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誠意到格物

2024-10-13 15:55:14 作者: (日)岡田武彥

  由王陽明的「格物」論可知,《大學》所闡述的中心思想就是誠意,「為學必誠」是毋庸置疑的。同時,王陽明的弟子志道(姓名不詳)則以荀子的「養心莫善於誠」之語為例,並以程顥對荀子之語的非議為據,質問王陽明。志道還基於朱子學的「先致知,後誠意」的立場,暗中對背離程朱之說的王陽明學說提出了批評。對於志道的疑問,王陽明這樣回答:「此亦未可便以為非。『誠』字有以功夫說者:誠是心之本體,求復其本體,便是思誠的功夫。明道說『以誠敬存之』,亦是此意。《大學》『欲正其心,先誠其意』。荀子之言固多病,然不可一例吹毛求疵。」(《傳習錄》上卷)

  根據王陽明的說法,「誠意」為《大學》思想之根本,這完全不同於朱熹在新本《大學》中所說的「先致知,後誠意」,其原因就在於古本《大學》主張「先誠意,後格物」,而王陽明正是吸取了這種思想。不過,若按《大學》首章的順序來看,朱熹的觀點似乎又是正確的。對此,王陽明與弟子蔡希淵曾進行過如下問答:

  蔡希淵問:「文公《大學》新本,先格致而後誠意功夫,似與首章次第相合。若如先生從舊本之說,即誠意反在格致之前,於此尚未釋然。」

  先生曰:「《大學》功夫即是明明德,明明德只是個誠意,誠意的功夫只是格物致知。若以誠意為主,去用格物致知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即為善去惡無非是誠意的事。如新本先去窮格事物之理,即茫茫蕩蕩,都無著落處,須用添個敬字方才牽扯得向身心上來。然終是沒根源。若須用添個敬字,緣何孔門倒將一個最緊要的字落了,真待千餘年後要人來補出?

  「正謂以誠意為主,即不須添敬字,所以提出個誠意來說,正是學問的大頭腦處。於此不察,直所謂毫釐之差,千里之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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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抵《中庸》功夫只是誠身,誠身之極便是至誠;《大學》功夫只是誠意,誠意之極便是至善。功夫總是一般。今說這裡補個敬字,那裡補個誠字,未免畫蛇添足。」(《傳習錄》上卷)

  程朱理學將究理與誠敬並列,認為「敬」就是實現「誠」的過程。朱熹在《大學或問》中,將「敬」解釋為為領悟《小學》之理而下的功夫,同時又認為「敬」即養育本原的過程。他認為,如果不將「敬」貫穿於聖學中,既無法領悟《小學》所闡述的道理,又無法養育人之本原,更無法領悟《大學》之理,拋棄「敬」就無法使心智昌明。

  程、朱將「敬」或「誠敬」作為做學問的根本、格物致知的本原,這較為接近王陽明的「誠意」說。但是,朱熹提出的「究理與居敬並用」之說終歸還是偏重了究理。他之所以主張「先格物,後誠意」,是因為他將「格物」與「誠意」設定了先後順序。與朱熹不同,王陽明將誠意作為格物致知的本原,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朱熹為主觀派,王陽明為實踐派。對於蔡希淵的問題,王陽明論述的中心思想就是誠意為《大學》之本。

  正德九年(1514)王陽明在滁州講學。其間,學者王天宇曾向王陽明求教。王天宇(1465—1538),名承裕,字天宇,號平川,陝西省三原人,王石渠(名恕,號介庵)之子。王石渠為孝宗時期的吏部尚書,政績卓著。王天宇於弘治六年(1493)進士及第,官至南京戶部尚書。他自蔡希淵處聽聞王陽明的「誠意」說,對其觀點懷有疑問,於是用書信的方式問學於王陽明。王陽明寫了回信,題為《答王天宇》(《王文成公全書》卷四)。我們可以從五方面來領會這封信的主要思想。

  一、天宇認為誠身時有必要格物,而王陽明則認為個體自身並不存在誠身格物之說,君子之學應以誠意為本,格物致知就是實現誠意的過程。

  二、朱熹提出居敬與究理的重要性,認為「若不存其心,便不可致其知」,其實,此觀點有前後矛盾之處。同時,朱熹也是根據「居敬存心」的觀點來對《大學》進行補充的。朱熹將《大學》中「經」的主旨限定為「究理以正其心」,天宇認為,這會致使初學者以「經」為本而忽視「傳」,其學術思想也會變得支離破碎而無法形成整體。對此,王陽明認為《大學》與朱熹的觀點之間並無大的矛盾,但朱熹偏離了《大學》的主旨。朱熹所提出的「若不存其心,便不可致其知」不僅違背了《大學》的主旨,也違背了《中庸》中的「尊德性而道問學」的觀點。此後,學者在讀《大學》的「補傳」時,會局限於表面文字而無法深刻領會「經」的主旨,這也正是朱熹重「經」輕「傳」之過。

  三、天宇認為,若不究理而誠身,便不能得到真正的誠。王陽明認為此說甚是,並且體認到誠身功夫所具有的過程。

  四、天宇提出,決心即為存心,決心如不究理就會顛倒善惡。王陽明認為此種說法有牽強附會之嫌。他認為決心即為誠意,如果人真能做到誠其意,就會自然而然地探究到天理。因此,「不究理」並不意味著沒有誠意。

  五、天宇贊同司馬光對「格物」的觀點,即「格物」就是防止外界事物(名利之心)的影響,只有格物才能存心,而只有存心才能致知。對此,王陽明認為,這種觀點將「防衛外物」與「致知」分別孤立,儘管此說並無大錯,但忽略了心的關鍵作用,同時也否定了《論語》中「克己求仁」的思想。王陽明的「格物」論與此不同,他認為《大學》中提到的「誠意」即為《中庸》的「誠身」,《大學》的「格物致知」即為《中庸》的「明善」。《中庸》提出的「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就是為達到「明善」的誠身過程。因此,要「明善」,只有誠其身;要「格物致知」,只有誠其意。《尚書》中「精一」篇的觀點即為《論語》提出的「博文」「約禮」,這也與《中庸》中的「尊德性而問道學」相吻合。

  由此可知,王陽明將《大學》中的誠意與格物致知,《中庸》的「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與「篤行」,《論語》的「博文」與「約禮」,《中庸》的「尊德性」與「問道學」,皆視為一個整體而不是若干孤立的過程。同時,王陽明還認為以上各種思想的主旨就是誠意。

  當時王陽明還未將「致良知」說作為其學說的宗旨收錄於《王文成公全書》的《大學古本序》中。王陽明將「致知」貫穿《大學》始終,《大學古本序》所提到的「致知」為「致良知」之意,不同於朱熹基於良知主義而提出的「致知」。王陽明在四十七歲時寫就《大學古本序》,當時他依然將「誠意」作為《大學》的根本,四十九歲後他才以「致良知」作為其學說的宗旨。此時,他將「誠意」深化為「盡致知」,這正與《大學》中「致知」的宗旨相吻合。此後,王陽明依然十分重視「誠意」在其思想體系中的作用,他認為良知的本體就是真誠惻怛。

  自從提出「誠意主導格物致知」的觀點後,王陽明的學說就逐漸演變成實用科學。朱熹將推究萬物之理當作「格物致知」,並認為「格物」先而「誠意」後。王陽明認為這種觀點容易使人的思想意識被客觀事物所限,因此對其加以批判。雖然朱熹提出「敬」以重視心性涵養,並據此對《大學》中「傳」的內容加以補充,但王陽明認為此觀點毫無根據,只是朱熹為彌補自己思想弊端的一種無奈之舉,因為《大學》的根本就是「誠意」,而「誠意」並非僅憑「敬」就可以實現。當王陽明正式將「致良知」作為自己學說宗旨的時候,也闡述了這樣的觀點。

  就「誠意」為《大學》之根本這一觀點,王陽明這樣說道:「功夫難處,全在格物致知上,此即誠意之事。意既誠,大段心亦自正,身亦自修。但正心修身功夫,亦各有用力處,修身是已發邊,正心是未發邊。心正則中,身修則和。」(《傳習錄》上卷)

  如上,王陽明將「誠意」作為格物致知的根本,同時也作為《大學》之根本。那麼,《大學》中為何將「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過程與「誠意」並列呢?如按王陽明所說,「誠意」為《大學》之根本,那麼《大學》只需闡述「誠意」,而沒必要盡述「正心」「格物」「致知」以及「修身」等內容。

  王陽明在晚年時將「致良知」作為其學說的宗旨,當時他也曾思考過這個問題,並對此進行了論道。(見《傳習錄》中王陽明與守衡的問答)

  至於守衡為何許人,至今尚無定論。據陳榮捷博士所著《王陽明〈傳習錄〉詳註集評》中的《年譜》所述,嘉靖十三年(1534),即王陽明去世四年後,其弟子四十餘人齊聚京師,其中提到朱衡之名。因此,陳博士推斷守衡即為朱衡的筆誤(《王陽明〈傳習錄〉詳註集評》所記載年次由《年譜》修正)。另外,《明人傳記資料索引》認為黨以平即守衡。黨以平,字守衡,號穎東,河南省禹州人,正德九年(1514)進士。黨以平擔任過戶部廣西司主事、郎中、浙江參政左布政使,後告老還鄉。

  守衡問:「《大學》功夫只是誠意,誠意功夫只是格物。修、齊、治、平,只誠意盡矣。又有『正心之功,有所忿懥好樂,則不得其正』,何也?」

  先生曰:「此要自思得之,知此則知未發之中矣。」守衡再三請。曰:「為學功夫有淺深。初時若不著實用意去好善、惡惡,如何能為善去惡?這著實用意便是誠意。然不知心之本體原無一物,一向著意去好善、惡惡,便又多了這分意思,便不是廓然大公。《書》所謂『無有作好作惡』,方是本體。所以說『有所忿懥好樂,則不得其正』。正心只是誠意功夫裡面體當自家心體,常要鑒空衡平,這便是未發之中。」(《傳習錄》上卷)

  由此可知,王陽明所說的「正心」存在於「誠意」之中。對此,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心學家東澤瀉將王陽明提出的「誠意」與「正心」合為一體來論述,他認為誠意與正心並非兩個獨立的過程,並提出「有志則無需有意,有里則無需有表,二者已渾然一體」。

  由此可知,王陽明認為《大學》的「本體」功夫即為「誠意」,且融入其他功夫中。這正是心學的特點,所謂於統一主體中求得「誠意」。因此,「誠意」之外並不存在「正心」「修身」,因為「正心」「修身」已存在於「誠意」的功夫中。可以說,「誠意」是根本之功夫,而「正心」「修身」則為枝葉之功夫。只有先立根本才可得其枝葉,否則功夫就會陷於支離破碎。對於「誠意」與「格物」的關係,王陽明也持同樣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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