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格物之新解
2024-10-13 15:55:11
作者: (日)岡田武彥
朱熹在《大學》中將「格物」的「格」字解釋為「推究」,「格物」就是推究事物的道理。而王陽明則否定了朱熹的「格物」論,並賦予「格物」新的含義。王陽明與徐愛在問答中曾談到這一問題:
愛問:「昨聞先生『止至善』之教,已覺功夫有用力處。但與朱子『格物』之訓,思之終不能合。」
先生曰:「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
愛曰:「昨以先生之教推之格物之說,似亦見得大略。但朱子之訓,其於《書》之『精一』,《論語》之『博約』,《孟子》之『盡心知性』,皆有所證據,以是未能釋然。」
先生曰:「子夏篤信聖人,曾子反求諸己。篤信固亦是,然不如反求之切。今既不得於心,安可狃於舊聞,不求是當?就如朱子,亦尊信程子,至其不得於心處,亦何嘗苟從?
「『精一』『博約』『盡心』,本自與吾說吻合,但未之思耳。朱子格物之訓,未免牽合附會,非其本旨。精是一之功,博是約之功。曰仁既明知行合一之說,此可一言而喻。盡心、知性、知天,是生知安行事;存心、養性、事天,是學知利行事。『夭壽不貳,修身以俟』,是困知勉行事。
「朱子錯訓『格物』,只為倒看了此意,以『盡心知性』為『物格知至』,要初學便去做生知安行事,如何做得?」
愛問:「『盡心知性』,何以為『生知安行』?」
先生曰:「性是心之體,天是性之原,盡心即是盡性。『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知天地之化育。』存心者,心有未盡也。知天,如知州、知縣之知,是自己分上事,已與天為一。事天,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須是恭敬奉承,然後能無失。尚與天為二,此便是聖賢之別。至於『夭壽不貳其心』,乃是教學者一心為善,不可以窮通夭壽之故,便把為善的心變動了。只去修身以俟命,見得窮通壽夭,有個命在,我亦不必以此動心。『事天』雖與天為二,已自見得個天在面前。『俟命』便是未曾見面,在此等候相似。此便是初學立心之始,有個困勉的意在。今卻倒做了,所以使學者無下手處。」
愛曰:「昨聞先生之教,亦影影見得功夫須是如此。今聞此說,益無可疑。愛昨晚思『格物』的『物』字即是『事』字,皆從心上說。」
先生曰:「然。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於事親,即事親便是一物;意在於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於仁民愛物,即仁民愛物便是一物;意在於視聽言動,即視聽言動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中庸》言『不誠無物』,《大學》『明明德』之功,只是個誠意。誠意之功只是個格物。」
如上所述,王陽明所推崇的是心外無理、心外無物的唯心主義思想,他將「格物」中的物歸結為心的作用,具體說就是由心產生的意志作用。因此,他將所有物體都當作一個整體。朱熹在格物時,將誠意與格物分成不同階段,而王陽明則將二者視為一個整體的連續階段。
同時,王陽明還認為:「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無時無處不是存天理,即是窮理。天理即是『明德』,窮理即是『明明德』。」(《傳習錄》上卷)
自龍場悟道後,王陽明便用唯心的觀點來解釋格物。他認為「物」是意念的作用,而「格」是將其歸入正理。即正心之不正,使其歸正是為格物。因此,格物的過程就是去私慾而存天理,這也是究理的過程。
程、朱之後,雖然也有人提出「去欲存理」之說,但都受限於程朱理學中「存養即實踐過程,究理即主觀探究過程」的思維定式。儘管這些人考慮到二者之間互相交融、互相促進的關係,但他們的思想水平遠不及王陽明。可以說王陽明提出的「存理即究理,究理即存理」的觀點是空前的。這一學說正是基於心即理的觀點。對王陽明而言,天理即明德,究理即明明德。朱熹是從二維的角度來論述格物,而王陽明則以唯心論為基礎,從一維的角度加以論述。因此,王陽明所倡導「格物」論的內容更切實可行。同時,王陽明在晚年創立的「致良知」說也是基於這種思維模式。
如王陽明所言,格物即「正物」。這是否意味著格物並非一個動態過程?對此,王陽明在《傳習錄》中提到,格物無動靜之別,靜也僅是物的一面。孟子所說的「必有事焉」的含意,就是要排除事物動靜之別,不斷學習進取。
將朱子學與陽明心學做比較,我們可以發現朱子學重視靜態過程,而陽明心學重視動態過程,其原因即在於朱熹提倡通過靜坐深思來悟道,而王陽明提倡自生活磨鍊中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