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流寇,抵贛州
2024-10-13 15:56:24
作者: (日)岡田武彥
王陽明於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抵達贛州,時年四十六歲。
據《年譜》記載,在赴任途中,路經江西省萬安時,王陽明一行突遇數百流寇搶劫商船,行程也因此受阻。於是,王陽明集結數十隻商船,揚旗擂鼓以造聲勢。此舉大大震懾了匪眾,他們立於河道兩旁,俯首參拜王陽明,同時高呼:「我等皆是飢餓流民,懇請大人救濟。」
聞此,王陽明立即派人離船登岸,安撫眾人:「本官深知爾等饑寒交困,待本官抵達贛州後,立刻派人前來救濟。今時,爾等務必馬上解散,回鄉以待上命。倘若爾等再敢乘機結黨搶掠百姓,本官定不輕饒。」眾人聽了王陽明之言後,均感服不已,隨即各自散去。
《孫子兵法》有云:「兵以詐立」「兵者詭道」,王陽明此舉可謂深諳此道。王陽明對賊匪是先感其心,後撫其身。如果先行鎮壓,賊人必不心服。此時,王陽明身處匪患之地,如果下屬被敵方籠絡、收買,他隨時會有性命之憂。試想若是資質平庸之輩,斷難應付此種局面。正因為王陽明沉著冷靜、通曉兵法,才得以克服重重難關。
王陽明於同年正月十六日在贛州設置軍機處,隨即致信王瓊。可見,王陽明對王瓊是極為尊敬的。除正式公文外,王陽明還經常寫信向王瓊匯報南贛剿匪的進展,此種匯報多達十五次。儘管王陽明與王瓊從未謀面,二人卻神交已久,真可謂肝膽相照、惺惺相惜。現將書信內容摘錄如下:
伏惟明公德學政事高一世,守仁晚進,雖未獲親炙,而私淑之心已非一日。
乃者承乏鴻臚,自以迂腐多疾,無復可用於世,思得退歸田野,苟存余息。乃蒙大賢君子不遺葑菲,拔置重地,適承前官謝病之後,地方亦復多事,遂不敢固以疾辭。
已於正月十六日抵贛,扶疾蒞任。雖感恩圖報之心無不欲盡,而精力智慮有所不及,恐不免終為薦舉之累耳。
伏惟仁人君子,器使曲成,責人以其所可勉,而不強人以其所不能,則守仁羈鳥故林之想,必將有日可遂矣。因遣官詣闕陳謝,敬附申謝私於門下,伏冀尊照。(《與王晉溪司馬》,《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七《書一》)
王貽樂為王陽明五世玄孫,據他所編《王陽明先生全集》(又稱王本《王陽明全集》)記載,王陽明的弟子錢德洪曾聽王瓊弟子說起,其師對王陽明賞識有加:王陽明贛州剿匪之捷報送至兵部尚書府時,王瓊每每讀之,必大讚王陽明奇才。因王瓊與王陽明素未謀面,一門客特將王陽明畫像送與王瓊。王瓊得此畫如獲至寶,將其掛於堂屋正中,並親自焚香敬拜。有時,王瓊左手抱幼孫,右手持王陽明的疏文高聲朗讀。每讀到精彩之處,王瓊不禁撫膝讚嘆,並不時看著孫兒自語道:「生子當如王守仁。」
正德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王陽明到任贛州前,兵備僉事胡璉致信王陽明,請准訓練漳南道各縣民兵一事。對此,王陽明作《批漳南道教練民兵呈》(《王文成公全書》卷三十)予以答覆:
據兵備僉事胡璉呈:「將各縣民快,操練教習頗成。」看得,事苟庇民,豈吝小費;功有實效,何恤浮言!參據呈詞,區畫允當,仰該道依擬施行。再照,兵不在多,惟貴精練。事欲可久,尤須簡嚴。所募打手等項,更宜逐一校閱。必皆技藝絕倫,驍勇出眾,因能別隊,量材分等,使將有餘勇,兵有餘資,庶平居不至於冗食,臨難可免於敗師。批呈繳。
由於盧溪、詹師富等匪首活動甚為猖獗,胡璉再次請示王陽明予以討伐。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陽明再作《批漳南道進剿呈》(《王文成公全書》卷三十)給予批示:「看得,兵難遙度,事貴乘時。今打手民快等兵既已募集,仰該道上緊密切,相機剿撲。惟在殲取渠魁(賊首),毋致橫加平善。其大舉夾攻行詳議。呈繳。」
由上可知,王陽明尚未動身之時,就已對南贛剿匪事宜做出指示。
王陽明於正德十二年正月十六日抵達贛州,向下轄全體官員發布首條訓令。在訓令中,王陽明首先將上諭全篇抄錄,然後又詳細介紹了此次剿匪的方針政策。
王陽明制定的策略可謂細緻周密,充分考慮到敵軍的實際情況。同時,他要求各級官員要團結協作、共剿匪患,軍務上賞罰分明。由於王陽明對當地情況做了詳細分析,所以此訓令內容切實可行、責任分工明確,
這也充分體現出王陽明在軍事領導方面的卓越才能。其訓令概要如下:
照得撫屬地方,界連四省,山溪峻險,林木茂深,盜賊潛處其間,不時出沒剽劫;東追則西竄,南捕則北奔,各省巡捕等官,彼此推調觀望,不肯協力追剿;遂至延蔓日多……為照前項地方,延袤廣遠,未能遍歷其間;綏撫之方,隨時殊制;攻守之策,因地異宜;若非的確詢訪,難以臆見裁度。為此仰鈔案回司,著落當該官吏,照依案驗內事理,即行本司該道分巡、分守、兵備、守備等官,並所屬大小衙門各該官吏,公同逐一會議:要見即今各處城堡關隘,有無堅完;軍兵民快,曾否操練;某處賊方猖獗,作何擒剿;某處賊已退散,作何撫緝;某賊怙終,必須撲滅;某賊被誘,尚可招徠;何等人役,堪為鄉導;何等大戶,可令追襲;軍不足恃,或須別募精強;財不足用,或可別為經畫;某處或有閒田,可興屯以足食;某處或多浮費,可節省以供軍;何地須添寨堡,以斷賊之往來;何地堪建城邑,以扼賊之要害。姑息隱忍,固非久安之圖;會舉夾攻,果得完全之策。一應足財養兵弭寇安民之術,皆宜心悉計慮,折衷推求;山川道路之險易,必須親切畫圖;賊壘民居之錯雜,皆可按實開注。近者一月以里,遠者一月以外,凡有所見,備寫揭帖,各另呈來,以憑採擇。非獨以匡當職之不逮,亦將以驗各官之所存,務求實用,毋事虛言。
各該官吏俱要守法奉公,長廉遠恥,祛患衛民,竭誠報國。毋以各省而分彼此,務須協力以濟艱難,果有忠勇清勤績行顯著者,旌勸自有常典,當職不敢蔽賢;其或奸貪畏縮志行卑污者,黜罰亦有明條,當職亦不敢同惡。深惟昧劣,庶賴匡襄,凡我有官,各宜知悉。
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王陽明此舉深諳《孫子兵法》精髓。
雖然,王陽明曾打算辭去巡撫一職,但他深知聖命難違。如果他像上一任巡撫文森一樣消極推諉,肯定會獲罪。由於事態十分緊迫,加之王陽明不願辜負王瓊對自己的信任,所以他最終決定趕赴南贛上任。
正德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上任前),王陽明對兵備僉事胡璉所呈公文予以批示。此外,王陽明到任後立即向下轄各機構頒布了首條訓令。以上諸事說明,王陽明在到任前就極力通過各種渠道了解當地匪患的情況。
此條訓令簽署的日期是正德十二年正月二十日。王陽明希望藉此端正各級官員的態度,督促他們謙虛謹慎,盡心為百姓謀福。王陽明認為,此次剿匪的著眼點在於因地制宜、穩固內防,各級官員要經常溝通、通力合作,儲備充足兵力以保障百姓的安居樂業。上述諸事遠比出兵征剿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