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汪直到劉瑾
2024-10-11 12:12:19
作者: 丁易
汪 直
汪直是朱見深的一個大特務頭子,他主持西廠、專權擅政的情形,已分見第一、二兩章,這裡只是敘述他的偵緝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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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直大概是有一點特務本領的,當成化十二年他第一次奉朱見深之命出外偵察,《明書》說他「布衣小帽,時乘驢或騾,往來京城內外,人皆不之疑」(72)。而且,「大政小事,方言巷語,悉采以聞」(73)。這樣,便十分得到朱見深的歡心。第二年正月便設立西廠,叫汪直主持其事。汪直主持的西廠情形是怎樣呢?《明史·刑法志三》稱:
所領緹騎倍東廠。自京師及天下,旁午偵事,雖王府不免。直中廢起用,先後凡六年,冤死者相屬。
而《明史·汪直傳》卷三○四亦云:
自諸王府邊鎮及南北河道,所在校尉羅列,民間斗詈雞狗瑣事,輒置重法,人情大擾。
他手下有幾名得力的爪牙,其中最著名的害人最多的是韋瑛。韋瑛是當西廠成立時,便來告密因而和汪直結識得到信任的,其經過情形如下:
(楊)勰,少師榮曾孫也,坐與其父泰殺人,為仇家所訐……勰亡入京師,因其姊婿禮部主事董序求計於中官韋瑛。瑛素無賴子,鬻於宦官韋姓為家人,冒延綏功授百戶,方欲從直刺事無由也。乃諾勰為營解,傾取其貲而潛報直,謂:「勰父子殺人懼罪,輦金巨萬入序所,將賄諸用事者,以緩其獄。」直信之,即遣人捕勰序。顧勰貲已盡於瑛,大索序家,無所得,因拷訊勰……(勰)妄言寄金於其叔父兵部主事仕偉所,瑛遂夜率邏卒突入仕偉家,縛仕偉,拷掠及其妻子。(74)
這一案結果是勰瘐死獄中,泰論斬,仕偉、序並謫官。當韋瑛夜入仕偉家拷掠時候,隔壁有個翰林陳音膽量頗為不小,爬在牆上大喊道:「爾擅辱朝臣,不畏國法耶?」邏卒應曰:「爾何人,不畏西廠!」音厲聲曰:「我翰林陳音也。」(75)後來,韋瑛似乎也並沒有把他怎樣。西廠是正月成立的,這事發生在二月,可以說是西廠第一次大出手。於是朱見深便越發信任汪直,而汪直,也就越發看重韋瑛:
直既發勰事,頗誣左右大臣多得勰賄,上隱不發,然愈謂直可信任。而瑛亦以此結直,直遂倚瑛為左右手,氣焰熏灼。(76)
他們逮捕朝臣,許「先捕後聞」:
百戶韋瑛為(汪直)鷹犬,遣人四出,所得贓吏一二,然自達官以下,許先報(疑捕字之誤)後聞,凡文官無辜受屈者甚多。(77)
當時大學士商輅曾率同官奏引其事:
陛下委聽斷於直,直又寄耳目於群小如韋瑛輩。皆自言承密旨、得顓刑殺,擅作威福,賊虐善良。(78)
又稱:
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收問,渠敢擅抄割剳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北門鎖鑰,一日不可缺人守者,渠一日擒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重地,留守大臣渠敢擅自收捕。諸近侍渠敢擅自損易。此人不黜,國家安乎危乎。(79)
事實的例子就在四月間便發生多次:
夏四月,汪直令韋瑛執左通政方賢,太醫院判蔣宗武下西廠獄(按:《明通鑑》卷三十三謂「瑛以索院中藥不得」之故)。禮部郎中樂章、行人張廷綱使安南還(按:《明通鑑》卷三十三謂「廠校執之,鞫其受饋遺有跡」),刑部郎中武清廣西勘事還(按:《明通鑑》卷三十三謂「廠校謂其有所齊載」),浙江布政使劉福起復至京,汪直並令韋瑛執擊之。御史黃本雲南、貴州清軍刷卷還,汪直令韋瑛搜得象笏一,執送錦衣衛,問為民。(80)
至於對老百姓,則是預設圈套,引誘為奸,從而詐財逮捕,為害更不可勝言:
時西廠旗校以捕妖言圖官賞,多為贗書誘愚民而後捕之,冤死相屬,廷臣莫敢言。有通判曹鼎、知縣薛方者,寧晉人也,會罷閒家居,廠校誣其邑人王鳳與瞽者康文秀受妖書,株連及之。發卒圍其家,拷掠誣伏。既論死,鼎方兩家人數聲冤,下法司復驗,獄果妄。(81)
但是奏上之後,朱見深卻置之不問,「而西廠之刺捕者如故」。同時,鎮守宦特們也妄報妖言,如:
而分守懷來中官廖禮,復興妖人趙大獄,所收系甚眾,巡撫殷謙等具奏如禮言。獄成,命官按之亦妄。於是左都御史李賓奏請「今後妄報妖言者坐斬」。上但下詔責禮等,諭「法司慎鞫,毋或瞻徇,以虐非辜」(82)。
韋瑛這種誣陷良民的豹狼作風,直到他被斥後還是如此,但也終於因此而被處死:
百戶韋瑛者,當為太監汪直羽翼,生事害人,人皆怨之。直敗,調任口外,然其害人之心未已也。當掩捕百姓十餘人,械送京師告變,上命會官鞫之,則皆誣也。蓋瑛媒櫱其狀,願藉此以立功耳。反坐棄市,梟首於其掩捕之地。(83)
汪直爪牙除韋瑛外,還有一個叫吳綬的,大概是替他做一些設計參謀的工作:
(成化十三年)辛卯,太監懷恩傳奉聖旨:「錦衣衛副千戶吳綬於鎮撫司同林巒問刑,千戶楊瑛仍還本所治事。」綬貌陋而心險,頗通文移,善詞翰。時西廠雖革,上猶密召汪直察外間動靜,且令訪能文事者,以為之輔。有一軍卒報直云:「錦衣千戶吳綬能寫本,通行移。」直遂召至,擬三批答,封進,稱旨,遂有是命。綬後以銀壺一,謝其薦己者雲。(84)
至於當時主持東廠的特務是太監尚銘,也俯首聽命於汪直,如兵部尚書項忠被斥,便是汪直嗾使東廠誣奏的。《明史·汪直傳》:
未幾,令東廠官校誣奏項忠,且諷言官郭鏜、馮貫等論忠違法事。帝命三法司、錦衣衛會問。眾知出直意,無敢違,竟勒忠為民。
而朱見深有時也叫東廠緝事:
中官阿九者,其兄任京衛經歷,以罪為(兵部郎中劉)大夏所笞。憲宗入其譖,捕系詔獄,令東廠偵之無所得。會懷恩力救,乃杖二十而釋之。(85)因此當時東廠緝事為害之烈也僅次於西廠,當時給事中孫博便曾痛切言之:
成化十六年正月,兵科給事中孫博言:「東西二廠緝事旗校,多毛舉細故以中傷大臣,旗校本廝役之徒,大臣則股肱之任,豈旗校可信反過於大臣,縱使所訪皆公,亦非美事,一或失實,所損實多……」時汪直聞博奏涉西廠事,怒甚,呼博面加切責。(86)
汪直既然這樣地得到主子信任,口銜天憲,專擅威福,於是特務中為了爭權奪寵,便發生了矛盾。那時東廠太監尚銘久在汪直指揮之下,心中早已不服,有一次尚銘因獲賊得厚賞,事前沒有告訴汪直,於是汪直大怒,把尚銘叫來痛罵了一頓。尚銘氣憤不過,便設法偵緝汪直的一些隱事,偷偷地報告了朱見深。這樣朱見深才漸漸和汪直疏遠,最後在成化十七年調往南京,停罷西廠。
西廠既停辦,一切偵緝事權自然又歸東廠,於是尚銘便得起勢來,和汪直一樣地羅織誣陷。
西廠廢,尚銘遂專東廠事,聞京師有富室,輒以事羅織,得重賄乃已。賣官鬻爵,無所不至。(87)
尚銘專橫凡三年之久,被他羅織誣陷的人不計其數,成化二十年因事被斥,但不久之後,朱見深也就死了。
朱祐樘的特務偵緝
見深的兒子祐樘,據《明史》上說是一個好皇帝,但這個好皇帝對特務偵緝一事卻絲毫不肯放鬆。史稱:
孝宗勵精圖治,委任大臣,中官勢稍絀,而張天祥及滿倉兒事皆發自東廠,廷議猶為所撓。(88)
滿倉兒事發生在弘治九年,事件經過如下:
千戶吳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於樂婦張,紿曰:「周皇親家也。」後轉鬻樂工袁璘所。能歿,妻聶訪得之。女怨母鬻己,詭言非己母。聶與子劫女歸。璘訟於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訊得情。璘語不遜,哲笞璘,數日死。御史陳玉、主事孔琦驗璘屍,瘞之。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教璘妻訴冤於鵬而令張指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媒者遂言聶女前鬻周皇親矣。奏下鎮撫司,坐哲、爵等罪。復下法司、錦衣衛讞。索女皇親周彧家,無有。復命府部大臣及給事、御史廷訊,張與女始吐實。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死,罪當徒。爵、玉、琦及聶母女當杖。獄上,(刑部典吏徐)珪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臣願陛下革去東廠,戮鵬叔侄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以洗其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帝怒,下都察院考訊。都御史閔珪等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帝責具狀,皆上疏引罪,奪俸有差。珪贖徒畢,發為民。既而給事中龐泮等言:「哲等獄詞覆奏已餘三月,系獄者凡三十八人,乞早為省釋。」乃杖滿倉兒,送浣衣局;哲給璘埋葬資,發為民。爵及琦、玉俱贖杖還職。時弘治九年十二月也。(89)
張天祥事則發生在弘治十七年,已是朱祐樘臨死的前一年了:
(張)天祥者,遼東都指揮僉事斌孫也。斌以罪廢,天祥入粟得祖官。有泰寧衛部十餘騎射傷海西貢使,天祥出毛喇關掩殺他衛三十八人以歸,指為射貢使者。巡撫張鼐等奏捷,(巡按御史王)獻臣疑之。方移牒駁勘,會斌婦弟指揮張茂及子欽與天祥有郤,詐為前屯衛文書呈獻臣,具言劫營事。獻臣即以聞。未報,而獻臣被征。帝命大理臣吳一貫、錦衣指揮楊玉會新按臣余濂勘之,盡得其實。斌等皆論死,天祥斃於獄。
天祥叔父洪屢訟冤,帝密令東廠廉其事,還奏所勘皆誣。帝信之,欲盡反前獄。召內閣劉健等,出東廠揭帖示之,命盡逮一貫等會訊闕下。健等言東廠揭帖不可行於外。既退,復爭之。帝再召見,責健等。健對曰:「獄經法司讞,皆公卿士大夫,言足信。」帝曰:「法司斷獄不當,身且不保,言足信乎?」謝遷曰:「事當從眾,若一二人言,安可信?」健等又言眾證遠,不可悉逮。帝曰:「此大獄,逮千人何恤。苟功罪不明,邊臣孰肯效力者?」健等再四爭執,見帝聲色厲,終不敢深言東廠非。一貫等既至,帝親御午門鞫之,欲抵一貫死。閔珪、戴珊力救,乃謫嵩明州同知,獻臣廣東驛丞,濂雲南布政司照磨,茂父子論死,而斌免,洪反得論功。(90)
這不過是兩件著名的冤枉案子,其他的像王獻臣在弘治六年也被東廠偵緝陷害過一次,那時他以御史巡按大同,「嘗令部卒導從游山,為東廠緝事者所發,並言其擅委軍政官。征下詔獄,罪當輸贖。特命杖三十,謫上杭丞」(91)。至於那時廠衛一般偵緝情形,則是挾仇誣陷,敲詐納賄,不一而足。滿朝大臣都不敢說話,只有幾個大膽的小官冒死上言。其中所反映的廠衛情形,並不比汪直時代好多少,如弘治九年刑部典吏徐珪上疏言:
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緝獲,有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仇者,有稱校尉受首惡贓而以為從、令傍人抵罪者。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上干天和,災異迭見……如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如陳寬、韋泰者居之,仍簡一大臣與共理。鎮撫司理刑亦不宜專用錦衣官。乞推選在京各衛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蒞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無有作奸擅刑,誣及無辜者矣。臣一介微軀,左右前後皆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顧與其死與此輩,孰若死於朝廷。願斬臣頭,以行臣言,給臣妻子送骸骨歸,臣雖死無恨。(92)
同年,御史胡獻也奏稱:
東廠校尉,本以緝奸,邇者但為內戚、中官泄憤報怨。如御史武衢忤壽寧侯張鶴齡及太監楊鵬,主事毛廣忤太監韋泰,皆為校尉所發,推求細事,誣以罪名。舉朝皆知其枉,無敢言者。臣亦知今日言之,異日必為所陷,然臣弗懼也。(93)
還有,朱祐樘也和明代其他的獨夫一樣,除了信任廠衛偵緝以外,他還直接派有宦官特務偵緝朝臣。如:
(弘治八年)文武大臣以災異陳時政,(吏部侍郎周)經為具奏草,而斥戲樂一事,語尤切直。帝密令中官廉奏草者。(94)
劉 瑾
朱祐樘的兒子厚照是一個極其荒唐糊塗的人,先後信任大特務劉瑾、谷大用、江彬、錢寧等人。他在位一十六年,在這十六年之中,廠衛緝事之酷烈超過了他以前的任何一個獨夫。
劉瑾原是厚照做太子時的一個聽候使喚的宦官,厚照即位後立刻得到信任。於是,他便專擅朝政、作威作福的情形已分見各章,這裡只說他的偵緝事件。
當他剛一抓到政權,第一件事便是攫取並增設特務偵緝機關。殺死政敵東廠太監王岳,以他的黨羽邱聚代之。錦衣衛使石文義也是他的私人。又恢復西廠,令他的親信谷大用主持。設立內行廠,直接由自己指揮。這許多特務機關連成一氣,爭著偵緝羅織,於是特務多如牛毛,布滿天下,窮鄉僻壤都有他們的蹤跡。上至朝廷大臣,下至老百姓,都籠罩在極端恐怖的氣氛中,有朝不保夕之感。《明史·刑法志三》有一段頗為生動的敘述:
兩廠爭用事,遣邏卒刺事四方……遠州僻壤,見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轉相避匿。有司聞風,密行賄賂……天下皆重足立。而衛使石文義亦瑾私人,廠衛之勢合矣。
《明史·劉瑾傳》也稱:
瑾勢日益張,毛舉官僚細過,散布校尉,遠近偵伺,使人救過不瞻。
其時偵緝之密,可以由此想見。甚至於江西一個偏僻縣份的老百姓於端午節競渡龍船,也被他們偵緝成為罪名:
正德三年西廠太監谷大用遣邏卒四出,刺訪江西南康縣民吳登顯等三家於端午節競渡,以擅造龍舟捕之,籍其家。(95)
至於其他的事情,自然不問可知了。
至於劉瑾自己直接指揮的內行廠,更是無惡不作。有些事件,簡直是離奇古怪,無中生有:
時既立西廠,以谷大用領之。瑾又立內廠自領之,京師謂之內行廠,比東西二廠尤為酷烈,中人以微法往往無得全者。市井游食無業之人,如酒保磨工鬻水者皆逐之四出,千餘人集於城外東郊,持白梃劫人;聲言自分必死,欲甘心刺瑾。瑾懼。乃復之。瑾又令寡婦盡嫁,及停喪未葬者盡焚棄之,京師哄然。瑾恐有變,乃罪其首倡言者一人,以安眾心,皆立內廠後事也。(96)
其時錦衣衛便是石文義,但主要負責的是高得林和楊玉,因為:
石文義與張彩表里作威福,時稱為劉瑾左右翼。然文義常侍瑾,不治事,治事者高得林。(97)
至於楊玉則是一個都指揮,他在衛里「考選軍職,擅自去留,貪財壞法,奸惡萬狀,遍差旗校,多樹爪牙,密共奸謀,親為心腹,劉瑾之惡,由玉以成」(98)。
這樣,東西廠錦衣衛彼此合作,匯成了一個巨大的特務網。那時官吏被謫,或是出差到任,後面都有特務盯梢,他們一不高興,立刻可以加上罪名,隨意逮捕下獄。如:
韓尚書文……罷職為民。(劉瑾)仍令邏卒伺察於途。文知之,止乘一騾,宿野店而歸。邏卒無所得。適郎中張瑋、尚寶卿崔璿各以公差,御史姚祥以升任,在途各乘轎及帶家小馳驛。邏卒回奏其事,逆瑾方欲竊柄張瑋,遂差官校逮捕下獄。(99)
劉瑾甚至命令這些特務在半路上將人害死。如:
劉瑾操弄國柄……(王)伯安上疏言之,謫貶貴州驛丞,未行,寓杭州勝果寺……晝見二軍校至。「有旨賜汝溺,不可緩。」窘迫之……為二校面縛,挾至江邊投之。(100)所以那時官吏即使罷職閒居,也都提心弔膽。如楊一清家居時,安化王寘鐇反,朝廷派人起用他去討伐,使者剛到,他疑心是特務,飽受一場虛驚。其所著《西征日錄》云:
正德五年五月初一日,兵部差錦衣舍人王誥馳驛,齎文至鎮江府屬。時賊瑾用事,政令苛急。錦衣使者所至,人心驚動。比開,則吏部公文。有旨起臣一清赴京聽用。
至於在任官吏被偵緝誣陷的那就更多了,如:
熊繡……正德元年擢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事……劉瑾以前汰勇士事深忌繡,伺察無所得。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尋以中旨罷之。(101)
又如:
正德五年,劉瑾亂政。(秦)紘家奴憾紘婦弟楊瑾,以紘所遺火炮投緝事校尉,誣瑾畜違禁軍器。劉瑾怒,歸罪於紘。籍其家,無所得。(102)
像這類事件簡直多到不可勝計,有些也已散見各章,這裡不一一再述。如若算一筆總帳的話,那麼《明史·刑法志三》所說在劉瑾時「官吏軍民非法死者數千」,這數千人絕大多數便是東西廠錦衣衛偵緝來的。
錢寧、張銳等
正德五年,劉瑾伏誅,西廠內行廠都罷設,石文義也被殺掉,丘聚、高得林等均罷去,而以張銳領東廠,錢寧掌錦衣衛事,兩人狼狽為奸,勢焰薰灼,緝事羅織之風仍和劉瑾時一樣。史稱:
太監張銳領東廠緝事,橫甚,而寧典詔獄,勢最熾,中外稱曰「廠、衛」。(103)
而正德十一年南京六科給事中孫懋等奏稱那時廠衛緝事情形是:「旗校絡繹於天下,縉紳駢首於狴犴,遠近震駭,上下屏氣」(104)。
錢寧原是宦官錢能的家奴,因劉瑾得和朱厚照接近。厚照非常寵愛他,認為義子,在豹房喝醉了酒,便枕著他睡覺。「百官候朝,至晡,莫得帝起居,密伺寧,寧來,則知駕將出矣。」(105)憑著這樣氣焰,自然可以為所欲為,底下的爪牙們自然更是無惡不作了。如:
錦衣百戶王注與寧暱,撻人至死,員外郎劉秉鑒持其獄急。寧匿注於家,而屬東廠發刑部他事。尚書張子麟亟造謝寧,立釋注,乃已。(106)
太僕少卿趙經初以工部郎督乾清宮工,乾沒帑金數十萬。經死,寧佯遣校尉治喪,迫經妻子扶櫬出,姬妾、帑藏悉據有之。(107)
至於誣害老百姓,他手下的那些小特務毒計更多。如:
東廠錦衣衛每捕獲妖言,輒蒙重賞。至有豫設邏卒於鄉村,誘愚民為非,尋以妖言發之,文致以法。法司心知其冤,不敢與辨。至是廠衛旗校言:賊人劉學孟等為妖言,聚眾數百人於河南地方,將為亂,尋捕獲之,遂以為謀逆,命三法司官會鞫。擬凌遲處死,仍詔有司督捕未獲者。(108)
嘉靖中給事中安磐曾追述這些情形是:
貪饕搏噬,有若虎狼。其捕奸盜也,或以一人而牽十餘人,或以一家而連數十家,鍛鍊獄詞,付之司寇,謂之「鑄銅板」。其緝妖言也,或用番役四出搜愚民詭異之書,或購奸僧潛行誘愚民彌勒之教,然後從而掩之,無有解脫,謂之「種妖言」。數十年內,死者填獄,生者冤號。(109)
錢寧是朱厚照義子中最著名的一個。那時朱厚照義子多到一百二十七人,這些人都是些市井無賴,恐怕都負一些特務偵緝的任務:
正德七年九月……丙申,賜義子一百二十七人皆國姓。初,中官奴卒及市井桀黠,偶為上所悅者,輒收為義子。永壽伯朱德及都督朱寧、朱安為首,其次朱國、朱福、朱剛皆至都督,余則授都指揮、指揮千百戶、鎮撫、旗舍不等。時有朱靜等五人皆亡虜,亦至千戶。自後賜姓者日益多雲。(110)
張銳在東廠則是「每緝事,先令邏卒誘人為奸,乃捕之,得賄則釋,往往以危法中人」(111)。
當時也有少數官吏將廠衛專橫情形入奏,但結果都遭到誣陷:
張銳、錢寧掌廠衛,連構搢紳獄,(歐陽)重皆力與爭。銳等假他事系之獄……(112)
在朱厚照時期還有一大部分不屬於廠衛系統的特務,如張忠吳經許泰等,他們也都派人四出緝事,為禍也不下廠衛,這裡便不一一贅述了。
這些直到朱厚照死後,方才稍稍斂跡一點。但繼位的朱厚熜卻又另用一批特務出來,老百姓所遭受的災害,仍是沒有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