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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2:12:56 作者: 丁易

  朱厚熜時還有兩個進步的思想家顏鈞、梁汝元因為講學關係為統治者所忌,結果顏鈞被捕充軍,梁汝元被殺於獄中。

  顏鈞字山農,是王艮的再傳門徒,王艮是灶丁出身,受業王守仁,但思想上與守仁並不一致,他可以說是當時農民階級思想的代表。山農思想和他很接近,所以明史說他「詭怪猖狂」(375)。但《明儒學案》卷三十二《泰州學案》卻說他:「遊俠,好急人之難,趙大洲赴貶所,山農偕之行,大洲感之。徐波石戰歿元江府,山農尋得其骸骨歸葬,頗欲自為於世,以寄民胞物與之志……然世見其張皇,無賢不肖皆赴之。以他事下南京獄……以戍出,年八十餘。」無賢不肖皆赴之,可見其影響之大,所以他的門徒對他都崇敬備至,他下獄時,幾乎被殺,其所以能夠得減戍,全是門徒羅汝芳「破產救之」,在獄時,汝芳「供養獄中」,出獄後,汝芳又「事之,飲食必躬進」(376)。

  梁汝元是山農的學生,字夫出,後改名何心隱,吉州承豐人。「時吉州三四大老方以學顯,心隱恃其知見,輒狎侮之。」(377)他曾經試行一種空想的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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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大學先齊家,乃構萃和堂以合族,身理一族之政,冠婚喪祭賦役,一切通其有無。行之有成。(378)

  他這種理想在當時頗得到一部分群眾擁護,而且聲勢相當浩大。如他在京師時,曾「辟各門會館,招來四方之士,方技雜流,無不從之」(379)。

  這樣明顯地宣傳自己主張和地主階級作鬥爭,統治者自然放他不過。他曾下過兩次獄,第一次是在他的家鄉:

  邑令有賦外之徵,心隱貽書以誚之。令怒,誣之當道,下獄中。孝感程後台在胡總制幕府,檄江撫出之。(380)

  第二次是在孝感。這一次是大地主階級代表者張居正下令要逮捕的,結果死於獄中:

  心隱故嘗以術去宰相,江陵不能無心動。心隱方在孝感散徒講學,遂令楚撫陳瑞捕之,未獲而瑞去。王之垣代之,卒致之。心隱曰:「公安敢殺我?亦安能殺我?殺我者,張居正也!」遂死獄中。(381)

  從「公安敢殺我,亦安能殺我」這兩句話看來,可見他在當時的確有一部分群眾力量。

  朱翊鈞、由校時的文字獄

  朱翊鈞時,也有個進步思想家李贄因思想關係被統治者殺死。

  李贄,字卓吾,福建泉州晉江人,曾「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發,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居黃安,日引士人講學,雜以婦女」(382)。他講學是站在農民階級立場的,對數千年來地主階級的政治學說——儒學,給予極嚴厲的抨擊。他指出儒學不但無益於天下國家,相反,卻是致亂的東西。自以為有知識的儒學者,實際是毫無知識的。他認為所謂是非都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由於歷史條件的變化及各種人生活條件的不同,而不能有是非的定論和定質。所以拿孔子學說的原則作為是非的標準,其實是在抹殺是非。從而,他在他的著作《藏書》中便排擊孔子,別立褒貶,凡千古相傳之善惡,無不顛倒易位。更進而揭穿當時地主階級拿孔子教條來欺人,以及外面像是仁義而內里卻是十分卑鄙的假面具。並讚揚「力田者」和「做生意者」的言行一致。

  由於他這種農民階級的立場及言論的新奇,在當時便極為轟動。很得到人民和進步知識分子的歡迎:

  溫陵李卓吾聰明蓋代,議論間有過奇,然快談雄辯,益人意智不少。秣陵焦弱侯,泌陽劉晉川皆推尊為聖人。流寓麻城,與余友邱長儒一見莫逆,因共彼中士女談道,刻有觀音問等書,忌者遂以幃箔疑之。然此老狷性如鐵,不足污也。(383)

  他的著作如《藏書》《焚書》等在當時也流傳極廣,這樣明目張胆抨擊地主階級,而且擁有很多群眾的思想家,統治者自然不能放過他而要對付他了。萬曆三十年禮科給事中張問達便具疏劾奏,其中極盡誣衊,略云:

  李贄壯歲為官,晚年削髮。近又刻《藏書》《焚書》《卓吾大德》等書,流行海內,惑亂人心。以呂不韋、李園為智謀,以李斯為才力,以馮道為吏隱,以卓文君為善擇佳偶,以司馬光論桑弘羊欺武帝為可笑,以秦始皇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為不足據。狂誕悖戾,未易枚舉,大都刺謬不經,不可不毀者也。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簡,與無良輩游庵院,挾妓女白晝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講法,至有攜衾枕而宿庵觀者,一境如狂。又作觀音問一書,所謂觀音,皆士人妻女也。後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於明劫人財,強摟人婦,同於禽獸,而不足恤。邇來縉紳士大夫亦有捧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數珠,以為律戒,室懸妙像,以為皈依,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於禪教沙門者,往往出矣。近聞贄且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四十里,倘一入都門,招至蠱惑,又為麻城之續。望敕禮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將李贄解發原籍治罪。仍檄行兩畿各省,將贄刊行諸書並搜簡其家之未刊者,盡行燒毀,毋令貽亂於後,世道幸甚。(384)

  奏上,得旨:

  李贄敢倡亂道,惑世誣民,便令廠衛五城嚴拿治罪。其書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盡行燒毀,不許存留。如有徒黨曲庇私藏,該科道及各有司訪奏治罪。(385)

  這時卓吾住在通州馬誠所家,被逮赴獄,審問的時候,仍是十分倔強不屈。結果瘐死獄中,年七十六歲。

  他的書經過這次焚毀,但仍然流行,天啟五年又焚毀過一次:

  天啟五年九月,四川道御史王雅星疏,奉旨:李贄諸書怪誕不經,命巡視衙門焚毀,不許坊間發賣,仍通行禁止。(386)

  但結果呢,統治者的心機是白費了,卓吾的書仍是照樣流行。陳明卿說:

  卓吾書盛行,咳唾間非卓吾不歡,几案間非卓吾不適,朝廷雖禁毀之,而士大夫則相與重鋟,且流傳於日本。(387)

  顧炎武也說:「雖奉嚴旨,而其書之行於人間自若也。」又說:「士大夫多喜其書,往往收藏,至今未滅。」(388)

  此外,朱翊鈞時也有因出試題得禍的,如萬曆七年高啟愚主應天鄉試事:

  萬曆七年命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編修高啟愚,翰林侍讀羅萬化主應天試。

  十二年御史丁此呂追論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高啟愚主試應天時,命題「舜亦以命禹」,為阿附故太師張居正,有功進受禪之意,為大不敬。得旨免究矣,吏部參論,此呂調外,遂奪啟愚官,削籍還里,並收其三代誥命。(389)

  至於朱由校時的魏忠賢則是個目不識丁的傢伙,但他的特務四處偵緝,也往往偵緝到文字方面來。如:

  劉鐸……由刑部郎中為揚州知府。憤忠賢亂政,作詩書僧扇,有「陰霾國事非」句。偵者得之,聞於忠賢。倪文煥者,揚州人也,素銜鐸,遂嗾忠賢逮治之。(390)

  縱觀上述,文字之禍,有明各朝都不斷地發生,讀書人的言論思想在這種極端的嚴密的統制之下,大部分都俯首貼耳去做奴隸,稍稍放縱一點的也不敢多說話,只有縱情聲色,放浪不羈,麻醉自己了。

  (1) 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四引《俞本紀事錄》。

  (2) 《國初事跡》。

  (3) 《國初事跡》。

  (4) 王世貞:《詔令考》二。

  (5) 《國初事跡》。

  (6) 《明史·宋濂傳》卷一二八。

  (7) 《明史·陳修傳》卷一三八。

  (8) 《明史·藍玉傳》卷一三二。

  (9) 《明史·黃准傳》卷一四七。

  (10) 《國初事跡》。

  (11) 《明通鑑》卷七。

  (12) 《國初事跡》。

  (13) 彭孫貽:《明史紀事本末補編》卷五。

  (14)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15) 《明通鑑》卷七。

  (16) 《靜志居詩話》卷二。

  (17) 《明史·蕭岐傳》卷一三九。

  (18) 《國初事跡》。

  (19) 徐禎卿:《翦勝野聞》。

  (20) 徐禎卿:《翦勝野聞》。

  (21) 《明史·張信傳》卷一四六。

  (22) 姜清:《姜氏秘史》五。

  (23) 《明史·刑法志二》卷九十四。

  (24) 《明史·成祖本記一》卷五。

  (25) 《明史·宦官傳序》卷三○四。

  (26) 《明史·徐達傳》卷一二五。

  (27) 《明史·公主傳》卷一二一。

  (28) 趙士喆《建文年譜》。

  (29) 《萬曆野獲編》卷三十,[使西域之賞]。

  (30) 《明史·胡濙傳》卷一六九。

  (31) 《明史·鄭和傳》卷三○四。

  (32) 《續文獻通考·刑考二》卷一三六。

  (33) 《明史·鄭辰傳》卷一五七。

  (34) 《仁廟聖政記》卷上。

  (35) 《明史·紀綱傳》卷三○七。

  (36) 《明史·高賢寧傳》卷一四三。

  (37) 《明史·紀綱傳》卷三○七。

  (38) 《明史·周新傳》卷一六一。

  (39) 《明史·紀綱傳》卷三○七。

  (40) 《明史·紀綱傳》卷三○七。

  (41) 《續文獻通考·刑考四》卷一三八。

  (42) 《續文獻通考·刑考四》卷一三八。

  (43) 《明史·張信傳》。

  (44) 《明史·寧王權傳》卷一一七。

  (45) 《明史·鄭辰傳》卷一五七。

  (46)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47) 《明史·金忠傳》卷一五○。

  (48) 《明通鑑》卷十七。

  (49) 《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八。

  (50)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51) 《唐樞國琛集》卷下。

  (52) 《明通鑑》卷十九。

  (53) 《明史·刑法志三》卷九十五。

  (54) 《明史·刑法志三》卷九十五。

  (55) 《明史·毛吉傳》卷一六五。

  (56)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57) 《明史·刑法志三》卷九十五。

  (58)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59)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60) 《明史·寧王權傳》卷一一七。

  (61)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62) 《明史·岳正傳》卷一七六。

  (63) 《明史·林聰傳》卷一七七。

  (64)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65)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66)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67) 王鏊:《守溪筆記》。

  (68)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一,[王振恩恤]。

  (69)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70) 《明史·袁彬傳》卷一六七。

  (71) 《明史·毛吉傳》卷一六五。

  (72) 《明書·宦官傳·汪直》卷一五八。

  (73)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七。

  (74) 《明通鑑》卷三十三。

  (75) 《明史·張元禎傳》卷一八四。

  (76) 《明通鑑》卷三十三。

  (77) 陸(左釒右弋):《病逸漫記》。

  (78) 《明史·商輅傳》卷一七六。

  (79) 《四友齋叢說》卷七,史三。

  (80)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七。

  (81) 《明通鑑》卷三十三。

  (82) 《明通鑑》卷三十三。

  (83) 《菽園雜記》卷十。

  (84)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85) 《明史·劉大夏傳》卷一八二。

  (86)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87) 《明史·汪直傳》卷三○四。

  (88) 《明史·汪直傳》卷三○四。

  (89) 《明史·孫磐傳》卷一八九。

  (90) 《明史·王獻臣傳》卷一八○。

  (91) 《明史·王獻臣傳》卷一八○。

  (92) 《明史·孫磐傳》卷一八九。

  (93) 《明史·胡獻傳》卷一八○。

  (94) 《明史·周經傳》卷一八三。

  (95)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96)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97) 《明史·刑法志三》。

  (98)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六》卷九十五。

  (99) 《繼世紀聞》卷一。

  (100) 《二申野錄》卷三,引《客座新聞》。

  (101) 《明史·熊繡傳》卷一八六。

  (102) 《明史·秦紘傳》卷一七八。

  (103) 《明史·錢寧傳》卷三○七。

  (104)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七》卷九十六。

  (105) 《明史·錢寧傳》卷三○七。

  (106)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七》卷九十六。

  (107)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七》卷九十六。

  (108)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八》卷九十七。

  (109) 《明史·安磐傳》卷一九二。

  (110) 《明通鑑》卷四十四。

  (111) 《明史·谷大用傳》卷三○四。

  (112) 《明史·歐陽重傳》卷二○三。

  (113) 《張文忠公全集》文集四,《朱忠僖公神道碑》。

  (114)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九》卷九十八。

  (115)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九》卷九十八。

  (116) 《明史·劉濟傳》卷一九二。

  (117) 《明史·顧清傳》卷一八四。

  (118) 《明史·許進傳》卷一八六。

  (119) 《明史·魏良弼傳》卷二○六。

  (120) 《明史·翟鵬傳》卷一○四。

  (121) 《明史·王與齡傳》卷二○七。

  (122) 《明史·熊浹傳》卷一九七。

  (123) 《萬曆野獲編》卷十八。

  (124) 《明史·陸炳傳》卷三○七。

  (125) 《明史·陸炳傳》卷三○七。

  (126) 《明通鑑》卷五十九。

  (127) 《明史·胡世寧傳》卷一九九。

  (128) 《明史·馬錄傳》卷二○六。

  (129) 《明史·趙貞吉傳》卷一九三。

  (130) 《花當閣叢談》卷八。

  (131) 《明史·瞿景淳傳》卷二一六。

  (132)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一,[進藥]。

  (133) 《明史·舒化傳》卷二二○。

  (134) 《明史·刑法志三》。

  (135) 《明史·馮保傳》卷三○五。

  (136)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一,[駕帖之偽]。

  (137) 《明史·張鯨傳》卷三○五。

  (138) 王士禎:《池北偶談》卷六。

  (139) 《明史·馮保傳》卷三○五。

  (140) 《明史·李世達傳》卷二二○。

  (141) 《明史記事本末》卷六十七。

  (142) 《明史·魏忠賢傳》卷三○五。

  (143) 《明史·魏忠賢傳》卷三○五。

  (144) 《明史·魏大中傳》卷二二四。

  (145) 《牧齋初學集》卷五十八,《陳儒人張氏墓志銘》。

  (146) 《明史·萬燝傳》卷二四五。《三朝野記》卷三亦載此事,「楊忠烈被逮,蘇周旋之於檻車,有以其事入告者,將遣緹騎逮問,先使人恐嚇之,蘇閒懼禍自縊雲。」

  (147) 《靜志居詩話》卷十七。

  (148) 《北行日譜》。

  (149) 《北行日譜》。

  (150) 《北行日譜》。

  (151) 《北行日譜》。

  (152) 《北行日譜》。

  (153) 《北行日譜》。

  (154) 《北行日譜》。

  (155) 《北行日譜》。

  (156) 《北行日譜》。

  (157) 《啟禎兩朝剝復錄》中。

  (158) 《明史·周建宗傳》卷二四五。

  (159) 《先撥志始》上。

  (160) 按:《東林點將錄》今傳者有《酌中志余》《先撥志始》《遣愁集》三種本子,計六奇《明季北略》所載不全,其中均微有差異,茲據《酌中志余》本。又點將錄作者,亦多異說,《明史》魏忠賢傳及王詔徽傳並雲紹徽所作,茲從之。

  (161) 《遣愁集》。

  (162) 秦蘭徵:《天啟宮詞》。

  (163) 《酌中志余》。

  (164) 《明史·曹欽程傳》卷三○六。

  (165) 戴名世《南山集》卷七《左忠毅公傳》。

  (166) 《酌中志余》。

  (167) 《明史·王體乾傳》卷三○五。

  (168)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169) 《明史·門達傳》卷三○七。

  (170)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171)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一,[駕帖之偽]。

  (172)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六》卷九十五。

  (173) 《明史·張佳胤傳》卷二二二。

  (174) 《明史·孫懋傳》卷二○三。

  (175) 《明史·傅好禮傳》卷二三七。

  (176) 《明神宗實錄》卷三六三。

  (177) 《春明夢余錄》卷六十三。

  (178) 《明史·刑法志三》。

  (179) 魏禧:《叔子文集》,《姜貞毅先生傳》。

  (180) 《涌幢小品》卷十二,[廷杖]。

  (181) 《明史·刑法志三》。

  (182) 《涌幢小品》卷十二,[廷杖]。

  (183) 《叔子文集》,《姜貞毅先生傳》。

  (184) 《靜志居詩話》卷二。

  (185) 《靜志居詩話》卷四。

  (186) 《明通鑑》卷七。

  (187) 《明史·刑法志二》。

  (188) 《明通鑑》卷十八。

  (189) 《明史·刑法志三》。

  (190) 《明史·刑法志三》。

  (191) 《明史·章論傳》卷一六二。

  (192) 《明史·刑法志三》。

  (193) 《明史·許進傳》卷一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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