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字獄01
2024-10-11 12:12:49
作者: 丁易
知識分子,就是舊時代所謂讀書人,也就是所謂士,在統治獨夫的心目中是既可愛又可惡的一群人。可愛的是這群人多半有點才能,可以幫助他們鞏固自己的統治;但也正因為如此,這群傢伙如果搗起亂來,也就比較厲害。至少,他們可以在文字上誹謗幾句,這對於統治者的統治也是不利的。所以歷來統治者對於這些讀書人總是採取兩面政策:一方面用高官厚祿來引誘羈絆他們,使他們為自己所用;另一方面便是用屠殺來鎮壓。這屠殺的藉口除了一般常用的而外,對讀書人還有一個特別的藉口,那便是文字的禁忌。
朱元璋時的文字獄
朱元璋東征西討,飽經憂患,他是深深知道上面說的那一套的,所以當他做了皇帝天下漸漸平定下來之後,便一方面大殺功臣宿將,一方面刀鋒也就漸漸地移向讀書人頭上來了。
當時因詩句而得殺身之禍就很多。如高啟便是因為一首《宮女圖》詩得禍,原詩云:
女奴扶醉踏蒼苔,明月西園侍宴回。小犬隔牆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
錢謙益《列朝詩集》注中說這首詩得禍的緣由云:
《吳中野史》載季迪因此詩得禍,余初以為無稽。及觀《國初昭示諸錄》所載李韓公子侄諸小侯爰書,及高帝手詔豫章侯罪狀,初無隱避之詞,則知季迪此詩蓋有為而作。諷諭之詩,雖妙絕千古,而因此觸高帝之怒,假手於魏守之獄,亦事理之所有也。
這裡所謂「魏守」是魏觀,藉口仍是一段文字——上樑文。緣由《明史·高啟傳》卷二八五:
啟嘗賦詩,有所諷刺,帝嗛之,未發也。及歸居青邱,授書自給,知府魏觀為移家郡中,旦夕延見甚歡。觀以改修府治獲譴,帝見啟所作上樑文,因發怒,腰斬於市。
當時還有個御史張尚禮也因詩句得禍,徐釚《本事詩》云:
按《袁山堂外紀》載:洪武間金華張尚禮為監察御史,一日作宮怨詩云:「庭院沉沉晝漏清,閉門春草共愁生。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一聲。」高帝以其能摹圖宮閫心事,下蠶室死。
還有僉事陳養浩也因詩句被投於水:
僉事陳養浩作詩云:「城南有嫠婦,夜夜哭征夫。」太祖知之,以其傷時,取到湖廣,投之於水。(342)
還有許多因詩句得禍的和尚,如僧一初和止庵:
元末高僧,四明守仁字一初,錢塘德祥字止庵,皆有志事業者也。遭時不偶,遂髡首而肆力於詩……入國朝皆被詔至京,後官僧司,一初題翡翠云:「見說炎州進翠衣,網羅一日遍東西。羽毛亦足為身累,那得秋林靜處棲。」止庵有夏日西園詩:「新筑西園小草堂,熱時無處可乘涼。池塘六月由來淺,林木三年未得長。欲淨身心頻掃地,愛開窗戶不燒香。晚風只有溪南柳,又畏蟬聲鬧夕陽。」皆為太祖見之,謂守仁曰:「汝不欲仕我,謂我法網密耶?」謂德祥曰:「汝詩熱時無處乘涼,以我刑法太嚴耶?又謂六月由淺,三年未長,謂我立國規模淺而不能與禮樂耶?頻掃地,不燒香,是言我恐人議而肆殺,卻不肯為善耶?」皆罪之而不善終。(343)
又如僧來復:
僧來復上謝恩詩,有「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帝曰:「汝用『殊』字,是謂我『歹朱』也,又言『無德頌陶唐』,是謂我無德,雖欲以陶唐頌我而不能也。」遂斬之。(344)
又有一次一個廟裡壁上題了一首詩,被朱元璋見了,便將全寺和尚殺盡:
太祖私游一寺,見壁間有題布袋佛詩曰:「大千世界活茫茫,收拾都將一袋藏。畢竟有收還有散,放寬些子也何妨!」因盡誅寺僧。(345)
除了挑剔詩句而外,朱元璋又喜歡在臣下進的表文中找毛病。他的文義本來不通,再加上猜忌疑心,於是一切文字都可以觸犯他的忌諱。如《朝野異聞錄》所載,就因為他這種近乎精神失常的猜忌,殺死了很多人:
三司衛所進表箋,皆令教官為之,當時以嫌疑見法者,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為海門衛作《謝增俸表》,以表內有「作賊垂憲」句誅。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為都司作《長壽表》,以表內有「垂子孫而作則」句誅。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為按察使作《賀冬表》,以表內有「儀則天下」句誅。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為布按作《正旦賀表》,以表內有「建中作則」句誅。常州府學訓導蔣鎮為本府作《正旦賀表》,以表內有「睿性生知」句誅。澧州學正孟清為本府作《賀冬表》,以表內有「聖德作則」句誅。陳州學訓導周冕為本州作《萬壽表》,以表內有「壽域千秋」句誅。懷慶府學訓導呂睿為本府作《謝賜馬表》,以表內有「遙瞻帝扉」句誅。祥符縣教諭賈翥為本縣作《正旦賀表》,以表內有「取法象魏」句誅。台州訓導林云為本府作《謝東宮賜宴箋》,以箋內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句誅。德安府學訓導吳憲為本府作《賀立太孫表》,以表內有「永紹億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門」句誅。蓋以「則」音嫌於「賊」也,「生知」嫌於「僧智」也,「帝扉」嫌於「帝非」也,「法坤」嫌於「發髡」也,「有道」嫌於「有盜」也,「式君父」嫌於「弒君父」也,「藻飾太平」嫌於「早失太平」也。
黃溥《閒中今古錄》曾載這些表禍的起因云:
蔣景高象山人,元末遺儒,內附後任本學縣教諭,罹表箋禍,至京斬於市。斯禍也,起於左右一言。初洪武甲子開科取士,向意右文,諸勛臣不平。上語以故曰:「世亂則用武,世治則用文。」諸勛進曰:「此固然,但此輩善譏訕,初不自覺,且如張九四原禮文儒,及請其名,則曰士誠。」上曰:「此名甚美。」答曰:「孟子有『士誠小人也』句,彼安知之?」上由是覽天下所進表箋,而禍起矣。
《明史·蘇伯衡傳》卷二八五:
蘇伯衡……為處州府學教授,坐表箋誤,下吏死。
《閒中今古錄》又云:
杭州教授徐一夔撰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帝覽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薙髮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
像這樣的文字忌諱,簡直和阿Q因癩頭皮而諱光諱亮一樣,像是在開玩笑,然而朱元璋就這樣玩笑似地殺死了許多人。而且他挑剔表箋忌諱,不但施於臣下,對於藩國也是一樣,如對朝鮮便是一例:
朝鮮國王李成桂(旦)進表箋,有犯上字樣,太祖罪其使者,借稱姓鄭名集(按:當是鄭總)撰文。太祖以其所貢物發還。追要原撰箋文姓鄭者。旦懼,即以鄭集送至京。太祖罪之,發雲南安置。仍令遼東都司不許高麗人通界,亦不許客商貿易,永遠絕也。(346)
朱元璋除了挑剔表箋而外,他還要挑剔別人替他代撰的文告,所以這些撰稿人也往往容易得禍。《靜志居詩話》卷二:
明孝陵恩威不測,每因文字少不當意,輒罪其臣……當日有事圜丘,惡祝冊有予我字,將譴撰文者。桂正字彥良言於帝曰:「予小子履,湯用於郊;我將我享,武歌於廟。以古率今,未足深譴。」帝怒乃釋。
還有引用古書,說不定也會引起觸忌而得殺身之禍。皇甫錄《皇明紀略》云:
太祖嘗命狀元張信訓諸王子,信以杜詩「舍下筍穿壁」四句為字式。太祖大怒曰:「堂堂天朝,何譏誚如此!」腰斬以殉經生。
此外,還有因著書得禍的。《閒中今古錄》云:
陳子烴作通鑑續編……遭我高皇之戮,弟侄相繼淪沒,世緒以絕。
在這樣毫無理性的文字禁忌之下,於是文人們多半不願去做官。《廿二史札記》卷三十二云:
明初文人多有不欲仕進者,丁野鶴、戴良之不仕,以不忘故國也。他如楊維楨以纂禮樂書,征至京師,留百餘日,乞骸骨去……胡翰應修元史之聘,書成,受賚歸,趙塤、陳基亦修元史,不受官,賜金歸。張昱征至,以老不仕。陶宗儀被薦不赴。王逢以文學徵,其子掖為通事司,叩頭以父年高乞免,乃命吏部符止之。蓋是時明祖懲元季縱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樂仕進。
這裡所謂「重典」,文字禁忌便是其中之一了。
更奇怪的是這種文字禁忌,朱元璋不僅用來對付活人,他還用來對付幾千年前的死人,而這死人竟是孟子!全祖望《鮚琦亭集》卷三十五《辨錢尚書爭孟子事》引《典故輯遺》說:
上讀孟子,怪其對君不遜,怒曰:「使此老在今日寧得免耶!」時將丁祭,遂命罷配享。明日,司天奏文星暗。上曰:「殆孟子故耶?」命復之。
「使此老在今日寧得免耶」一句話,殺心勃勃,活脫脫是一個暴戾獨夫的口吻。無奈孟子已死,沒有辦法,只好將他的神位撤出孔廟來出氣。要不是天上文星暗了,朱元璋疑神疑鬼地以為和孟子有關而又恢復了孟子神位,恐怕終朱元璋之世,孟子的孔廟冷豬肉是吃不成的了。
這是洪武二年的事。(347)孟子雖然恢復配享,但朱元璋對孟子這書仍然感到頭痛,這原因是他做了皇帝以後,曾想出一個統治思想愚弄士子的辦法,那便是以八股文考試取士,八股文特點之一便是題目只限用四書五經。現在要天下士子都讀這個「對君不遜」的孟子,而且還要用他出題考試,這在猜忌成性的朱元璋自然是不放心的。這件事在他心裡嘀咕了二十多年,到洪武二十六年,他大殺胡、藍兩黨之後,這恐怖政治的猙獰面目,便由對付活人而轉向到孟子頭上。洪武二十七年他開始檢查刪節《孟子》,書中被認為言論荒謬的共八十五章,一律刪去,幾占全書三分之一。執行檢查的是一個八十二歲的老頭子翰林學士劉三吾。刪定後的《孟子》叫作《孟子節文》。
劉三吾原是元朝的廣西省靖江路儒學副提舉,元亡降明,極會諂媚逢迎,元璋很喜歡他。許多禮制和三場考試法,都是同他商定的,所以《孟子節文》也叫他去主辦(348)。當時有個孫芝曾力爭,罵他是「佞臣」(349),他也不管。刪好以後,還寫了一篇《孟子節文題辭》,迎合朱元璋的意思,大罵孟子引湯誓「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為太過,說只有君主才能享受「雪宮」之樂,說人民生活不好而非議君主也是太過,說君主把人臣看成草芥,人臣便報復地把君主看成寇讎是不該。最後他下了一個判斷和決定,說是:
孟子一書,中間詞氣之間抑揚太過者八十五條,其餘一百七十餘條,悉頒之中外校官,俾讀是書者知所本旨。自今八十五條之內,課士不以命題,科舉不以取士,壹以聖賢中正之學為本。
這書是洪武二十七年十月奏上的,立刻便刊刻成書,頒行天下。
現在《孟子節文》已經不容易見到了,國立北平圖書館(編者按:現國家圖書館古籍館)還藏有一部,拿來和《孟子》足本比對一過,便十足地看出朱元璋殘酷的統治思想的辦法,以及疑神疑鬼的刻毒的猜忌心情。這被刪去的八十五條多半是屬於底下的這幾類的話:
一、不許說統治者及其走狗官僚的壞話——如「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殍,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人且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使斯民飢而死也」(350)等章。
二、不許說統治者要負轉移風氣的責任——如「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一正君而國定矣」(351)等章。
三、不許說統治者應該行仁義之政——如「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諸侯有天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352)等章。
四、不許說反對徵兵徵稅和戰爭的話——如「有布縷之徵,粟米之徵,力役之徵,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353),「古之為關也。將以御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354),「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355)等章。
五、不許人民說可以反抗暴君可以對暴君報復的話——如「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356),「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357)等章。
六、不許說人民應該豐衣足食——如「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今也制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瞻,奚暇治禮義哉?」(358)等章。
七、不許說人民有地位和權利的話——如「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359)等章。
總體來說,凡是侵犯到統治者及其爪牙的話,以及主張應該把人民當作人看待的話,哪怕是極細微的一點,全都要被查禁刪去。但也有與這些無關的平常的話也被刪節,如《離婁》篇《齊人有一妻一妾》章就被刪去,這大概是由於這故事是諷刺那些虛偽粉飾只在口頭說漂亮話而做的事卻極其無恥下流的人,和朱元璋口口聲聲說是愛民如子,實際上卻是暴虐殘殺的行為有些相似,所以他看了也不順眼,便將它刪去了。著作檢查到了這樣細微嚴密的地步,這在明代以前是不曾有過的。
劉三吾這樣奉承主子,照理該得到主子的信愛了,然而朱元璋對他卻並沒有放棄忌刻之心,結果劉三吾還是因文字得禍。《景泰實錄》七年八月,大學士陳循劾考官劉儼等疏云:
洪武三十年,禮部會試貢士,考官劉三吾等出題,內有譏諷朝廷及兇惡字,並考試有不公。御史劾奏,治以重罪。這「譏諷朝廷及兇惡字」是何,實錄沒有說。但據《千頃堂書目》引當時長史黃章等《薄福不臣榜文》載:「黃章與侍讀張信……等十餘人翻閱學士劉三吾主考會試落第卷,以不用心批點,且所進卷有『一氣交而萬物成』,及『至尊者君,至卑者臣』等語,坐罪,皆置於法。」這兩句為什麼竟牽扯到「譏諷朝廷」或是「兇惡」上面,沒有解釋,今天我們也無法明白了。至於「皆置於法」,據《明史》記載則是判了個充軍到邊遠地方的罪。
朱棣時的文字獄
朱元璋這種鉗制思想、查禁著作的作風,全部被他的兒子朱棣繼承下來。他即位之初,殺了方孝孺之後,就下令「藏方孝孺詩文者,罪至死」。那時幸而孝孺門人王稌偷偷抄錄下來,改名《侯城集》,才得行於後世。(360)事實的例子,如:
(永樂三年十一月)殺庶吉士章朴,朴坐事與序班楊善同詿誤,家藏有方孝孺詩文,善借觀之,遂密以聞。上怒,逮朴,戮於市。而復善官。(361)
直到正統七年十月,高熾之妻張氏臨死的時候,楊士奇還請求她廢除這個禁令(362),可見這禁令到那時候還沒有解除。
那時不僅方孝孺的詩文要查禁,連其他人詩文中與方孝孺有關,或是提及方孝孺的也要刪節。如孝孺的老師宋濂詩集中有《送方生還寧海》七言長古一首,這方生便是孝孺。據陳田《明詩紀事》卷七云:
此詩有作贈鄭楷者,蓋遵革除之禁也。牧齋謂於內殿見《潛溪文粹》(宋濂文集),孝孺氏名皆用墨塗乙,此可知矣。
還有,練子寧的《金川玉屑集》當時也在查禁之列,一直到朱厚照時方才流傳出來。《靜志居詩話》卷五云:
革除詩文之禁,甚於元豐,然《遜志齋集》(方孝孺集),金川玉屑之編(練子寧集),久而日星不滅也。是編(按:即指《金川玉屑集》)至正德中始出。
當時除了朱允炆殉難諸臣的詩文被禁外,其他一切與朱允炆有關的文字全在查禁之列,而且鼓勵告密:
永樂九年九月,通政司上言:「黃巖縣民告豪民持建文時士人包彝古所進楚王書,聚眾觀之。書中多干犯語,請下法司究治。」(363)
但朱棣查禁文字並不僅限於與朱允炆有關的方面,其他方面無不如是,如他即位之初便曾查禁燒毀過一大批戲曲,並且下令:如有收藏印賣,全家殺頭:
永樂元年七月初一日,該刑科署都給事中曹潤等奏:「乞敕下法司,今後人民倡優裝扮雜劇,除依律,神仙道扮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及歡樂太平者不禁外,但有褻瀆帝王聖賢之詞曲駕頭雜劇,非律所該載者,敢有收藏傳誦印賣,拿送法司究治。」奉旨:「但這等詞曲,出榜後,限他五日都要乾淨,將赴官燒毀了。敢有收藏的,全家殺了。」(364)
此外,還有因出試題得禍的。如:
永樂七年己丑,命翰林院侍講鄒緝,左春坊左司直郎徐善述為考試官,取中陳璲等……御史劾出題《孟子節文》《尚書·洪範·九疇》偏題,鄒緝等俱下獄。(365)
還有因進書得禍的。如:
永樂二年,饒州府士人朱季友獻所著書,專斥濂洛關閩之說,肆其醜詆。上覽之怒甚,曰:「此儒之賊也。」……即敕行人押季友還饒州,會布政司府縣官及鄉之士人明諭其罪,笞以示罰,而搜檢其家所著書會眾焚之。(366)
朱祁鎮、祁鈺、見深、厚照等時的文字獄
朱棣以後,文字之禍稍稍好了一點,但也還不斷地發生。如朱祁鎮正統十四年都御史張楷作除夕詩有云:「靜夜深山動鼓鼙,斯民何苦際斯時」,又云:「亂離何處覓屠蘇,濁酒三杯也勝無」,又云:「庭院不須燒爆竹,四山烽火照人紅」等句,流傳京師,人多傳誦,為禮科給事中王詔所劾,坐罪免職。(367)
朱祁鈺時有劉儼等以試題犯諱被劾。「景泰七年丙子,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劉儼,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編修黃諫,主順天試。內閣大學士陳循、王文等言考中譯字官劉淳送試不中,為失舊制,詔儼等回話,宥之。陳循、王文又言循子瑛,文子綸不中式,為考官忽略之故,又出題偏駁犯宣宗御諱。」(368)
朱見深時有陳公懋以進書得罪。《皇明憲章類編》云:「成化二十年五月,無錫處士陳公懋刪改《朱子四書集注》進呈,命毀之,仍遞迴有司治罪。」
朱厚照時有韓邦奇以詩句下獄。《明史·韓邦奇傳》卷二○一云:「韓邦奇……遷浙江僉事……閔中官采富陽茶魚為民害,作歌哀之。(鎮守太監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謗。帝怒,逮至京,下詔獄。廷臣論救,皆不聽,斥為民。」
朱厚熜時的文字獄
朱厚熜是個猜忌心極強的獨夫,他又喜歡修玄煉丹,求長生不死之法,所以忌諱也特別多,於是臣下因文字得禍的也就屢屢出現。如河南巡撫胡纘宗就以上迎駕詩被斥,並且幾乎興起大獄:
河南巡撫胡纘宗嘗以事笞陽武知縣王聯。聯尋為巡按御史陶欽夔劾罷。聯素凶狡,嘗毆其父良,論死。久之,以良請出獄。復坐殺人,求解不得。知帝喜告訐,乃摭纘宗迎駕詩「穆王八駿」語為謗詛(按:「穆王八駿」據《實錄》原句為「穆王八駿空飛電,湘竹英皇淚不磨」)。言纘宗命己刊布,不從,屬欽夔論黜,羅織成大辟。候長至日,令其子詐為常朝官,闌入闕門訟冤。凡所不悅,若副都御史劉隅……等百十人,悉構入之。帝大怒,立遣官捕纘宗等下獄,命(刑部尚書劉)訒會法司嚴訊。訒等盡得其誣罔,仍坐聯死,當其子詐冒朝官律斬,而為纘宗等乞宥。帝既從法司奏坐聯父子辟,然心嗛纘宗,頗多詰讓,下禮部都察院參議。嚴嵩為之解,乃革纘宗職,杖四十。訒亦除名,法司正貳停半歲俸,郎官承問者下詔獄。(369)
還有吳廷舉也以引用古人詩句得禍:
廷舉……尋改南京工部尚書,辭不拜,稱疾乞休。帝慰留。已,復辭,且引白居易、張詠詩(按:所引白居易詩為「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閒人」。張詠詩為「幸得太平無一事,江南閒煞老尚書」。見《世宗實錄》),語多詼諧,中復用嗚呼字。帝怒,以廷舉怨望無人臣禮,勒致仕。(370)
而科場中由於試題或試卷文字觸犯忌諱得禍的更多。如江汝璧等以策問語有譏訕嫌疑被逮治:
十六年,應天府進試錄,考官評語失書名,諸生答策多譏時政。帝怒,逮考官諭德江汝璧,洗馬歐陽衢詔獄,貶官,府尹孫懋等下南京法司。(371)
又如王本才等以試錄文體及人名稱呼乖謬逮治:
嘉靖中,禮部尚書嚴嵩奏:「廣東所進試錄字,如『聖謨』『帝懿』『四郊』『上帝』俱不行抬頭;及稱陳白沙倫遷岡之號,有失君前臣名之義。且錄中文體大壞,詞義尤為荒謬,宜治罪。」得旨:「學正王本才等,布政陸傑等,按察使蔣淦等,俱命巡按官逮問。本才等奪其禮幣,御史餘光命法司逮問。仍通行天下提學官嚴禁士子敢有肆為怪誕,不遵舊式者,悉黜之。」(372)
又如葉經等以策問語有譏訕嫌疑被逮治:
嘉靖中,山東所進鄉試小錄有防虜御邊策,上覽之曰:「此策內含譏訕,禮部參看以聞。」於是尚書張璧等言:「今歲虜未南侵,皆皇上廟謨詳盡,天威所懾;乃不歸功君上,而以醜虜饜飽為詞,誠為可惡。考試官教授周礦、李弘,教渝劉漢、陶悅、胡希顏、程南、吳紹曾、葉震亨、胡僑率意為文,叛經訕上,法當重治。監臨官御史葉經漫無糾正,責亦難辭。其提調官布政使陳儒,參政張杲,監試官副使談愷、潘恩均有贊襄之職,俱屬有罪。」上曰:「各省鄉試,出題刻文,悉聽之巡按,考試教官莫敢可否。此錄不但策對含譏,即首篇論語義『繼體之君不道』,葉經職司監臨,事皆專任,並同礦等,陳儒等,俱令錦衣衛差官校逮系至京治之。」尋逮經、儒、杲、愷、恩至,上以經狂悖不道,命廷臣杖八十為民,及降儒等邊方雜職,經遂死於杖下,及補儒等為宜君縣典史,尋貴州試錄至,亦以旨,御史為民,右參政等各降三級。(373)
又如李默以試題有訕謗嫌疑下獄:
嘉靖中,吏部尚書李默博雅有才辯,以氣節自負,初由吏部侍郎擢冢卿,旋忤旨罷去,後召還復其官。然是時官邪賂彰,文武輻輳嚴嵩所,百官唯唯而已。默獨毅然持正,每與嚴氏爭,因為嚴氏所嫉。嚴黨趙文華方專寵幸,稔世宗喜告訐,乃指默部試選策目「漢文唐憲咸以英睿興盛業,晚節乃為任用匪人所敗」等語,指為訕謗,奏之。世宗覽奏大怒,因下默鎮撫司拷訊,竟瘐死獄中。(374)
至於因箋表文字而得禍的也有,如《明通鑑》卷六十嘉靖三十三年正月:
杖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於廷,各四十,以元旦賀表中失抬萬壽字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