽明也指出以「格物」為「致良知」之實地工夫的重要性,認為「格物者,《大學》之實下手處,徹首徹尾,自始學至聖人,只此工夫而已」(《傳習錄》中,《答羅整庵少宰書》)。然而在陽明那裡,歸根到底是把「格物」歸於良知心體之工夫的。所以就陽明而言,學之頭腦不在於「格物」,而在於「致良知」。因此,甘泉非難陽明「致良知」說是忘卻心性之廣大、體物而不遺,從而陷入執於有我、通於以物為塵根的佛氏之說。
(24) 順便提一下,甘泉在批判慈湖的「不起意」論時說,此乃起「絕根塵」之意,因而反而是「起意」,這是與簡易自然之學相悖的(參見《楊子折中》)。
(25) 甘泉以「格物」為學之頭腦,認為《大學》是首尾一貫的,而一貫的方法和途徑卻並不一律,並將其分為四條來加以說明(詳見《格物通》)。儘管真西山有《大學衍義》,丘瓊山有《大學衍義補》,但甘泉仍特意著《格物通》,因為在他看來,在「格物」中有孔門的一本無二之旨,從此出發,便能明台《大學》的一貫主旨。他還認為,《大學衍義》由於寓天下國家于格、致、誠、正、修,而使一本之意變得明白,所以是最深切的解釋。而對於《大學衍義補》,他則將其貶之為「片斷」之說(參見《問疑錄》)。順便說一下,明末的劉蕺山以「誠意」為學之頭腦,並提出了與甘泉相同的看法(參見《劉子全書遺編》卷6,《古小學通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