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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起雲湧遍於全國01

2024-10-11 12:13:54 作者: 丁易

  明代人民反特務鬥爭,到朱翊鈞時代便全面展開了,刺激這一全面展開的便是礦稅特務對人民的酷虐。這種酷虐簡直超出了人類所能忍受的限度,其詳細情形已見第三章第三節。只要還是個人,他對這種非人類所能忍受的虐待自然要激起一種反抗情緒。而且無論統治者怎樣鎮壓,無論特務們怎樣虐殺,這個反抗情緒不但壓不下殺不絕,相反地,倒激轉成為一種行動起來,誠如當時李戴所言:「此輩寧不愛性命哉?變亦死,不變亦死,與其吞聲獨死,毋寧與仇家俱糜。」(5)於是,當時人民反特務鬥爭便普遍展開了。

  陳 奉

  第一個被人民反抗的特務是湖廣稅監陳奉,他是當時最凶暴的稅監之一,被反抗次數最多,規模也最大。

  

  首先舉起這次反特務鬥爭大旗的是荊州商民。

  陳奉於二十七年八月由武昌到荊州收稅,沿途苛擾,劫掠商旅。抵達的時候,商民約聚數千人,鼓譟於塗,向他「飛磚擊石,勢莫可御」。當時道府地方官怕惹出事來,只好「身犯其沖,殫力防護」,才算把陳奉救出送走。(6)於是他便轉到襄陽稅課,不料襄陽老百姓也照樣的「聚眾鼓譟」,情勢洶洶,知府李商畊不得已將陳奉的參隨辦治了一下,才算平息(7)。後來他又「欲榷沙市稅,沙市人群起逐之」,又「欲榷黃州團風鎮稅,復為鎮民所逐」(8)。荊州、襄陽這些地方,在當時並不是什麼重鎮,可是頃刻之間,竟能噪聚數千人,如果不是真正激動了民憤,是絕不能夠這樣的。但是這個狼心狗肺的陳奉卻把這一責任一股腦兒推到救護他的地方官身上,便誣奏「襄陽知府李商畊、黃州知府趙文煒、荊州推官華鈺、荊門知州高則巽、黃州經歷車任重等煽亂」。朱翊鈞照例對特務的話是沒有不信的,於是便「逮鈺、任重,而謫商畊等官」(9)。還有兩次人民反抗,是因開礦而引起的。一次是二十八年七月在蘄州:

  (二十八年七月),湖廣稅監陳奉訐奏江防參政沈孟化縱屬阻撓,蘄州知州鄭孟禎抗旨蔽礦,倡民噪呼。得旨,鄭孟禎降三級,沈孟化降一級備調用。(10)

  另一次是同年十二月在谷城。這次並不是陳奉自己,而是他派的一個小特務王某(11),但卻鬧得很厲害,王某的爪牙幾乎全被弄死:

  (二十八年)十二月辛丑,湖廣稅監陳奉遣荊州衛王指揮開礦谷城,不獲,責貸主薄脅金庫若干。邑人大懼,群擊之。指揮走免,余俱溺江中。(12)

  最大的一次要算武昌人民的反抗運動。

  這一次鬥爭的爆發是在萬曆二十九年三月。但遠在這一年前武漢人民就有過一次向撫按請願並攻打稅監衙門的事。《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五:「二十八年春正月,武昌、漢陽民千餘,集撫按門,陳稅監陳奉之毒。撫按不敢理,民情益憤。」而當時湖廣巡撫支可大所奏則較詳:

  乃有積棍稱指稅監,嚇詐噬人,如劉之良、宋大二等,遂致武昌、漢陽士民數百,奔赴撫按,擊鼓聲冤,旋造稅監門,擁眾攻打,臣同按臣多方禁諭,自辰至酉方定。(13)

  這裡所說「士民數百」顯然是掩飾的話。在這之後不過半年,即二十八年七月間,人民又發生一次反抗運動。據當守備湖廣內官監少監杜茂奏稱:

  生員沈希孟等,民劉正舉等,打搶抽稅陳奉差人,因而豎旗聚眾,鼓譟倡亂。上命錦衣衛將已獲有名正犯拿解究問,未獲者會同撫按提學等官拿問具奏。(14)

  這裡所謂「陳奉差人」,是他的參隨李二生和薛免。生員還有張奕葉,究問之後兩人全被陳奉斃於獄中。(15)

  這些已經足夠引起人民更大的憤怒了,但陳奉還是再接再厲地殘虐人民,於是軒然大波便掀天而起了。

  就在這年十二月,有諸生的妻女被陳奉所辱(據《明史·陳增傳》載南京吏部主事吳中奏,被辱的是「王生之女,沈生之妻」),諸生向巡撫支可大控訴,人民新仇舊恨一齊發作,情緒激動到了沸點,「市民從者萬餘,蜂湧入奉廨」,(16)「甘與奉同死,撫按三司護之數日,僅而得全」(17)。為了平息群眾高亢情緒,當時武昌兵備僉事馮應京,就把陳奉爪牙小特務捕治了幾個。卻不料這事又激起了陳奉的憤怒,便要用大屠殺來向當地官兵示威了。一個月後,就是萬曆二十九年正月,他大辦筵席,宴請當地官員,同時自己先備下了兵甲勇士一千人自衛,這樣布置好了便動起手來,「遂舉火箭焚民居。民群擁奉門。奉遣人擊之,多死,碎其屍擲諸途」(18)。沒出息的巡撫支可大,嚇得不敢出聲。只有馮應京實在看不下去,便抗疏劾陳奉十大罪,陳奉也誣奏應京故意撓命,凌辱敕使。結果朱翊鈞大怒,命貶應京離職,調邊方。不久,又下令逮治。老百姓眼睛究竟是雪亮的,知道應京是好人,當三月間東廠緹騎到達武昌來逮應京的時候,他們相率痛哭去送應京。可是陳奉聽到了卻大不高興,便「大書應京名,列其罪,榜之通衢」(19)。這樣一來,老百姓可再也忍不下去了,於是誓必殺奉,「聚眾數萬人圍奉廨。奉窘,逃匿楚王府。遂執其爪牙六人,投之江,(《明史·陳增傳》作『眾乃投奉黨耿文登等十六人於江』)並傷緹騎,詈可大助虐,焚其府門,可大不敢出。奉潛遣參隨三百人,列兵追逐,射殺數人,傷者不可勝計。日已晡,猶紛拿。應京囚服坐檻車,曉以大義,乃稍稍散。奉匿楚府,逾月不敢出」(20)。而據當時湖廣巡撫支可大奏,陳奉在逃匿楚王府的路上還殺死兩個老百姓。奏云:

  馮應京去任之日,百姓群聚呼號,欲逐陳奉。奉乃盛陳兵衛,招搖都市,砍殺李廷玉等二人,闖入楚府。命參隨三百餘人,引兵追逐,射殺數人,傷者不可勝數,薄暮乃解。(21)

  就在陳奉逃匿楚府的逾月期間,武昌情形十分嚴重,巡撫不敢出門,馮應京又被逮走,民情激憤,情勢洶洶。嚴重到甚至「中朝使臣不敢入境偵緩急,逾兩月」(22)。這嚴重情形從大學士沈一貫的奏疏中也可以看出,奏云:

  武昌之亂,因陳奉既參馮應京去任,即大出告示,數其過惡,誇張得意。小民家家痛哭,追送應京,因而互相殺傷,以激此變。陳奉見勢危急,躲入楚府,不則奉為齏粉矣,小民恨巡撫曲護陳奉,隨車痛罵,放火燒其衙門。昨巡撫疏中但言失火,諱之也。今小民群聚圍繞,實未嘗散,就使暫散,安知其不復聚而相擊乎?不獨省城,即通省無不怨奉。故道途皆梗,消息不通,眾怒如水火不可犯也。蓋武昌之民,前年已曾作亂,冀奉猶有改圖。今日甚一日,決然不與俱生,臣慮奉必遭毒手,奉不足惜,如國體何?(23)

  同時戶科給事中田大益所奏情形更為嚴重,奏疏略云:

  今楚人以陳奉故至沈使者不返矣,且欲甘心撫臣矣。楚藩王匿奉府中而朝廷人不敢入楚偵緩急矣。中外觀變,惟在楚人。(24)

  在這兩人未上奏之時,朱翊鈞還聽信東廠特務所奏,說是人民打傷的緹騎有死者,便手詔內閣,欲究主謀,及至看了這兩人奏章以後,他大概也有些怕起來,終於採用沈一貫的意見召還陳奉,撤了支可大的職,而派工部左侍郎趙可懷代支可大去安撫人民,可懷進入楚境以後,沿途老百姓又聚眾向他請願:

  (六月)戊寅湖廣巡撫趙可懷疏報入境日期,並陳楚事近狀。是時陳奉已出楚府,可懷入荊州,楚人擁車訴陳奉之惡,哭聲如雷。可懷宣布上意,且雲陳奉已經取回治罪,反覆譬曉,遂以吏部咨文備載諭語付之傳閱,眾方色喜,叩頭呼萬歲,旋散去。可懷疏言:「方數萬眾洶洶時,臣亦惶悚流汗雲。」(25)

  至於陳奉呢,在他離開武昌的時候,帶著刮來的金寶財物巨萬,舟車相銜,數里不絕。支可大怕他被老百姓劫奪,派了很多的衛兵保護他出境,路上遇著趙可懷,趙又加派了一些人保護他。官員總是和特務有勾結而和人民始終是對立的,陳奉總算借支趙兩人的保護,逃出了他那條狗命。這件事當時曾有個都給事中彈劾過:

  廿九年八月,吏科都給事中郭如星論劾湖廣巡撫趙可懷,言其伏謁陳奉,趨走唯諾,遣官護送,糊塗了事。奉之多贓與所陳兵器,一切不以上聞。支可大縱匣外之虎,任其搏噬;可懷憚匣中之虎,聽其咆哮。可大長奉之惡,釀禍於始;可懷護奉之惡,遺患於終。請下奉於理,且亟罷可懷。(26)

  這封奏章送上以後,自然不會有下文的,陳奉依然逍遙法外。趙可懷還是安安穩穩地做他的巡撫。

  這次反特務鬥爭,時間達一月以上,參加的群眾達好幾萬人,在人民方面當然犧牲很大,但特務方面也有十幾個人被投到江里,而最後陳奉終被趕走,助虐的巡撫支可大也撤了職。這在獨裁專制時代,能夠得到這樣結果,可以說是人民的勝利了。但應該指出,這勝利是人民自己的力量造成的。

  陳奉在湖廣所激起的人民反抗鬥爭,除了上面所說的幾次而外,還有很多,據當時大學士沈一貫奏稱:「陳奉入楚,始而武昌一變,繼之漢口,繼之黃州,繼之襄陽,繼之光化縣,繼之青山鎮、陽邏鎮,又武昌縣仙姚鎮,又寶慶,又安德,又湘潭,又巴河鎮,變經十起,幾成大亂。」(27)可惜的是,有些人民流血鬥爭如光化、湘潭等地的詳細情形,我們今天已無法得悉了。

  馬 堂

  就在陳奉在荊州、襄陽遭到人民打擊的時候,北方臨清人民也展開了反特務的鬥爭,所反對的對象是天津稅監兼臨清稅務馬堂。事件經過如下:

  (馬堂)始至(臨清),諸亡命從者數百人,白晝手鋃鐺奪人產,抗者輒以違禁罪之。僮告主者,畀以十之三,中人之家破者大半,遠近為罷市。州民萬餘縱火焚堂署,斃其黨三十七人,皆黥臂諸偷也。事聞,詔捕首惡,誅連甚眾。有王朝佐者,素仗義,慨然出曰:「首難者,『我也』。」臨刑,神色不變。知府李士登恤其母妻,臨清民立祠以祀。(28)

  這次由於統治者以「誅連」來鎮壓,鬥爭時間似乎沒有延續多久。但實際上看這殺人放火的情形,特務所遭受的打擊是並不下於武昌那次的。而據《明史記事本末》卷六十五所載,馬堂還被老百姓逮住,幾乎打死,幸得一個守備王煬將他救了出來。但後來馬堂卻喪盡天良地聽信手下一個爪牙的話,反奏告朱翊鈞,說這次事變是王煬鼓動的,結果將王煬逮系詔獄,瘐死獄中。

  方焚噪時,守備王煬率家丁二十餘人沖入,抱敕印負堂而出。其黨鄭惟明,反訐煬始禍,亦被逮系獄。久之,瘐死獄中。(29)

  王 虎

  二十八年二月,就是武昌漢陽一千多老百姓請願後一月,蔚州礦工發生暴動,打擊的對象是礦監王虎。據王虎奏稱當時的情形是:

  (二十八年二月)開礦內臣王虎參蔚州民畢礦造布謠言,哄散礦夫及率男畢詩傑等毆傷參隨王守富等。上怒,命虎會同撫按將礦等有名人犯嚴究,分別問擬。(30)

  後來,又在香河激起民變:

  (二十八年六月)魚葦稅課內臣王虎參通州同知邵光庭不應赴,香河知縣焦元卿率領生員土民喧嚷執槍棍拋磚石者千餘人。上為之降二臣各一級調外任,仍命會同撫按提學嚴查為首生員土民正法。(31)

  還有一次在廣昌也激起民變,王虎並因此劾降易州知州孫大祚,見《明史·梁永傳》卷三○五,但時間及詳細情況已無法知道了。

  李 鳳

  二十八年四月,廣東新會人民又展開反抗稅務特務的鬥爭,為首的人是縣民李芸易,原任通判吳應鴻,舉人勞養魁、鐘聲朝、梁斗輝等。(32)當時情形,廣東巡按顧龍禎曾詳細奏明:

  為激變流殃,非常大異:市舶司稅務內臣李鳳差官陳保往新會縣拘鎖平民,嚴刑逼勒,以致士民數(千)鼓譟縣堂,稅棍林權等率黨相持,自午至戌,擠踏死傷於縣門者五十餘命焉。竊為新會迫在海濱,民輕易動,有李鳳以壟斷之計,開告密之門,無影無蹤,忽生大獄,某甲獲罪,則曰某乙、某丙實指唆之,株連所及,幾至竭澤。類解稍愆期,則曰撫按所阻撓也。指縣官之風力者,則曰爾予我海嶼之稅余。指輔佐之清白者,則曰而予我夷舶之常例。指司道之赤心者,則曰而予我商夷之琛賂。羅織善良,鉗制命吏,召集海盜,駕使大船,攔載海商,登岸劫殺。在在見告,慘於夷寇,波水為紅。臣愚以為不撤李鳳,不盡法辦陳保等,海隅萬里,將不可勝諱也。(33)

  當時吏部尚書李戴也奏稱:「鳳釀禍,致潮陽鼓譟,粵中人爭欲殺之。」(34)但朱翊鈞對這些奏疏,一概置之不理,而見了李鳳參為首的李芸易等奏摺後,便立刻「震怒,即命官騎逮系李芸易等赴京究問,其餘有名渠魁即付李鳳嚴拿正法」(35)。這次反特務鬥爭,人民方面吃虧是相當大的。

  孫 隆

  二十九年六月,蘇州織工也和人民鬥爭起來,那時蘇杭織造太監兼管稅務孫隆駐在蘇州,剝削機戶,勒索商稅。當時巡撫應天右僉都御史曹時聘曾奏陳激起這一事變的起因經過甚詳:

  吳民生齒最繁,恆產絕少,家杼軸而戶纂組,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相依為命久矣。孫隆在吳日久,習知民情,分別九則,設立五關,止權行商,不征坐賈,一時民心始定。然榷網之設,密如秋關,原奏參隨本地光棍,以榷征為奇貨,吳中之轉販日稀,織戶之機張日減。加以大水無變,窮民之以織為生者岌岌乎無生路矣。五月初旬,隆入蘇會計五關之稅,額數不敷,暫借庫銀挪解,參隨黃建節交通本地棍徒湯莘徐成等十二家,乘委查稅,擅自加征。又妄議每機一張稅銀三錢,人情洶洶,訛言四起。於是機戶皆杜門罷織,而織工皆自分餓死,一呼響應,斃黃建節於亂石之下,付湯莘等家於烈焰之中,而鄉官丁元復家亦與焉。往者稅務初興,民咸罷市。吳民輕心易動,好信訛言,浮食奇民,朝不謀夕,得業則生,失業則死。臣所睹記,染坊罷而染工散者數千人;機房罷而機工散者又數千人,此皆自食其力之良民也。一旦驅之死亡之地,臣竊悼之。(36)

  這次因為有工人參加了的緣故,所以在實際行動的時候,組織得頗為嚴密,為首的人葛成(37)也很有組織和領導能力。《靜志居詩話》卷十八稱:

  太監孫隆以督織造駐蘇州,朝廷方起稅額,惡少年行賄充委官,乘與張蓋,勒索商稅,民不堪命。崑山人葛成率眾二千人,分作六隊,一人搖蕉扇前行,後執挺隨之。

  實際動手時,除將孫隆參隨黃建節打死外,還「縛稅官六七人投之河,且焚宦家之蓄稅棍者」(38)。其餘的則秋毫無犯,顯得極有紀律。這點就是曹時聘也不得不承認,他說他們「不挾寸刃,不掠一物,預告鄉里,防其延燒,毆死竊取之人,拋棄買免之財。有司往諭,則伏地請罪曰:『若輩害民已甚,願得而甘心焉,不敢有他也。』」(39)甚至朱翊鈞後來降旨也不得不說:「蘇州府機房織手,聚眾誓神,殺人毀屋,大幹法紀,本當盡法究治,但赤身空手,不懷一絲,只破起釁之家,不及無辜一人……原因公憤,情有可矜。」(40)

  當地官員見了這種有組織有紀律的情形,也有些害怕,於是「知長洲縣事鄧雲霄見民情洶湧,擒委官頭目械於玄妙觀」(41)。棍徒湯莘等也被責枷示。知府朱燮元也出來勸解,群眾方才散去,而孫隆則早已嚇得逃到杭州去了。

  這件事當然是不會就這樣了結,統治者一定要追究的。於是葛成便「挺身詣府自首,願即常刑,不以累眾」(42)。由於他的挺身自首,官府方面只另捕了幾個人,連葛成共是八個,其餘的一概免究,而棍徒湯莘也下了獄。七月間朱翊鈞降旨云:

  召禍奸民湯莘及為首鼓譟葛賢等八名,著撫按官嚴究正法具奏。其餘脅從,俱免追究,以靖地方。(43)

  但後來卻僥倖得很,葛成擬了死罪以後卻遇赦得出,又隔了十多年方才病死。「吳人義之,呼為葛將軍……死葬虎丘五人墓側」,並且立了一個碑,文震孟題曰:「有吳葛賢之墓。」(44)

  這個葛成的挺身仗義的精神,與前面提到的反馬堂鬥爭中的王朝佐完全一樣。這說明了那些參加鬥爭的群眾由於同在特務的淫威之下,禍害相關,已把他們的心緊緊地連在一起,所以便會產生這種犧牲自己以救群眾的大仁大勇的行為。

  當時有位詩人欽叔陽曾寫了幾首詩歌頌這事,詩共三首,題曰《稅官謠》:

  四月水殺麥,五月水殺禾,茫茫阡陌殫為河。殺禾殺麥猶自可,更有稅官來殺我。

  千人奮挺出,萬人夾道看,斬爾木,揭爾竿,隨我來,殺稅官。稅官來,百姓哭。虎負嵎,猱升木。壯士來,中責走。十三人,三授首。歡樂崇朝不及夕,倏忽頭臚已狼籍,投畀烏鳶烏不食。(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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