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隨處體認天理」說

2024-10-14 04:50:20 作者: (日)岡田武彥

  嘉靖五年(1526),王陽明在寫給鄒謙之的書信[《寄鄒謙之(一)》,《王文成公全書》卷六]中批判了湛甘泉的「隨處體認天理」說。

  書信開頭寫道:「比遭家多難,功夫極費力,因見得良知兩字比舊愈加親切。真所謂大本達道(《中庸》),舍此更無學問可講矣。」

  由此可見,越是到了晚年,所遭受的磨難越多,王陽明便越發相信「良知」說,其「良知」說也越發意味深長。這裡的「家多難」,指的是嘉靖元年(1522)失去了父親海日翁,嘉靖四年(1525)又失去了夫人諸氏。

  前面提到,王陽明被謫貶龍場,領悟了心即理,但是還沒有領悟「體」為何物。而自贛州時期以後經歷千辛萬苦,到了四十九歲王陽明才明白,「體」是人們先天具備的良知。到了晚年,他對良知更是堅信不疑。

  接下來,王陽明在給鄒謙之的信中論述道,比較一下湛甘泉的「隨處體認天理」學說和自己的「良知」學說,就會發現兩者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原文如下:

  

  「隨處體認天理」之說,大約未嘗不是,只要根究下落,即未免捕風捉影,縱令鞭辟向里,亦與聖門致良知之功尚隔一塵。若復失之毫釐,便有千里之謬矣。

  王陽明感慨道:

  四方同志之至此者,但以此意提掇之,無不即有省發,只是著實能透徹者甚亦不易得也。世間無志之人,既已見驅於聲利詞章之習,間有知得自己性分當求者,又被一種似是而非之學兜絆羈縻,終身不得出頭。緣人未有真為聖人之志,未免挾有見小欲速之私,則此重學問,極足支吾眼前得過。是以雖在豪傑之士,而任重道遠(《論語·泰伯篇》),志稍不力,即且安頓其中者多矣。

  他又鼓勵鄒謙之說:「謙之之學,既以得其大原,近想涉歷彌久,則功夫當益精明矣。」

  同年,他在寫給鄒謙之的另一封書信[《寄鄒謙之(五)》,《王文成公全書》卷六]中,再次批判了湛甘泉的「隨處體認天理」學說:「隨事體認天理,即戒慎恐懼(《中庸》)功夫,以為尚隔一塵,為世之所謂事事物物皆有定理而求之於外者言之耳。若致良知之功明,則此語亦自無害,不然即猶未免於毫釐千里也。」

  意思是,朱子提倡「事事物物皆有定理」,求天理於心外,湛甘泉為糾正朱子學者的弊端,提出了「隨處體認天理」學說。如果明白致良知的宗旨,那麼湛甘泉的學說也不會產生什麼危害,否則難免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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