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放心」

2024-10-11 15:24:06 作者: 岡田武彥

  甘泉之所以重視敬,是因為考慮到天理本來就是與心渾一的存在,而不能將天理限定為單獨一物。因而要存天理,就必須保持和存養純正之心,若能存天理,就能自然而然得天理之明覺。所以說:敬是心體的「存存惺惺處」,「心體存存惺惺便是敬」(參見《湛甘泉文集》卷14,《書問》)。由此,才能救朱子「窮理」上的支離之弊。這樣一來,敬就不只是用來限定心的消極工夫,反倒成為真正使心活潑明快的積極工夫。否則,心體與工夫分離,心成二物,就反而會失卻用之靈活、體之存明。所以甘泉不同意朱子所謂「敬是徹上徹下工夫,雖做得聖人田地,也只放下這敬不得」的說法(同上)。因為在他看來,執守敬反而會出現與提倡敬的本旨相反的困擾。

  甘泉認為,敬是「一」之心,而「一」就是明道所謂的「心中無一物」(同上書卷7,《答黃孟善》)。若有「一物」,心便成了二;若為「一」,心就無滯礙,所謂「一物則二,心無一物,一物侵尋,乃喪其心」(《湛子約言》卷四,《中庸》第七,道理即在於此,而程子以「主一無適」言敬的主旨亦在於此。根據這一立場,甘泉批判說,把「以天理為主」作為「主一」的做法,仍會陷於「適」即旁及其他事物的弊端,仍未免有滯礙(參見《湛甘泉文集》卷7,《答聶文蔚侍御》,《答黃孟善》;《問疑續錄》)。

  甘泉把這種敬中無物、無滯譬喻為「如鴻爐中不容點雪」,認為孟子所謂「行仁義」之學即出於此(參見《問疑續錄》);並且認為,若基於敬而使心中無物無體,則猶如「白日生爾室」(參見《湛甘泉文集》卷27,《續詩》)那樣,天理便能自然顯露,心之虛明妙用便能安然發揮,亦即與神明同游(同上)。在甘泉看來,「體認天理」無非是神明的自覺,而這樣的「體認天理」,當然不可外求。這是為什麼呢?用甘泉的話說,就是如果外求的話,便是徒勞無益的「騎牛以問牛」(同上書卷26,《詩》)。(18)

  由於害怕在敬上出現滯礙執守之弊,所以甘泉與白沙一樣,也強調了把心「全放下」即「順其自然」的重要性。在他看來,如果不把心「全放下」,那麼即使求天理也會使心滯礙,並在不知不識中陷於所謂的「意必固我」之私,而終難使天理達到「湊泊」(參見《湛甘泉文集》卷7,《答歐陽崇一》;《天關語通錄》)。

  

  但是,甘泉並不單純提倡「全放下」。明道曾說過:「見理後須放開。」對此,甘泉說:「學者緊要勿忘勿助體認天理,若真見得天理親切,則自廓然大公,而廣大高明之本體自復,即所謂『放開』,非謂見理之後又有所謂放開也。若如此說,卻又看小了天理也。」(《新泉問辨錄》)

  甘泉的這一觀點,與其說是對明道之說的批判,不如解釋為欲發揚其真意更好。所以甘泉又說:「若見天理,則隨處灑落,即是全放下,更無他求。」(《湛甘泉文集》卷7,《答歐陽崇一》)

  實際上,甘泉提倡「全放下」,乃是擔憂陷於佛學的無念之弊,因而與其在敬上提倡「全放下」的主旨並不矛盾。總之,如果說「全放下」而能達到真正的敬,那麼心也自然地成了「全放下」。所以甘泉認為,「全放下」與「敬」是渾一的存在,而其所謂「全放下即勿忘勿助」,「不放下即意必固我之私」(《新泉問辨錄》),不就傳遞了這方面的信息嗎?(19)

  甘泉在敬上提倡「全放下」,無非是強調工夫之自然。因為天理原來就是自然之體,所以如同日月普照和雲行水流那樣,絲毫不必人為安排。因而甘泉說:「以自然之功造自然之理,更容絲毫人力不得。」(《書問》)。

  甘泉所說的「自然」,就像他所說的「自然之本體」、「自然之工夫」(《問疑錄》)那樣,是貫穿本體和工夫的。在他晚年的詩中載有:「八十六年懷竹居,一真會後定何如;若知真處原無事,連此真名亦破除。」(《湛甘泉文集》卷27,《續詩·代簡寄薛竹居》)這的確可以說顯示了用自然工夫合得自然本體時的境界。甘泉認為,《論語》的默識和絕四(即絕意、必、固、我),全都是順乎自然而行於無事的(參見《約言》)。所謂學、困、利、勉,甘泉也不問其難易,而認為「只在一路之自然,更不添一物也」(《天關語通錄》)。即使關於學、習、知、行,甘泉也主張「學其應學,習其應習」(《湛甘泉文集》卷26,《詩》);「以無覺之覺為天明,以無事之事為天行」(《問疑續錄》);因而強調一面做工夫、一面超越工夫的必要性,亦即工夫之自然的重要性。

  據甘泉說,如果用這種自然的工夫,那就如同「樹根著土」(《湛甘泉文集》卷7,《答太常博士陳惟浚》),天理性命能自然樹立。這可以說是化育之功在我手上,有把握天機之便利。這既是所謂「無中生有」的手段,又是冥合天地之生德而達宇宙之生意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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