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誠」說

2024-10-13 15:55:19 作者: (日)岡田武彥

  正德七年(1512),友人黃綰因病辭官返鄉,王陽明贈以《別黃宗賢歸天台序》留念。王陽明在文章中闡述了自己提出的「明鏡」論,並講解了立誠的必要性:

  君子之學以明其心。其心本無昧也,而欲為之蔽,習為之害。故去蔽與害而明復,匪自外得也。心猶水也,污入之而流濁;猶鑒也,垢積之而光昧。孔子告顏淵「克己復禮為仁」,孟軻氏謂「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夫己克而誠,固無待乎其外也。

  世儒既叛孔、孟之說,昧於《大學》「格致」之訓,而徒務博乎其外,以求益乎其內,皆入污以求清,積垢以求明者也,弗可得已。

  王陽明認為「心即理」,反對從心外之物來推究天理,因為這就好像「自污水中求清流、自污鏡里求光明」一樣不切實際。王陽明提出,心學的主旨就是「明鏡」說與「立誠」說,同時他對朱子學中「求博學」的理學觀點也進行了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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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王陽明為何如此重視「誠」的思想呢?這是由於王陽明自龍場悟道後提出了「知行合一」說,該學說提倡「以行為根本,知行才會合一」,這也暗示了心學重視實踐過程的宗旨。由此,我們就不難理解王陽明為何將「誠意」作為《大學》之根本,因為只有「誠」才是主導實踐的理念。《中庸》提到「誠即天道,人道即思誠」,這句話充分體現了孔子「以行為本」的教育精神。

  王陽明在四十歲出頭時曾積極倡導「立誠」。正德八年(1513),他在《與黃宗賢(五)》(《王文成公全書》卷四)中做過如下論述:

  仆近時與朋友論學,惟說「立誠」二字。殺人須就咽喉上著刀,吾人為學,當從心髓入微處用力,自然篤實光輝。雖私慾之萌,真是紅爐點雪,天下之大本立矣。

  若就標末妝綴比擬,凡平日所謂學問思辨者,適足以為長傲遂非之資,自以為進於高明光大,而不知陷於狠戾險嫉,亦誠可哀也已!

  王陽明認為,主觀哲學思想所闡述的就是意識形態,但這正好觸到了主張「助長傲慢之心,以悖論為真理」的朱子學家們的痛處。

  心學以實踐為根本,因此王陽明所提出的「立誠」與前篇的「立志」是一脈相承的。並且,王陽明在晚年提出「致良知」說後,依然積極倡導「立志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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