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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課 自卑與優越自卑的來源

2024-10-11 12:49:32 作者: (奧)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現在我們不難理解為何那些成長在不利環境中的兒童跟成長在充滿關愛環境下的兒童對生活和同伴擁有截然不同的態度。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原理,即殘疾兒童在很早的時期就已經體會到生活的艱辛,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阻礙了他們社會感的發育。

  他們一般不會盡力理解他人,而是以自我為中心,注重自己給他人留下的印象。肢體殘疾所引起的問題同樣也可能會給潛在的殘疾人士帶來沉重的社會和經濟負擔,並使他們對世界懷有敵意。

  兒童在很小的時候就已經產生了這種穩定的性格傾向。這些兒童早在兩歲的時候就已經體會到,跟同伴相比,自己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對生活的適應性更差。他們不敢參加同伴的遊戲和娛樂活動,過去的種種缺陷使他們覺得自己被生活忽略了,從而表現出一種焦慮的期待行為。

  我們不能忘記,兒童在生活中處於一個低級的依賴地位,一旦他們離開了一個具有社會感的家庭將不能獨立生存。通過觀察兒童的軟弱和無助行為我們意識到,從一開始,他們就產生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自卑感。兒童遲早都會意識到,他們將不能獨自處理橫亘在生活道路前方的所有苦難。

  這種自卑感是所有幼稚行為的驅動力和起點,它決定了兒童將通過何種方式達到內心的平靜和獲得安全感,決定了兒童生活的終極目標及其實現方式。

  兒童受教育的潛能與他們的身體條件密切相關。他們對知識的吸收能力由兩方面因素決定。第一方面是被自身誇大、強化的自卑感,他們難以逃避這種感覺;第二方面不僅包括對安全感、內心寧靜和社會地位的強烈追求,還包括對環境的征服感和對同伴的支配感。

  具有上述特點的兒童往往很容易走上歧途。他們是人們眼中的「問題」孩子,因為他們企圖打敗所有人,認為自己已經被環境和他人所拋棄或歧視。上述兩方面因素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兒童人生發展過程中的性格扭曲、信心不足和頻繁犯錯。實際上,所有的兒童都有可能會經歷畸形發展,他們總會在某一個時刻感受到內心的不安定。

  因為所有的兒童都會在成人的環境中生活,所以他們總會認定自己處於一個幼小、虛弱和難以獨立謀生的地位。他們甚至不敢做很小的事情——雖然成人認為兒童完全有能力正確而高效地完成它們。

  我們很多人的童年犯錯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一旦我們的要求超過了兒童的行動能力,他們就會表現出無助感。有些成人故意利用這一點,有意識地讓孩子感受到自身幼小和無助的處境;有的人將孩子看作活蹦亂跳的布娃娃,與他們逗樂;有的人將孩子看作一份珍貴的禮物,視為掌中明珠;還有的人希望讓孩子感到自己對社會的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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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或成人表現出來的以上種種態度經常會讓兒童覺得自己唯一應該迎合的兩樣東西就是長者的喜好和厭惡。

  父母給孩子造成的自卑感可能會因為某些特殊的文化而得以強化。這些文化認為,人們無須認真地跟孩子交往。兒童常常得到這樣的印象,他們可有可無,沒有任何權利;他們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被人們參觀,而不是為了表達自我;他們必須時常表現出謙恭有禮、舉止文雅,等等。

  許多兒童非常忌憚自己被別人嘲笑。奚落兒童簡直就是一種犯罪!它給兒童的精神打上永久的骯髒烙印,這種烙印時常體現為成年後的生活習慣和個人行動。我們很容易就可以辨認出那些童年飽受嘲笑的成人,他們總是擔心自己會再次被別人嘲笑。

  不認真地跟兒童交往的另一種惡習,是人們常常告訴兒童一些「顯而易見」的謊言。這導致他們不僅開始懷疑自己生存的世界,而且開始質疑生活的嚴肅性和真實性。

  已有案例記錄了這樣的一種情況。當被問及他們對學校的印象時,那些在學校里經常無緣無故地受到同學和老師嘲笑的孩子認為,學校在他們眼裡只不過是父母撒的一個謊,根本不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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