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朱翊鈞時代的礦稅特務 (一)敲骨吸髓天下蕭然
2024-10-11 12:11:15
作者: 丁易
明代礦稅鬧得最厲害的是朱翊鈞時代,從萬曆二十四年以後,礦監稅使遍於天下,奸淫擄掠,敲骨吸髓,把老百姓弄得傾家蕩產、賣子拋妻,最後被逼得走投無路,便群起反抗,開頭只是某幾個地區,後來便遍於全國。因為這些宦官特務騷擾的地區廣大,罪行太多,且與明代滅亡極有關係,故特辟本節述之。至於人民反抗情形,則於下面第七章詳述。
鴉片菸鬼朱翊鈞
朱翊鈞是個極其糊塗的獨夫,他在位四十八年,但從萬曆十七年以後就不再上朝,在宮中吸食鴉片,縱情聲色,一直到四十三年以「挺擊」事才召見群臣一次。二十四年之中,滿朝文武才算和皇帝見了這一次面。但以後他還是不上朝,這樣一直到死。大臣們既然和他見不著面,上了奏疏他又不看,臨到要辭職的時候也沒法去辭,於是便照例上一封辭疏,也不管準不準,就掛印自去。去了以後,他還是不曉得,官也不補,萬曆二十八九年之間,「兩京缺尚書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撫三,布按監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168)。到三十四年還是「九卿強半虛懸,甚者闔署無一人。監司、郡守亦曠年無官,或一人綰數符」(169)。這真正是無政府狀態了。
朱翊鈞這樣不理朝政,不見大臣,住在深宮,除了盡情地享受專制獨夫一切享受外,便一天到晚在計算著如何去搜刮錢財。
這個獨夫的貪財好貨實在是很少見的,連當時他的臣下都毫不掩飾地在奏疏中公開地指出,如鳳陽巡撫李三才奏稱:「陛下病源則在溺志貨財。」(170)戶科給事中田大益一則曰:陛下「以金錢珠玉為命脈」。再則曰:「病源止在貨利一念。」(171)像這樣貪財如命的獨夫,帑金庫款的搜刮,自然不能夠滿足,於是他就命令宦官進奉錢財給他,《明史·李邦華傳》卷二六五稱:「神宗好貨,中官有所進奉,名曰孝順。」後來他又想出一條奇妙的辦法,來逼問宦官:把宦官拖來拷訊,獻上錢來便罷,不獻再拷。當時大理寺評事雒於仁在奏疏中就曾明白提出這事,說是「傳索帑金,括取幣帛,甚至掠問宦官,有獻則已,無則譴怒」(172)。事實的例子像東廠太監張鯨的事便是,萬曆十六年「御史何出光劾鯨死罪八,並及其黨錦衣都督劉守有,序班邢尚智」。結果是邢尚智論死,守有除名,而張鯨卻獻給朱翊鈞許多金寶,只受了點斥責,任職如故。這事在當時大概已經鬧得盡人皆知,有個吏科給事中李沂在奏疏中曾公開指出說:「流傳鯨廣獻金寶,多方請乞,陛下猶豫,未忍斷決。中外臣民初未肯信……及見明旨,許鯨策勵供事,外議籍籍,遂謂為真。虧損聖德,夫豈淺尠!」(173)
礦監稅使遍天下
但是這樣的逼勒搜刮,究竟還是有限,仍是填不滿這位皇帝的欲壑,於是他便想到徵稅和開礦上面來了。開礦徵稅始於萬曆二十四年,史稱:「神宗二十四年,軍府千戶仲春請開礦助大工,遂命戶部錦衣官各一人同仲春開採。給事中程紹言嘉靖中採礦,費帑金三萬餘,得礦銀二萬八千五百,得不償失,因罷其役。給事中楊應文繼言之,皆不納。由是卑秩冗僚,下至市井黠桀,奮起言利。而璫使四出,毒流海內,民不聊生。」(174)自二十四年以來,所派出去的開礦的宦官,真正是遍於天下,無地無之。據《明史·食貨志五》載:「昌平則王忠,真、保、薊、永、房山、蔚州則王虎(按:據《明史·陳增傳》尚有王亮),昌黎則田進,河南之開封、彰德、衛輝、懷慶、葉縣、信陽則魯坤,山東之濟南、青州、濟寧、沂州、滕、費、蓬萊、福山、棲霞、招遠、文登則陳增,山西之太原、平陽、潞安則張忠,南直之寧國、池州則郝隆、劉朝用,湖廣之德安則陳奉,浙江之杭、嚴、金、衢、孝、豐、諸暨則曹全,後代以劉忠,陝西之西安則趙鑒、趙欽,四川則邱乘雲,遼東則高淮,廣東則李敬,廣西則沈永壽,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雲南則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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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稅之使的設立,也是遍於天下,萬曆二十四年十月「始命中官榷稅通州,是後,各省皆設稅使」(175)。如:「高寀於京口,暨祿於儀征,劉成於浙,李鳳於廣州,陳奉於荊州,馬堂於臨清,陳增於東昌,孫隆於蘇、杭,魯坤於河南,孫朝於山西,邱乘雲於四川,梁永於陝西,李道於湖口,王忠於密雲,張曄於蘆溝橋,沈永壽於廣西,或征市舶,或征店稅,或專領稅務,或兼領開採。」(176)而「通都大邑皆稅監,兩淮則有鹽監,廣東則有珠監,或專遣,或兼攝」(177)。
礦稅宦官的特權
這些遍於天下的礦稅宦官,他們除了幫朱翊鈞援括民脂民膏而外,還負有偵察天下臣民的任務。為了順利完成這一任務,朱翊鈞便賦給他們許多特權,這特權最重要的有二:
第一是可以專摺奏事,隨時告密。朱翊鈞雖然不上朝,不看大臣奏摺,但對這些特務們的奏摺卻是「朝奏夕報,如響應聲」(178)。有所請求,從來沒有什麼不答應的。最妙的是山東礦稅特務陳增曾親口告訴和他為難的益都知縣吳宗堯說:「便是撫按官兒說咱的本也不下,只是咱的本便下得快些。」(179)這情形在當時已成司空見慣,所以郝敬慨嘆道:「陛下此意,外人雖心知之而不敢言,陳增公然言之而不知忌」(180)了。這結果便如吏部右侍郎馮琦所說:「片紙朝入,嚴命夕傳,縱抱深冤,誰敢辯理?不但破此諸族,又將延禍多人。但有株連,立見敗滅。輦轂之下尚須三復,萬里之外止據單詞。遂令狡猾之流,操生殺之柄。此風一倡,孰不效尤?已同告緡之令,又開告密之端。臣等方欲陳奏,而奸人之奏又得旨矣。」(181)這真是慨乎言之了。
第二個特權是可以節制有司,舉刺將吏。如:「山東稅使陳增請假便宜得舉刺將吏,淮、陽魯保亦請節制有司」(182),「遣高寀、暨祿、李鳳榷稅於京口、儀真、廣東,並專敕行事」(183),又令湖口稅使李道節制有司(184)。這些特務銜命橫行,大權在手,生殺予奪,一任己便。地方官稍加阻礙,或是不與他合作的,便指名劾奏。只要彈章一上。朱翊鈞就不問是非曲直,立刻派緹騎將該地方官逮問下獄。《明史·華鈺傳》卷二三七曾將這些被逮的官作了一個統計,茲錄於下:
自礦稅興,中使四出,跆藉有司。謗書一聞,駕帖立下。二十四年,則遼東參將梁心;二十五年,則山東福山知縣韋國賢;二十六年,則山東益都知縣吳宗堯;二十七年,則江西南康知府吳寶秀、星子知縣吳一元,山東臨清守備王煬;二十八年,則廣東新會在籍通判吳應鴻,舉人勞養魁、鐘聲朝、梁斗輝,雲南尋甸知府蔡如川,趙州知府甘學書及(富平知縣王)正志;二十九年,則湖廣按察僉事馮應京,襄陽通判邸宅、推官何棟如,棗陽知縣王之翰,武昌同知卞孔時,江西饒州通判陳奇可;三十年,則鳳陽臨淮知縣林錝;三十四年,則陝西咸陽知縣宗時際;三十五年,則陝西咸寧知縣滿朝薦;三十七年,則遼陽海防同知王邦才、參將李獲陽;皆幽系詔獄,久者至十餘年。煬、應鴻、獲陽斃獄中,其他削籍、貶官有差。至士民幽系死亡者,尤不可勝紀也。
他們這樣橫行無忌,當時朝臣彈劾糾舉他們的也很多,「自大學士趙志皋、沈一貫而下,廷臣諫者不下百餘疏」,但結果朱翊鈞都是「悉寢不報」(185)。甚至到後來,他連看也不看,於是這群特務自然更有所恃而無恐,越發大肆淫虐了。
求礦不必穴 而稅不必商
特務布滿天下,握有這樣無上權威,又是明奉著皇帝聖旨到各府州縣去搜刮財寶,這搜刮的對象當然是老百姓,於是老百姓的苦頭可就吃不完了。這裡且先看一看這群特務是怎樣開礦徵稅的。《明史·食貨志五》說到開礦的情形是:
(稅監)皆給以關防,並偕原奏官往。礦脈微細無所得,勒民償之,而奸人假開採之名,乘傳橫索民財,凌轢州縣。
至於徵稅呢,當時禮科給事中王士昌嘗奏稱:
近日御題黃纛,遍布關律;聖旨朱牌,委褻蔀屋。遂使三家之村,雞犬悉盡;五都之市,絲粟皆空。且稅以店名,無異北齊之市肆;官以內遣,何啻西苑之斜封。(186)而開礦並不一定真是勘好了礦山再去開,徵稅也不定是征商貨。萬曆二十八年戶科給事中田大益曾指出這怪現象道:
內臣務為劫奪,以應上求。礦不必穴,而稅不必商;民間邱隴阡陌,皆礦也,官吏農工,皆入稅之人也。公私騷然,脂膏彈竭。(187)
所謂「求礦不必穴」,便是指那些「奮起言利」的「卑秩冗僚,市井黠桀」所奏勘的礦山,多半是胡說八道。如:「有請開雲南塞外寶井者;或又言海外呂宋國有機易山,素產金銀,歲可得金十萬,銀三十萬……帝並欣然納之。」這種胡說八道的真正企圖,當時左都御史溫純曾揭明說:「機易山在海外,必無遍地金銀,任人往取;不過假借詔旨,闌出禁物與番人市易,利歸群小,害貽國家。」(188)其在內地,更是胡作非為,萬分酷虐,不是拆毀民房,就是發掘墳墓。拆民房便是硬指著你的房子說下面有礦,如若送錢納賄,便可罷休,否則便率領捕役,前來拆毀,不但搶劫家財,甚至辱及婦女。掘墳墓也是如此,掘開了便掠取殉葬的東西。當時,吏部尚書李戴曾指出這情形說:
瘡痍未起,而采榷之害又生。不論礦稅有無,慨勒取之民間,此何理也?天下富寶無幾,奸人肆虐何極?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礦,則家立破矣;彼漏稅,則橐立罄矣。持無可究詰之說,用無所顧畏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窮且亂也。(189)
到三十二年,吏部尚書趙世卿說得更為沉痛:
鑿四海之山,榷三家之市,操弓挾矢,戕及良民;毀寶逾垣,禍延雞犬。經十數年而不休者……貂璫漁獵,翼虎炰烋。毀掘冢墓則枯骨蒙殃,奸虐子女而良家飲恨。(190)
所謂「而稅不必商」,便是什麼東西都要徵稅,而搜索檢查,實際上就是搶掠。《明史·食貨志五》載:
水陸行數十里,即樹旗建廠。視商賈懦者肆為攘奪,沒其全貲。負載行李,亦被搜索。又立土商名目,窮鄉僻塢,米鹽雞豕,皆令輸稅。
二十七年湖廣巡撫支可大也奏稱:
至其在民,行貨有稅矣,而算及舟車;居貨有稅矣,而算及盧舍;米麥菽粟饔飧也而稅;雞豚肉食也而稅;耕牛騾驢一畜產也而稅。搜刮於十五郡之中,遍及於一百十六州縣之內。一歲之中,驛遞錢糧,動於千計,雖欲不擾地方,不可得矣。(191)
而且處處設卡,長江中舟行一日便須經過五六處稅地。如萬曆二十九年五月直隸巡按劉曰梧上疏聽言:
重征疊稅,明旨丁寧告戒。以臣所屬,上有湖口,中有蕪湖,下有儀陽,舊設有部臣,新設有稅監,亦云密矣,湖口不二百里為安慶,安慶不百里為池口,池口不百里為獲港,獲港不百里為蕪湖,蕪湖不數十里為採石,採石不百里為金陵,金陵不數十里為瓜埠,瓜埠不數十里為儀真,處處抽稅。長江順流揚帆,日可三四百里,今三四百裡間五六委官,攔江把截,是一日而經五六稅地,謂非重征疊稅可乎。(192)
進稅的名目也特別多,《明史·食貨志五》載:
諸所進稅,或稱遺稅,或稱節省銀,或稱罰贖,或稱額外贏餘。又假買辦、孝順之名,金珠寶玩、貂皮、名馬,雜然進奉。
甚至抽稅特務目擊百姓慘況,自動奏請暫行停稅,朱翊鈞都不答應,如:「三十二年蘇、松稅監劉成以水災請暫停米稅。帝以歲額六萬,米稅居半,不當盡停,令以四萬為額。」所以,當時戶部尚書趙世卿也就不客氣說朱翊鈞道:「豈惻隱一念,貂璫尚存,而陛下反漠然不動心乎。」(193)
這樣搜刮的結果,究竟朱翊鈞得到多少呢?據《明史·食貨志五》載,單是礦稅一項,「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諸璫所進礦稅銀幾及三百萬兩」。但實際搜刮來的數目,還不知道要超過多少倍,這些都完全進了特務們的腰包。所以,《明史·食貨志五》在「三百萬兩」底下就接著說:「群小籍勢誅索,不啻倍蓰」。而史又稱:「大璫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蕭然,生靈塗炭矣。」(194)當時,輔臣沈鯉也奏明:「皇上只見其目前所入如此之豐盈,寧知其私充囊橐,十得八九。」(195)吏部尚書李戴也奏稱礦稅所入「大略以十分為率,入予內帑者一,克於中使者二,瓜分於參隨者三,指騙於土棍者四;而地方之供應,歲時之饋遺,驛遞之騷擾,與夫不才官吏指以為市者不與焉」(196)。同時,他們所到之處,還要動用公款,一切費用,都要地方官支付。如陳增在山東「益都一縣之中,一年之內,已支費過銀二千兩」(197)。山東在那時共是六州二十九縣,合起來數目也就大為可觀了。
爪牙鷹犬
這些特務搜刮掠榨的酷虐,已足夠使老百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而幫助他們掠刮的一些爪牙鷹犬小特務則更為可怕。那時每一個大特務手下都有若干小特務,叫做「參隨」,而這些小特務手下又有小特務,合起來總有一千多個。萬曆二十七年輔臣沈一貫就曾略約計算了一下,他說:
中使衙門皆創設,並無舊緒可因。大抵中使一員,其從可百人,分遣官不下十人,此十人各須百人,則千人矣。(198)
而吏部左侍郎馮琦也說:
諸中使銜命而出,所隨奸徒,動以千百。(199)
左都御史溫純也說:
稅使竊弄陛下威福以十計,參隨憑藉稅使聲勢以百計,地方奸民竄身為參隨爪牙以萬計。(200)
三十年閣臣沈鯉也說這些特務是:
濫用群小,布滿州閭,窮搜遠獵。而群小之中,又各有爪牙羽翼,虎噬狼吞,無端告訐,非刑拷訊。(201)
而這些爪牙鷹犬小特務,盡都是些流氓市棍,亡命之徒,甚至是小偷強盜。這些人一朝得勢,還有什麼事干不出來!萬曆二十八年山西巡按御史汪以時曾將這些爪牙和礦稅特務的關係說得很清楚,他說:
中使見制群小,群小愚弄乎中使,三五成群,晝夜攢謀,構成奏疏,但求中使用關防,諸棍即為賚奏。彼中使不通文義,常被欺哄。又心跡曖昧,常被挾嚇。甚至中使失於關防,群小盜印空本,任意填寫奏擾,中使蒙然不知。及奉有明旨,只得將錯就錯,如馬堂孫朝輩,遠近傳笑。(202)
人民的慘況
在這樣高度的搶掠刮榨敲骨吸髓的淫威之下,老百姓生活已經瀕於絕境,真正是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我們且看一看當時人所敘述的老百姓的慘況。萬曆二十七年吏部侍郎馮琦奏稱:
自礦稅使出,而民間之苦更甚……貧富交困。貧者家無儲蓄,惟恃經營。但奪其數錢之利,已絕其一日之生。至於富民,更蒙毒害。或陷以漏稅竊礦,或誣之販鹽盜木。布成詭計,聲勢赫然。及其得財,寂然無事。小民累足屏息,無地得容。利歸群奸,怨萃朝寧。(203)
同年三月戶科給事中包見捷等又上言:
邇來武弁參伍,表里為奸,交煽互惑,不崇朝而省直之間,開採棋置,榷稅星滿,甚至孤危如遼左,計且為之也。嗟嗟,世界至此,更無一處得乾淨;百姓至此,更無一方得安樂。(204)
同年閏四月沈一貫又言:
夫財者民之命也,取民之財,是取民之命也。今窮無索產,罄地伐毛,盡宇宙間,靡有留利。黃旗相望於郊原,虎冠遍滿於地市。撤屋掘墳,搜藏發窖,無論奸民乘機劫奪,即良民亦寧能拱手授人以命乎!(205)
二十八年田大益又奏稱:
陛下驅率虎狼,飛而食人,使天下之人,剝膚而吸髓,重足而累息。(206)
同年鳳陽巡撫李三才奏稱:
自礦稅繁興,萬民失業。陛下為斯民主,不惟不衣之,且並其衣而奪之;不惟不食之,且並其食而奪之。征榷之使,急於星火,搜刮之令,密如牛毛……千里之區,中使四布,加以無賴亡命,附翼虎狼……昨運同陶允明自楚來云:「彼中內使,沿途掘墳,得財方止。」聖心安乎不安乎?(207)
又說:
孤人之子,寡人之妻,拆人之產,掘人之墓,即在敵國讎人,猶所不忍,況吾衽席之赤子哉!(208)
同年工科都給事中王德完又奏:
今出押中之虎兕以吞饜群黎,逸圈內之豺狼,以搏噬百姓。忿怒無處可伸,鬱結無時可解……皇上……只知財利之多寡,不問黎元之死生。嗟乎!民何負於君?而今魚肉蠶食至於此極耶!(209)
而三十年沈鯉言之更其痛切:
臣竊觀天下之勢,如沸鼎同煎,無一片安樂之地,貧富盡傾,農商交困,流離轉徙,賣子拋妻,哭泣道塗,蕭條巷陌。(210)
肆虐天下二十年
這種敲骨吸髓的虐政,所造成的慘絕人寰的情形,自萬曆二十四年以來,一直持續到四十八年朱翊鈞死去,凡二十餘年之久。這中間曾下旨罷過兩次,但都沒有執行。第一次尤其是開玩笑!萬曆三十年朱翊鈞病了,恐怕自己要死,便命停罷礦稅,隔幾天病好了,又聽信特務們的播弄,後悔起來,收回前旨,其經過情形如下:
三十年二月,皇太子婚禮甫成,帝忽有疾。急召諸大臣至仁德門,俄獨命(沈)一貫入啟祥宮……帝曰:「先生前。朕病日篤矣,享國已久,何憾。佳兒佳婦付與先生,惟輔之為賢君。礦稅事,朕因殿工未竣,權宜採取,今可與江南織造、江西陶器俱止勿行,所遣內監皆令還京。」……一貫復叩首,出擬旨以進。是夕,閣臣九卿俱直宿朝房。漏三鼓,中使捧諭至,具如帝語一貫者。諸大臣咸喜。
翼日,帝疾瘳,悔之。中使二十輩至閣中取前諭,言礦稅不可罷……一貫欲不予,中使輒搏顙幾流血,一貫惶遞繳入……當帝欲追還成命,司禮太監田義力爭。帝怒,欲手刃之。義言愈力。而中使已持一貫所繳前諭至。後義見一貫唾曰:「相公稍持之,礦稅撤矣,何怯也!」(211)
田義原也不是什麼好東西,看他敢於面唾當時首輔沈一貫,其威勢也就可想而知。但這件事做得總還算差強人意,比起沈一貫來,倒是要好多了。第二次罷礦稅是在萬曆三十三年,《明史·神宗本紀二》卷二十一云:
三十三年十二月壬寅,詔罷天下開礦,以稅務歸有司,歲輸所入之半於內府,半戶工二部。
但這輸入內府的一半,仍交由稅監輸解。《明神宗實錄》卷四一六云:
(三十三年十二月)壬寅,諭戶、工二部……其各省直稅課俱著本處有司照舊征解稅監一半,並土產解進內庫,以濟進賜供應之用。一半解送該部,以助各項工費之資,有餘以濟京邊之用。其各處奏帶員役,止著押解催攢錢糧行文差用,不許私設關津,指稱委官,容令地方棍徒肆行攘奪,致民生不安,商旅不行,反虧國家正課,撫按官還同該監不時訪拿治罪。
稅監仍舊沒有撤回,而撫按官拿問私設關津肆行攘奪的惡棍還要會同撫按辦理,這些惡棍本就是稅監私人,試問撫按如何敢辦?這次和從前不同的只是令稅監坐而解額,無督催之權。但就只這一點,仍是沒有辦到。《明神宗實錄》卷四四○云:
三十五年十一月……自稅課之歸有司也,稅監坐而解額,諸爪牙無督催之權,然猶從新恩不敢與有司為難,至是高寀首發之,以課未歸一,恐誤上方為言。先是丙午七月,范淶為左布政,以春夏稅匯解寀處,寀受之,無以難也。諸爪牙以督催無權,實自淶始,會淶入覲告歸,有閩撫之推未下,寀恐淶復出,遂疏詆淶……請自按月征解。
又如江西的潘相:詔四方稅務盡領於有司,以其半輸稅監,半輸戶部。獨江西潘相勒有司悉由己輸。(李)汝華極論相違詔,帝竟如相議,且推行之四方。(212)
既「推行之四方」,那就等於取消三十三年二月的詔書,於是一切都照舊辦理,一直到朱翊鈞死去,「始下遺詔罷礦稅,撤諸中使還京」(213)。這些礦稅特務肆虐天下凡二十餘年之久。